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一部以大悲剧为结局的小说。虽然原稿八十回以后遗失,但是根据第五回的线索推断,贾府的女孩,特别是金陵十二钗几乎无一善终。

可如果我们细读前八十回就会发现,这些女孩的结局并非偶然。有的是前八十回种下的因果,有的则是对前八十回的报应。比如金陵十二钗排名第11的巧姐,她的结局是在贾府出事以后险象环生,被刘姥姥所搭救。而刘姥姥之所以能够搭救巧姐,完全是因为巧姐的母亲王熙凤在刘姥姥最困难的时候接济她20两银子。所以巧姐的果就是她母亲王熙凤为她种的因。

但也有的女孩,她的悲惨结局就是她的报应,比如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晴雯。晴雯的结局是在前八十回,也就是作者的原稿。晴雯原本就是一个丫头,但她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把自己当成了比贾母和王夫人还要高高在上的主子。在整个贾府,对下人最不好、最苛刻的还真不是王夫人和凤姐,而是这个在下人中都不入档的晴雯。所以她的结局就是大家齐心协力把她撵出贾府的报应。

不过也有一些女孩的结局,你还真说不清是她的结局是因果还是报应?比如金陵十二钗正册排名第四的贾探春。贾探春是贾宝玉同父异母的妹妹,最终的结局是到了很远的地方,有生之年再没有回家与亲人团聚的可能,
在前80回中,我们不难发现探春和自己的亲生母亲赵姨娘及亲弟弟贾环不大亲近。反倒是和王夫人、贾宝玉母子关系甚好。所以,探春的远去,究竟是因为赵姨娘和贾环对她不好,导致她最终离开的因果。还是因为她不念亲情,从而遭到骨肉分离的报应。全书共有三条线索,我们可逐一分析。

第一条线索是探春因给贾宝玉做了一双鞋,被赵姨娘责怪。赵姨娘认为探春给宝玉做鞋,却不给自己的亲兄弟做,似乎忘了谁才是一奶同胞。探春却认为自己只是闲着无事才做了一双鞋,又不是专门做这个的。而且贾府每个人的吃穿用度都有安排,弟弟贾环不缺吃少穿,哪差了这一双鞋。
这件事情谁对谁错还真不好说。一方面,正如探春说的,自己只是闲着无事做了一双鞋,而且之前也只做了那一双就被母亲说三道四,实在是小题大做。不过另一方面,赵姨娘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你作为姐姐,不管自己的亲弟弟,反倒关心隔一层的宝玉,当妈的肯定会有一些想法。

不过,探春接下来说的两句话,似乎表明了她更占理。第一句是探春说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还提到了贾政和王夫人。这就说明王夫人对探春的好超过赵姨娘,而宝玉相比于贾环对探春更不用说。所以探春只给宝玉做鞋,并没有什么不妥。
这第二句就是她上次给宝玉钱,让宝玉给她买东西,结果被赵姨娘误会是探春有钱帮着宝玉,却不帮贾环。这件事更说明了赵姨娘平时就爱捕风捉影,遇事不问缘由就对别人横加指责,探春因此才不待见赵姨娘。

第二条线索就是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去世。当时贾母和王夫人都不在家,王熙凤又在生病,所以由探春暂时掌家。探春按照府里规定,给了赵姨娘二十两银子。可赵姨娘却认为袭人的母亲刚刚去世,贾府给了40两。自己却只得20两,混的连袭人都不如。于是两个人爆发了一次最激烈的冲突。
这一次,很明显是赵姨娘不占理。因为按贾府的规定,家里人的亲戚去世只给20两,外人亲戚去世给40两,探春掌家只能按规定执行。再说当时有个管家娘子吴心登家的故意引导探春给赵姨娘40两银子。表面上是向着探春家里人,实则就是想坏了规矩,他们好从中取利。所以你赵姨娘不为女儿着想,为了20两银子坏了规矩,实在有些不堪。

这第三条线索就是赵姨娘与芳官等人发生冲突,那些小官把赵姨娘推倒殴打。可作为女儿的探春,却没有对那些小官进行处置。关于这一点,我认为是探春完全不占理。
因为先不论这场冲突因何而起,就说赵姨娘好歹也是半个主子,而这些小官们却连贾府中最下等的丫头都不算。可他们居然骑在主人的头上作威作福,就冲这一点,你探春于公于私,都应该对这些小官进行处置。可你却放任了这些小官儿,无疑是对母亲的二次伤害。

所以探春远去骨肉分离的结局,你可以说是探春讨厌赵姨娘和贾环的人品,想要远离他们,最终分开的因果。也可以说是探春没有骨肉亲情,最终被迫离开贾府,一个亲人都见不到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