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港区纪委监委)对外通报:原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副主任姚庆龙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一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对基层权力监督、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的广泛关注。
姚庆龙曾身处工业园区安全环保管理关键岗位,虽职级不高,却手握项目审批、执法检查、企业监管等实权。据通报,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游走于“亲清不分”的政商边界,利用职务便利在环保验收、企业整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最终从“监管者”沦为“被查者”,从“守护者”堕落为“污染源”。

姚庆龙案看似个例,实则折射出当前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深刻命题——“微权力”也可能酿成“大祸患”。基层单位的中层干部,虽不在高位,但往往直接对接企业、服务群众,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一旦理想信念滑坡、纪律意识淡漠,极易在“人情往来”“潜规则”中迷失方向,演变为“蝇贪蚁腐”。
此次对其“受贿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鲜明导向,也释放出“权力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强烈信号。无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碰党纪国法红线,必将受到严惩。
“双开”是纪律审查的严肃结果,但不是治理的终点。党的二十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强调“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在惩处的同时,更注重“后半篇文章”的深化。正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所强调的,要通过个案剖析,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姚庆龙案发后,相关部门已着手对滨江工业园安全环保领域的审批流程、执法记录、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此举正是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具体实践。唯有通过制度化、透明化、可追溯的运行机制,才能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防止“一个人出事,一个领域失守”。

近年来,江苏省及泰州市纪委监委持续推出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庭审旁听等多种形式,用“活教材”敲响警钟。正如青海省粮食系统干部在观看《守护高原粮仓》后的感慨:“曾经的领导、同事,如今却成为‘片中人’”,这种震撼直击灵魂。
姚庆龙案也应成为泰州各级干部的一堂“现场课”。尤其在工业园区、行政审批、生态环保等高风险领域,更要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风险排查,真正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在实处,让“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成为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
从中央到地方,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如专家所言:“压倒性胜利得来不易,得巩固发展好。”姚庆龙被查,正是这一高压态势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的体现。
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制度的“铁笼”越织越密,监督的“天网”越布越广,让“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强化,“不能腐”的机制逐步完善,“不想腐”的自觉正在形成。
姚庆龙被“双开”,是一记沉重的警钟,也是一次深刻的启示。它提醒每一位公职人员:权力是责任,不是特权;岗位是服务,不是谋私的工具。唯有敬畏纪律、守住底线、廉洁用权,才能不负组织信任、不负人民期待。

反腐败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我们期待,通过一个个案件的严肃查处与深度治理,推动形成清朗的政治生态和清廉的社会风尚,让“清廉中国”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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