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煤矿内煤炭长期闲置面临自燃风险,一边是施工方及农民工被拖欠8500余万元款项无着落,内蒙古伊东集团大庙渠煤矿二采区的这一棘手难题,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信访单位、能源单位等多部门的联合介入下下取得突破,核心目标直指督促涉事方复工售煤,尽快兑付拖欠款项,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股东纠纷致困:资源闲置与欠薪交织
2012年7月,施工方张某与伊东集团大庙渠煤矿二采区(原151煤矿)签订《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承接2570亩原煤露天开采的土方剥离工程;后因吕某、贺某、赵某、叶某、王某等股东存在内部争议,煤矿多年前陷入停工。
停工导致张某被拖欠工程款8523.1468万元,含1675.25万元农民工工资,欠款已由矿方代表贺某签字确认;鄂尔多斯市中院曾判决与煤矿有统一生产销售合作(获全体股东确认)的浙江中秦能源有限公司支付4117.4187万元,但受股东纠纷影响,判决款项及剩余4405.7281万元均未兑付。此外,张某承建的施工临建已拆除,2022年12月约定的300万元补偿款及同期还款协议,均因煤矿无法复工未履行。
张某直言:“绝对不能因为股东之间的内部矛盾,就让煤炭在那里白白自燃,更不能以此为由不生产销售、不支付我们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政企联动破局:精准施策推动共识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诉求后,准格尔旗信访单位联合能源单位形成“快速响应—精准核查—联合攻坚”的处置闭环: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当日完成接访登记,核查承包合同、欠款凭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确认事实清晰;恰逢国务院部署2025年11月至2026年春节前的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期间,处置紧迫性突出。
针对这一情况,信访单位第一时间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矿区调研,召集所有股东开协调会,明确“股东纠纷不转嫁农民工、不浪费资源”的立场,亮明能源单位已完成复工安全环保等前期工作的事实;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调欠薪涉嫌违法,情节严重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以此强力压实股东责任。在工作组的有力推动下,各股东终于正视问题并搁置内部争议,一致同意优先恢复煤矿生产销售,所得款项第一时间用于支付拖欠的8523.1468万元工程款(含1675.25万元农民工工资)及300万元临建补偿款。
进展与价值:民生保障与治理效能双赢
张某代表施工方和农民工群体表达感谢的同时,也恳请相关部门持续介入督促,确保股东尽快落实复工事宜。
当前,能源单位已完成煤矿复工安全、环保等手续的复核,涉事股东正细化复工流程,但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尚未实际兑付,问题仍处于关键推动阶段。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将全程跟踪后续复工及兑付全过程,持续压实股东主体责任,确保8523.1468万元欠款及300万元临建补偿款真正落地,让农民工群体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与行政效能的双重保障。
此次处置既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不让企业内部纠纷成为民生痛点,更诠释了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作用。从快速接访到跨部门联动破局,再到紧盯落实根治问题,准格尔旗相关部门的实践,不仅精准处置了这起欠薪纠纷,更体现了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效能的深度融合,最终目标始终聚焦于让拖欠款项早日足额兑付,不让农民工的辛苦钱悬空,为辖区高质量发展筑牢民生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