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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续考》帛本《易传》的五行说
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本《易传》“五行”一词,共3见,2见于《二三子问》篇,1见于《衷》篇。五字连用1见,见于《要》篇,即“水、火、金、土、木”,此五行之次序,与《尚书·大禹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及《洪范》“水、火、木、金、土”之次序不同。解读如下。
1、帛本《易传·二三子问》篇说:
“圣人之立正也,比尊天而敬众,理顺五行,天地无灾,民众不伤。……德,与天道始,必顺五行。”
此“顺五行”,以“天”言之,当指“天有五行”“天道五行”,即十月太阳历之五行、之五季、之五时、之五气也。如《孔子家语·五帝》说:
“孔子曰:昔丘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
对于此“五行”之解,刘彬等《帛书易传新释》说:
“五行,指木、火、土、金、水之流行。帛书《要》篇:‘故《易》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五行是地道的重要内容。金春峰:‘这样的五行,无疑是金木水火土的五行。什么叫理顺?如何理顺?按《吕氏春秋·十二纪》和《管子》之《五行篇》的说法,是君主的立政和时令五行相顺应,如春(木)不行夏政秋政,夏(火)不行秋冬之政。’今按:金说是。‘理顺五行’,即圣人施政,要顺从木火土金水运行之理,此涉及古代‘时令’思想。……
“‘与天道始’,‘天道’即‘天时’,即‘与天时始’,言圣人(或天子)行政与天时同其始:天时以春夏秋冬为序,以春始,圣人亦以行春政始。‘必顺五行’,言圣人(或天子)施政应顺从时令中的五行(木火土金水)之序,春行木政,夏行火政,夏秋之际行土政,秋行金政,冬行水政。”
并举《礼记·月令》篇之“四时五行”释为“顺天时以行政令”,几近本义。窃以为,尚欠严谨,即未明确言“天道五行”,却用《要》篇之“地道五行”释此“天道五行”,未当或有待商榷。
首先,帛书《要》篇涉及五行者,乃论述天、地、人三才之道。以阴阳论天道,以柔刚述地道,以上下言人道。说:
“故《易》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以柔刚。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要之以上下。”
并未涉及时政“月令”,且《帛书易传新释》更改了帛书《要》篇“水、火、金、土、木”之次序。
其次,帛书《要》篇五行之次是“水、火、金、土、木”,既非五行相生序,亦非五行相克序。对于此次序,张政烺认为,“疑土、木二字颠倒,此处五行以相克为序,金克木,木克土也。”(《张政烺论易丛稿》)以《月令》四时五行相生之次序(或相克序)释之,显然不妥。
第三,“月令”如何与季夏之中央“土”相配?以“月令”思想见于先秦西汉典籍者,有《夏小正》《管子·四时篇》《五行篇》《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等五家之学,其说法不一。注释中引述这样的五行时令,如何理顺?
第四,据庞朴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校注》,五行(行,应读珩héng),指五德——仁、义、礼、智、圣。汉儒避文帝刘恒讳,改“行”(珩héng)为“常”,谓之五常。西汉大儒董仲舒《举贤良对策》以“仁、义、礼、智、信”名之,谓之“五常之道”,见《汉书·董仲舒传》。
庞朴说:
“行,héng二声,读如珩。五行(wǔhéng)为‘仁义礼智圣’,与金木水火土之五行(wǔxíng)有别。仁义礼智圣改为仁义礼智信,及其与金木水火土的配搭,是两汉时事。五行(wǔhéng)亦以避文帝刘恒讳而改称五常。”(《帛书五行篇校注》)
仁、义、礼、智,谓之四行,见马王堆帛书、郭店竹简《五行》篇,说:
“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
四行,孟子谓之“四端”,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告子上》亦有相似说法。
四行,《礼记·丧服四制》谓之“人道”,说:
“恩者仁也,礼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智也。仁、义、礼、智,人道具矣。”
董仲舒在四端之外,加一个“信”谓之“五常之道”,与汉代崇尚五行有关。董仲舒配以五行(木火土金水)五方(东南中西北)等学说论证“五常”思想,并架构成“天人感应”之神学宇宙观,见《春秋繁露》,后《汉书》《白虎通》尊之。此五常之义与《二三子问》“理顺五行”之义合,即至善性命之“德”行也。连劭名《帛书周易疏证》说:“理顺五行,同于《周易·说卦》所云:‘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至性以至于命。’”亦即人德五行——仁、义、礼、智、圣!
第五,孔子晚年喜《易》、好《易》、研《易》后,发现《周易》有“古之遗言焉”(帛书《易传·要》),内涵文王(周公)之道,从而开创建立了新易学,其目的则为重视德义(德行优先的人文义理)教化,结合帛书、竹简《五行》篇,故此《二三子问》篇五行亦或指“人德五行”,即仁、义、礼、智、圣,则又一说矣!
第六,马王堆帛书还有术数类之《阴阳五行》,与占筮有关,与帛书《五行篇》五常无关。
要之,帛本《二三子问》篇之五行,乃“天道五行”之义,亦或指“人德五行”——仁、义、礼、智、圣;然而,绝非传统所说的地之五行木、火、土、金、水。
2、帛本《易传·衷》说:
“子曰:‘五行者……用,不可学者也,唯其人而已矣。’”
邓球柏《帛书周易校释》说:
“这一章残缺较多,从残存的几条爻辞来看,是孔子引用卦爻辞讲道理,解释《易》之义的一种形式。这里提到五行,可能是孔子用五行解说《周易》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在《二三子》和《要》中都运用过。《二三子》云:‘圣人之立正也,必尊天而敬众,理顺五行,天地无困’,‘德与天道始,必顺五行’。《要》说:‘又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木、土尽称也,故律之以柔刚。’”
上说五行之解,以“天道五行”为是,而“地道五行”则非。
刘彬等《帛书易传新释》说:
“五行,邓球柏、丁四新引用帛书《二三子问》《要》篇‘五行’,认为其内涵当为‘水、火、金、土、木’,或是。亦可能有它意。”
上说用不太肯定之语气“或是或它”而释,此“或它”为是,而“或是”为非。其所谓“有它意”者,当为“天道五行”,亦或“人德五行”之五行(珩)、之五常也,非《要》篇之“地道五行”。
实际上,帛书《二三子问》篇五行(仁义礼智圣)含义,或与《荀子·非十二子》篇“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之思孟五行说有渊源。子思乃孔子之孙,受业于孔子弟子曾参,孟子思想承袭子思弟子。孟子通过阐发子思学说,继承发展了孔子思想,史称“思孟学派”,乃孔门儒学正宗。即孔子→曾参→子思→弟子→孟子。即
“1973年12月湖南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了一批帛书,随后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发表了《马王堆汉墓帛书(壹)》,其中的‘《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的第一篇,经庞朴的研究,有‘仁义礼智圣’五种‘德之行’和‘仁义礼智’四种‘行’的说法,而‘仁义礼智圣’又见于《孟子》,因而正是荀子所谓的思孟五行。”(苟东锋.简帛《五行》研究述要,《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6月第27卷第3期)
陈来《竹帛五行与简帛研究》说:
“1973年湖南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批帛书文献,其中《老子》甲本卷后有四篇佚书,其中第一篇即所谓《五行》篇。此篇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仁、义、礼、智、圣为‘五行’,第二部分是对第一部分的逐句解说与发挥。依照战国时文献往往有‘经’有‘说’的旧例,庞朴先生最先提出应将全篇分为‘经’和‘说’,将第一部分名为‘经’,第二部分名为‘说’。这种将帛书《五行》篇视为‘经’‘说’结构的看法,得到了研究者的一致同意。
“帛书《五行》篇公布后,庞朴首先指出,书中表达的五行思想,即是荀子在其《非十二子》篇中所批评的子思和孟子一派的‘五行’说,庞朴称为‘思孟五行说’……是儒家思孟学派的五行说,即被荀子所批评的五行说。应当说,庞朴指出《五行》的思想内容即是荀子所批评的子思孟子一系传承的五行说,是正确的……
“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一号楚墓出土一批竹简……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文献中有一篇,自题为《五行》,其内容基本同于马王堆帛书《五行》篇的‘经’部,而没有‘说’部。首先,这一新的出土资料问世,使得学者门都认为,以往帛书《五行》篇的命令是合理的,其次,竹简《五行》有‘经’无‘说’的事实,使得学者们大都接受这样的推定,即‘经’与‘说’不是同时完成的……
“郭店楚简公布后,有关《五行》篇的研究,主张、结论多同于或近于庞朴,即帛书《五行》篇的‘经’部为子思所作,‘说’部是孟子后学的缀补。”
3、帛本《易传·要》说:
“故《易》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以柔刚。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要之以上下。”
【今译】所以《周易》中有天道,但用日、月、星、辰不能完全概括天道,因而用“阴阳”这一概念去概括天道。《周易》中有地道,但用水、火、金、土、木不能完全去概括地道,因而用“柔刚”这一概念去概括地道。《周易》中有人道,但用父子君臣夫妇先后等概念不能完全去概括人道。
金栋按:《周易·说卦传》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与之义同。综合帛本《易传》之《二三子问》《衷》《要》篇涉及五行者,愚见孔子认为之五行有二说:即“天道五行”(亦或“人德五行”)与“地道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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