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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河:退役军人27 年待岗、社保断档 合法权益被漠视 盼上级部门妥善处理

近日,天津市宁河区退役军人贾先生向媒体反映,自己 1991 年经民政部门安置就业后,因单位承包改制被无故放假,导致27

近日,天津市宁河区退役军人贾先生向媒体反映,自己 1991 年经民政部门安置就业后,因单位承包改制被无故放假,导致27 年待岗无生活费、社保公积金长期断档,2019 年回岗后权益仍未落实。该问题贾先生已持续反映一年多,始终无人过问、无人处理,多次上访被以 “协调” 为名拖延压制,历任领导均不担当、不作为,合法诉求沦为无人解决。

据了解,贾先生于1991年5月经宁河县(现宁河区)民政退伍军人部门分配,进入当时的宁河县畜牧水产局工作,后经该局分配至下属单位宁河县大杨渔场水上派出所任职,拥有正式编制,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以为能安稳履职的贾先生,仅在岗位上工作了不到一年,便遭遇了单位变动。

退伍安置进单位,承包改制被 “放假”,承诺成 “空头支票

1992 年 5 月,大杨渔场对外承包,贾先生被单位通知放假回家。单位当时明确承诺:保留劳动关系、正常缴纳社保福利、按月发放生活费。贾先生出于信任服从安排,没想到这一待岗就是27 年。

2019 年 1 月单位改制完成,贾先生被通知回岗。经查社保、公积金记录:单位仅缴费至 1997 年,1997 年 —2019 年回岗前 22 年完全断缴,当年承诺的生活费分文未发,单位承诺彻底沦为空头支票。

回岗上班仍被 “欠保”,工资扣了社保却不缴,20 年权益无人认领

2019 年 1 月 15 日贾先生回岗后,编制转为全额事业编,工资正常发放,且每月工资已扣除个人社保部分,但单位直至2021 年 1 月才开始缴纳社保,2019—2020 年两年社保形成 “工资已扣、单位不缴” 的严重违规情况。

针对 1997—2019 年社保断档,区财政曾拨付部分资金用于补缴,单位却强行要求贾先生承担该时段全部个人部分费用。贾先生明确表示无法接受:

1.1992—1997 年单位从未向其收取个人社保费用,全额由单位承担;

2.27 年待岗无生活费、无稳定收入,根本无力承担时隔二十多年的补缴费用;

3.放假是单位原因造成,并非个人责任,社保与生活费理应由单位按承诺承担。

三、多次上访被 “协调”,权益保障成 “空谈”,退役军人安置政策遭漠视

贾先生明确表示:其维权问题已经反映一年多,从头到尾没人管、没人问,合理诉求陷入困境;

1.现任领导不管事,对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视而不见;

2.历任领导均不担当、不作为,把问题简单扣上 “历史遗留” 帽子,长期推诿甩锅;

3.多次上访反映,得到的只有一句 “正在协调”,实质就是不让上访、压制上访;

4.协调无期限、解决无下文,问题彻底陷入 “只拖延、不处理” 的死局。

更令贾先生气愤的是,大杨渔场土地被征用后曾获几百万元补偿款,全部划归宁河区畜牧水产局机关,单位并非无资金能力解决问题,却始终以 “资金紧张” 为借口拒不处理。

根据国家国务院政策: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上岗的,单位应从安置当月起,按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80% 发放生活费;非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单位也应依法支付生活费。贾先生完全符合政策保障条件,却被层层漠视、处处刁难。

“我为国家服过役,回到地方却被这样对待,政策写得明明白白,为什么落实就这么难?” 贾先生无奈表示,自己只要求兑现承诺:全额补缴断档社保与公积金、发放 27 年待岗生活费、落实回岗后应享社保待遇,这是最基本的合法诉求。

截至发稿,贾先生的社保断档、公积金补缴、待岗生活费三大核心诉求,仍未得到宁河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任何实质性解决。相关部门长期不作为、压访瞒访,已严重侵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呼吁属地政府与主管部门立即介入、彻查整改,依法依规解决老兵合理诉求,不让为国奉献的退役军人流血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