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运动鞋的鞋带往死里拽第三遍时,海风裹着咸腥味撞在脸上——这是我第三次在登山步道的拐角处停步,低头看手机里的海拔数据:才爬升两百米,小腿已经开始发酸。
出发时的晨光多温柔啊,民宿门口的三角梅把石阶染成玫红,我套上速干背心裹好防晒外套,揣着瓶冰美式就往山径里扎。那时候总觉得“征服一座山”该是件浪漫的事,像电影里那样,镜头一摇就是云缠雾绕的顶峰。直到被第N根横斜的树枝刮到外套,才懂登山的本质是跟自己的身体讨价还价:石阶变陡时,大腿肌肉在尖叫;汗顺着鬓角流进衣领,后背黏得像贴了张暖宝宝;连呼吸都成了需要练习的事——导游说“三步一吸两步一呼”,我却总在爬完一段台阶后,弯着腰把肺里的气全吐出去,活像条离水的鱼。
最想放弃是在半山腰的观景台。扶着栏杆往下看,能瞧见海湾里浮着几艘白船,可风是闷的,裹着暑气往领口里钻。我蹲在石凳上啃面包,全麦的粗糙纤维磨着舌头,忽然就懂了朋友说的“登山是场无意义的坚持”——明明山下的咖啡馆冷气充足,为什么偏要跑到这荒山野岭里遭罪?直到听见身后传来拐杖戳地的声音,回头看见个穿太极服的阿婆,头发全白了,手里的保温杯还冒着热气:“姑娘,再走半小时就能看着海啦。”
她的话像颗糖,我把最后一口面包塞进嘴里,拍掉手上的渣继续走。
越往上,风越不一样。起初是擦着脚踝的,带着草叶的潮气;后来能掀动外套的下摆,把后背的汗湿印吹得凉丝丝的。等石阶变成碎石路,视野忽然就敞亮了——先是看见远处岛屿的轮廓,像块被海水浸软的翡翠;再往上走几步,浪潮撞礁石的声音漫过来,混着松针的香气。然后,我踩上了最后一级台阶。
——原来山顶真的有海。
我把防晒外套往下扒了扒,风终于完整地裹住我。它不再是半山腰那种黏腻的风,是带着棱角的、能把汗湿的衣衫吹得贴在皮肤上的风。低头看自己的裤腿,沾着几片深绿的松针,速干背心的领口浸出盐渍的白痕,可当视线越过肩头,看见天是泼开的蓝,云像被撕烂的棉絮浮在海面,所有的狼狈都成了勋章。
有个穿冲锋衣的男生举着相机喊“看这边”,我下意识抬手理头发,风却先一步把碎发揉成乱麻。那瞬间忽然想起出发前在民宿镜子前的样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外套的拉链拉到最顶。而此刻站在山顶的我,防晒衣滑到胳膊肘,背心被汗浸得半透,可笑着比“V”字手势的时候,连牙龈都在发光。
下山时走的是另一条路,石阶换成了缓坡。我踢着路边的石子,忽然懂了登山的妙处:它从不是为了“征服”什么,而是让你在汗流浃背里,撞见那个比想象中更能扛的自己。就像此刻吹过耳畔的风,它不温柔,却带着山顶独有的辽阔——那是你一步一步走出来的,专属于自己的风。
后来再想起那天,最先冒出来的不是海,不是云,是站在山顶时,风钻进领口的触感。像个莽撞又热烈的拥抱,裹着汗味、松针味、海水味,还有点没喝完的冰美式的苦香。那是只有登到山顶的人,才能接住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