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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北平迷雾(上)

民国十四年秋,北平。念卿到北平的时候,是九月初。她本想去天津,可陆清禾说天津不好找工作,不如去北平,她在那边有同学,可以

民国十四年秋,北平。

念卿到北平的时候,是九月初。

她本想去天津,可陆清禾说天津不好找工作,不如去北平,她在那边有同学,可以帮忙介绍。念卿听了表姐的话,跟着她一路北上。

北平给她的第一印象是——大。

大到空旷,大到荒凉。苏州是水做的,北平是土做的。风一吹,满天的黄沙,迷得人睁不开眼。街道是笔直的,方方正正的,不像苏州的巷子那样弯弯绕绕。房子是灰扑扑的,矮墩墩的,没有苏州的马头墙那么秀气。

可北平也有北平的好。天很高,很蓝,蓝得像一块洗旧的蓝布。阳光是金黄色的,泼在身上暖洋洋的。街上的人说话都带着儿化音,粗声大气的,不像苏州人那样细声细气,可听着反而觉得亲切。

陆清禾帮念卿在一家女校找了份教职,教国文和英文。学校在东城,离王府井不远,是一所不大的女子中学,学生大多是附近商户的女儿。

念卿——现在叫沈念了——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她住在学校后面的一间小屋里,屋子不大,只有一桌一椅一床,可她收拾得很干净。她在窗台上放了一盆文竹,在墙上挂了一幅自己写的字——“静心”二字,是颜体,写得端端正正。

她每天早起,去教室上课,下午批改作业,晚上看书。日子过得很规律,规律得像一台上了发条的钟。

她不再想顾长洲。

至少,她以为自己不再想了。

可北平到处都是顾长洲的影子。

他在北平出生,在北平长大,在这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上走过。他跟她说过,他小时候最爱去什刹海滑冰,春天去玉渊潭看樱花,秋天去香山摘红叶。他说这些话时,眼睛里有光,像是一个孩子在炫耀自己的宝藏。

现在她站在他长大的城市里,走他走过的路,看他看过的风景,呼吸他呼吸过的空气。

她觉得自己像个贼,偷偷地潜入他的过去,想要偷走一些什么。

可她什么也偷不走。

她只是一个人,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渺小得像一粒沙。

到北平的第三天,陆清禾带她去王府井逛街。

“你整天闷在学校里,会闷出病的。”清禾拉着她的手,在人群里穿梭,“出来走走,看看北平的热闹。”

王府井确实热闹。街上人来人往,有穿长衫的,有穿西装的,有骑自行车的,有坐人力车的。卖糖葫芦的、卖烤红薯的、卖炒栗子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念卿被这热闹冲淡了些许愁绪,嘴角微微翘起。

就在这时,她看见了顾长洲。

他从街对面的一家铺子里走出来,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头发比在苏州时长了一些,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到了耳后。他身边跟着一个女人——穿着洋装,烫着卷发,挽着他的胳膊,仰头跟他说笑。

念卿的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她看着他。看着他在阳光下微微眯起的眼睛,看着他嘴角熟悉的弧度,看着他侧脸那条从耳后延伸到下颌的线条——她曾在月光下用手指描摹过那条线,一遍又一遍。

他还活着。

他真的还活着。

清禾说得对,他没有死。他好端端地站在北平的阳光下,穿着体面的西装,身边有一个漂亮的女人。

可他活着,为什么不来见她?

为什么让她以为他死了?为什么让她一个人承受那些痛苦?为什么——

她忽然觉得胃里翻涌,一股酸水涌上喉咙。她弯下腰,干呕了几下,什么也没吐出来。

“念卿!”清禾扶住她,“你怎么了?”

“我没事。”她直起身,擦了擦嘴角,“走吧。”

“走?你不——”

“走。”念卿拉着清禾的手,转身往反方向走。

她走得很急,几乎是在小跑。她怕自己再多看一眼,就会冲过去,抓住他的衣领,问他为什么。她怕自己会在他面前崩溃,会哭,会求他,会变成自己最看不起的那种人。

她不要那样。

她不要在他面前示弱。不要让他看见她的狼狈。不要让他知道,她为他怀过一个孩子,又失去了那个孩子。

那些都是她一个人的事。与他无关。

“念卿!”清禾追上她,“你就这么走了?你不想——”

“不想。”念卿斩钉截铁地说,“我什么都不想知道。”

她回到学校,把自己关在屋里,一整天没有出门。

第二天,她又像往常一样去上课了。讲课,批作业,看书,一切如常。

可清禾知道,有什么东西变了。

念卿变得更加沉默了。她不再提苏州的事,不再提顾长洲,甚至不再提那块怀表。她把所有的情绪都压在心底,用一层又一层的壳裹住自己,像是蚌把沙粒裹成珍珠。

可她不知道,那颗珍珠是黑色的,带着毒。

到北平的第七天,念卿做了一件蠢事。

她去了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