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及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聚焦婴幼儿发展引导行业技能人才培育,持续推进托育服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全面提升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实操能力,夯实全市托育服务人才支撑。根据《昆明市总工会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昆明市2026年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昆工通〔2026〕7号)文件要求,昆明市总工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昆明市2026年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赛项。
竞赛主题
匠心传承 筑梦春城
竞赛工种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职业代码:4-10-01-01)
参赛对象
1.从事托育服务工作不少于1年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大赛。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情况。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4.提供连续12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5.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师证、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证其中一证。
6.已在全国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省级大赛获得个人第一名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竞赛标准
以《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5 年版)》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参照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决赛由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考核占总成绩的30%、实操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70%,两者合并计算总成绩并确定名次。若总成绩相同,取实操技能得分高者居前。
竞赛详情
1.决赛(2026年8月18—19)
(1)决赛时间:
理论考试:2026年8月18日
实操考核:2026年8月19日
(2)决赛地点:石林杏林大观园
(3)报名方式:
比赛报名以县(市)区工会为单位,组织或推荐2—4名且不少于2人作为参赛选手参加决赛。决赛参赛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不超过40人,报满截止。每支参赛代表队设领队1名,各县(市)区总工会,滇中新区总工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4)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工会自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相关人员参加初赛。根据初赛情况推荐决赛人选,按要求填写《昆明市2026年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昆明市2026年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经本人签字和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电子版加扫描件。参赛选手需同时提交身份证扫描件1份(正反面在同一面);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扫描件1份;近期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电子照片(提交的照片以竞赛项目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电子照片必须是标准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大于1M,身份证号如有字母必须大写);参赛资料打包报送至竞赛组委会邮箱。邮箱:912063330@qq.com;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5969510690 。
竞赛结果设置
由昆明市总工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对决赛优秀选手进行通报,通报范围为进入决赛选手总数的50%。
(一)本次竞赛设金牌1名,授予“技术状元”称号;设银牌1 名,授予“优秀技术标兵”称号;设铜牌2名,授予“技术标兵”称号。对排名第5名至通报范围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相同工种相近,取证时间满一年),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三)获得第2至4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相同工种相近,取证时间满一年),晋升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四)获得第5名至参赛总人数前 50%的选手,可晋升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有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相同工种相近,取证时间满一年),晋升为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五)对获得“技术状元”“优秀技术标兵”“技术标兵”的选手,由承办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金2000元、800元、500元(税金由承办单位承担并代扣代缴)。获得优胜奖的不发放奖金。
经费保障
(一)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竞赛决赛阶段所需经费由昆明市总工会和石林县总工会共同承担,初赛阶段产生的费用由各县(市)区工会自行解决。
(二)决赛期间所有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开发(度假)区、经济合作区总工会、组织单位或参赛人员派出单位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竞赛期间餐费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竞赛承办单位统一承担。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好本单位初赛和决赛推荐工作,争取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成绩,为推动昆明市婴幼儿发展引导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供技能型人才支撑。
(二)参赛选手报名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所在单位于竞赛开赛前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经竞赛组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
(三)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安排,尊重对手,文明参赛。对于在竞赛过程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竞赛成绩。所获荣誉、称号或奖励的, 由工会和人社部门取消、追回。
(四)本次竞赛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15969510690;
技术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13708706205;
电子邮箱:9120633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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