清末民初,吉林长春多匪,民初尤甚,而女匪日繁,遂构成一大特色。这里仅记一二,可见一斑。
首推当数女匪驼龙。
自从生活中,女匪驼龙这个真人出现以后,便为戏剧和文学作品增添了不少写作素材和创作源泉。她屡屡地被搬上舞台,被写进文学作品中。早在她被擒拿处决后不久,即在老中华民国时期,就有戏剧和唱段《枪毙驼龙》《兵发乱石山》等,在舞台上演出,或供人传唱。
驼龙,真名张素贞,辽阳刘二堡人。

张素贞临刑前的绝照(历史老照片)
1901年生。16岁时,被其家原长工于永和,拐骗到长春。于永和在当长工时,还是个二神,能说会道。后来当兵,升为排长。他在排长任上,因吸食鸦片,贪占了军饷。他怕赌不上军饷,受到军法处治,便与其在长春的姑母合谋,以500现洋的价格,将她卖给长春头道沟金玉堂妓馆为妓-女。后遇仁义军首领大龙于海楼(也有说成是卢占魁的)。于海楼曾在长春宋家洼子今柳影路一带隐匿。
于海楼与驼龙相遇后,将驼龙以三千银洋赎出,共同为匪。大龙落水后,驼龙又嫁于九龙。九龙落水后,她自命为匪首,报字驼龙,继续为匪。曾投入吉林双城女匪一枝花匪股中。还曾先后带领匪徒,打过长春附近的翁克(今归农安县小合隆镇)、乱石山(今置德惠县万宝山乡境内)等。兵败,隐于公主岭鸿顺班妓馆。1925年1月8日被擒,1月19日在长春被处死。驼龙幼年母早亡,依父为命,家中有十几亩薄田,赖以生存。
沈阳出版的《盛京时报》1925年1月20日4版,“东三省要闻”栏,以《长春捕获女匪首详志》为题,作了报道。
上海《申报》1925年2月9日亦以《吉林著名女匪驼龙伏法》为题做了更详尽的报道。在此摘录如下:
“吉林著名女匪首驼龙,为仁义军匪首大龙之妻。”“1924年春,仁义军首领大龙在省落水正法后,驼龙转嫁九龙,扬言要为大龙复仇,谋攻省城。时适奉直开衅,吉省军队调赴前线,省防空虚,一夕数惊,幸九龙在二区与吉林县游巡队接仗阵亡,匪势稍杀。”九龙死后,“匪帮中视驼龙为不祥之物,欲谋去之。驼龙亦知不可久留也,遂投入双城县境内女匪一枝花帮中,为二当家。一枝花者,娘家王姓,夫家为双城县巨绅。其夫系伪自治犯杨锡九案内在案者。杨锡九,系“吉林省自治会”会长。
杨等曾筹划组织武装政变,以实现反奉独立。他们联络陈东山、仁义军等武装,计划编制五个旅,组成自治军,杨为司令,苏来福为副司令,密谋攻取吉林省城。因同谋者傅铭告密,杨等于1923年7月3日在长春被捕,7日晚被处决。杨被处决后,王氏逃入山中为匪,报号“一枝花”。她专与官府作对,并不劫掠商民,所以帮头不大。自驼龙入伙后,匪众渐多,不得不四出抢劫。但匪中规矩极严,只准抢掠财物,不准奸淫妇女,有违犯者处以极刑,所以民间不畏该匪。
唯驼龙者不然,入村屯,先将年轻妇女,圈入一空室中,命部下各匪任意污辱,因此年轻无赖多归之。驼龙又遴选匪中年少而强有力者十六人为卫队,实则面首也。一枝花见驼龙暴乱无度,喧宾夺主,屡思火拼。又惧其人众,不敢下手,遂自愿将双城一带地盘让出,率旧部二百余人,窜入依兰界内为匪。自一枝花分股后,驼龙自为大当家,领其匪众二千人。”最后,驼龙部众辗转攻入长春境内小合隆、万宝山等处,屡败官兵,声势浩大。其时,奉军在直奉战中获胜,故调兵剿匪。长春镇守使李植初(即李杜)率警备队三营助剿,将驼龙包围于双阳双顶子。驼龙全军溃败,驼龙只身逃走。于1925年1月8日,投奔公主岭鸿顺班妓馆其干娘处。
下车时,被该地陆军稽查处某人发现,入夜带兵十余闯入鸿顺班,将驼龙捕获。李杜电禀奉天,回电即行枪决示众。1月19日中午由监内押出,验明正身,押赴长春三马路东头荒地枪决。”对于其押赴刑场一节,描写尤细:“当其押赴刑场时,该匪身披大红库缎平金猞猁斗篷,内穿宝蓝狐腿旗袍,头戴白皮暖帽。面不改色,貌颇不恶,殊不知其杀人不变色之悍匪也。观刑者人山人海。该匪站立囚车上,向众言曰:‘我名张素贞,驼龙为号,今年二十五岁,奉天辽阳县人。十九岁下窑子。大龙花三千元,替我赎身,遂跟大龙前后为匪六年,死我手下者不知几百几千。一个娘儿们,能纵横数百里,屡抗官兵,总算露了脸了。今又承蒙诸位盛情走送,谢谢……’”
《申报》在发表这篇报道时,于文字后面,还附有驼龙临刑前的照片,可惜模糊不清,很难辨认。
再说,便是女匪驼虎。
女匪驼虎,与女匪驼龙并名,并有些相似。其亦为奉天人,其为匪原因亦大致相同,其为匪后活动地点亦在长春一带,且被擒获和被处决的时间,二人前后仅差两个多月。如此说来,也算奇了。驼虎的真实情况如下。
奉天出版的《盛京时报》,1925年4月7日4版,即5562期,在“东三省要闻”栏目中,以《长春又擒获男女匪首》为题,报道云:
“近来胡子愈动愈繁,且女匪甚多,尤属可惧。自今冬,长春东北一带,有大帮胡子二三千名。著名匪首,有‘老大爷’‘大龙’‘二龙’‘三军’‘野狼’,女匪首‘驼龙’‘驼虎’等,异常猖獗。乘奉直作战之际,彼等在长春、农安、扶余、德惠、长岭、石头城子各大县镇,奸淫、抢掠,攻城陷镇,民间不堪其苦,官兵不胜其剿。直至今日始行击散,匪首等亦皆潜匿。其内,男匪首刘廷举,绰号‘野狼’,女匪首绰号‘驼虎’,被长春警厅保安一队正队长唐星齐、副队长高占一,率排长等拿擒,探得详志如下:唐高两队长,因近日以来,城内及商埠叠出抢案。
是以每日勤加侦探,到处寻访,侦悉男匪首野狼、女匪首驼虎,曾潜匿于头道沟铃香班,亦时常潜于四平街,又时常在本埠乐亭屯即乐山屯刘姓家。刘姓之女刘万氏,系驼虎之义姊。跟踪多日,始得查明。遂于月前二十一日晚十二时,唐队长率队至刘家门首。先令队兵将刘宅合围。唐队长翻墙入院,即行叩门。匪等在屋内问谁,唐队长悉其有备,乃假意答:‘我系岗警,见一贼由墙入院,故此寻之。’匪等疑是岗警,只不过一人,即让人开门。唐队长闯入后,奋不顾身,先将男匪首‘野狼’按倒,又向女匪首‘驼虎’扑之。众队兵入室时,‘驼虎’欲褥下取枪。唐队长乃左手提狼,右手擒虎,已不容伊等缓手。
时又捕获男窝主刘祥,女窝主万氏,计四名。搜出自来得匣枪一支,子弹十三粒,铁公鸡一支,子弹六粒,当票七张,像片一打,一并带回访讯办矣。匪首野狼已知真赃实犯,无法掩饰,遂据实供认:我本姓刘,名廷举,现年二十七岁,奉天人,前住扶余一带,绑票、强抢,曾攻破三子镇。近来,又强抢本城三江会馆及义成当、隆家小铺,各案并。去岁奉直作战之际,直方派人送来委任状七张,如直军攻出关外,当有重赏。我虽为匪,稍知大义。思我祖墓身家隶东省,一旦引直军攻入东省,岂不自相残害。现时为匪,迫不得已。
及此即哭不成声矣。女匪首‘驼虎’,自供现年二十五岁,奉天小西关人。父母早亡,寄养舅父家。舅父为匪首,自十三岁时即随其外闯。舅父落水,余嫁于匪首徐成五。徐在怀德县落水后,余又嫁于匪首‘野狼’。当初徐成五报字‘忠厚’,余报字‘托福’。今嫁于‘野狼’,余改字为‘驼虎’。并供出伙匪张五、杜四等,现住在城北四道沟等处。唐队长现又将二匪一并擒获矣。”
当时,在长春一带夫妻为匪者,还有许荣久和陈氏。
许荣久报字“东侠”,其妻陈氏报字“金屏”。二匪曾隐匿居住于长春火车站前大和旅馆,即今春谊宾馆,后投奔辽宁著名女匪首“关东红”。此后下落不知。
关于吉林女匪首一枝花,1925年8月25日上海《申报》,以《吉林女匪一枝花落网》为题详志如下:
“[长春通信]吉林著名女匪首一枝花,原系良家妇女,亦有文化素养。因其夫在伪自治犯杨锡九案内被嫌正法后,该女即愤而为盗,手下原有匪众千余名,在五常双城界内,绑夺人畜,劫掠行旅,声势浩大,两县居民,颇蒙其害,唯盗规极严,不准奸淫,犯则枪毙,所以青年匪徒,不能守律者,多相率引去,只剩二三百人。嗣后一枝花与匪徒占北原来德姘识,渐为部下所不齿。会省当局派兵兜剿一枝花,同其姘夫带领七十余人,窜入五常山中,匿迹销声。
业已数月,于七月二十九日驻防双城第十八旅二营营部,忽接侦探报告,有匪首占北原带领姘妻一枝花,潜来双城,匿居于三道岗子李钧家中,当即派少尉连副刘荣、何银山二人,带兵士十名,星夜赶往,捕捉匪首占北原,当场开枪拒捕,翻墙逃脱,仅将女匪一枝花捕获,解送营部,严刑讯问,直认为匪不讳。据供因帮内子弹缺少,故来双城向日人购买弹械,并拟探望母家,又供出贩卖枪弹日商某字号三家,准于某日晨火车到站后,取货装运,于是营部立即通知警察第一分所,于某日晨密派得力军警多名,潜伏车站附近,适由长春开往哈尔滨之第八次票车进站时,果见有日人二名下车,行李甚多,稽察军警,即上前查搜,该日人等初尚倔强,不服搜查,反将动武,后见军警逐渐加多,不敢反抗。
该日人等所带之毯包暖壶果蓝皮包内,搜出橹杆手枪十二支,子弹一千三百粒,又匣子枪弹四百粒,并在日人身上内衣中,搜出大枪弹数百粒,吗啡五大筒,当场验讫,检同人犯贼证,一并送到城内营部,复加详讯。据该日人等称,贩卖违禁物品,业经多次,均经某劣绅及北门外住户任某等转售。该营部又派兵数名,径赴北门外住宅搜查,当场搜出手枪一支,武装带两条,灰色军衣两套,军帽一顶,各种枪弹百余粒,并将任某之弟逮捕到案,兹因案情重大,拟将一干人证并女匪一枝花一并解送哈尔滨旅部发落。”
余曾根据《盛京时报》关于女匪首驼虎的报道,写成长篇小说《驼虎传奇》。其中的部分篇章,曾在《城市时报》1989年6月19日至8月2日连载;后来长篇全部曾在长春电台长书连播节目内,即1993年11月至12月间,连续播讲,计20讲。该书在电台播放后,曾与全国七十余家电台进行交换播放,收效良好,引起轰动。该书还曾荣获全国电台“长书连播”节目优秀作品奖。余又曾根据女匪驼龙民间传说,写成中篇小说《驼龙传奇》,在《辽水文学》1997年第2、3期发表。笔者所写,无论《驼虎传奇》也好,还是《驼龙传奇》也好,尽管是小说,大体也都尊重了历史之真实;尽管有编造情节,属艺术创作,还仍源于其传说的真实。也就是说,在作品中还能较鲜明地看出其人物的原貌来。这样,对于研究真实的历史人物还是有一定帮助的。
一切不敢苟同,故写出上面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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