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私信平台向京坤律师发起咨询,称自家孩子毕业后顺利考公,成功入职国家公务员岗位。这本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喜事,可没想到村里却提出让他们交回承包地。村里给出的理由是,如今他们家有了财政保障,孩子作为公务员有稳定收入,不再需要依靠承包地来维持生计。该网友对此感到困惑又担忧,便向律师寻求专业解答,想知道村里这样的说法究竟是否合法。
针对这一疑问,我们不妨从法律层面来深入剖析。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从这一法条不难看出,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着严格且明确的规定。即便承包农户全家都迁入城镇落户,成功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甚至丧失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发包方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收回承包地。这是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依法享有的重要权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所以,回到网友咨询的问题上,农户家庭成员中有考入国家公务员或者“农转非”的情况,发包方是无权收回承包地的。而且,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与整个农户挂钩,而非家庭中的某个成员。只要农户这个主体依然存在,农户内部的人员流动,比如有人考上公务员、有人进城落户等,都不应该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和范围。村里以孩子考上公务员为由要求交回承包地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