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桡哲著《物演通论注释》第九十五章 基于逻辑序列才能阐述清逻辑

编辑丨杨宏作者简介:桡哲,独立学者。10余年来,致力于东岳哲学的革新、研究、传播和发展。著有原创哲学理论:“外在生存结构

编辑丨杨宏

作者简介:

桡哲,独立学者。10余年来,致力于东岳哲学的革新、研究、传播和发展。

著有原创哲学理论:“外在生存结构论”、“群团化分工论”;《三大起源通论》(含生命起源、意识起源、社会起源);心理学基础理论《心理学原理》、《人格学原理》;哲学通史《物演哲学史》;美学基础理论《物演美学论》。

把逻辑当作“逻辑序列”才能阐述清“逻辑”

逻辑序列──是一个从局限的、僵化的低级感应状态向开阔的、可塑的高级感知状态渐进的过程和结构。这个过程既与宇宙从非时空存态向时空多维化存态的演进过程相吻合,也与物质从强稳存态向失稳存态的嬗变过程相吻合,更与自然从无结构存态向结构化存态的发展过程相吻合。

注释:宇宙演化可以理解为两个角度的观照;一是从粒子结构、原子结构、细胞结构、有机体结构、有机体外部结构,这样一个结构属性代偿增益过程,其二则是从粒子理化感应、感性、知性、理性,这样一个感应属性代偿增益过程,而逻辑序列就伴随着从感应、感性、知性到理性的发生发展过程,所以逻辑序列与“在”的分化进程同一;而物演同时也是一个感知渐进过程、结构叠加过程、强存嬗变成弱存过程、非时空存态向时空多维化存态演进过程。所以,逻辑序列与主体的感知跃迁过程、结构叠加过程、强存嬗变成弱存过程、非时空存态向时空多维化存态演进过程是吻合的、是同一的。

所谓“局限的、僵化的低级感应状态”,是指发生在可换位主、客体之间的触点式属性耦合,它仅仅表达为一个“确认”与“反应”的联动,虽然极为单纯,虽然毫无结构,却是自然逻辑演化和认知逻辑活动的真正起点。

注释:在非生命的无机粒子、原子、分子阶段,是不分主客体的,只依靠自身的感应属性就能被动的获得对应的依存对象,而且此时的感应是被先天规定好的,无法像DNA、或者智质一样塑造感应属性。同时我们也得知道,尽管此刻的感应达成耦合极为单纯、简单,感应一体,但是作为耦合的对象必须符合主体固有的逻辑格律或者说范式,这样才能达成耦合,而这逻辑格律就是逻辑序列和认知逻辑获得的真正起点;比如钠离子与氯离子,两者都可以作为主体或者客体,因为他们都是被动的依靠自身电荷的电磁感应就能耦合,没有主客的区分,而作为对象的钠离子和氯离子都是符合对方的先验逻辑格律和范式的,如果不符合则势必是很难达成稳定的依存结构的。

所谓“开阔的、可塑的高级感知状态”,是指发生在不可换位的主、客体之间的表象式属性耦合,它逐步表达为“确认”(即“感”)、“辨析”(即“知”)和“行为”(即“应”)的联动,虽然起初层次不清,结构含混,但终将达成可以在多个向度上有选择地进行推理的思维逻辑。;

注释:后衍不可换位的主体的“感知”(即“确认”和“辨析”)必然以渐进的结构化达成推理环节越来越多的逻辑序列;也就是说,后衍的存在者随着逻辑的逐渐分化,其感应分离,逐渐形成感、知、应的分离状态,不再是感应一体的直触式耦合,而成了不可换位的主体“感知”,所以必须通过该感、知、应的联动(联系互动)过程最终才能达成稳定的依存结构。

于是,在人类阶段,结构化或序列化的感知目的最终都是实现为简一律下的模型表象,以完成“感”的耦合,实现和“应”一一对应,完成“应”的依存,而这人类阶段的理性逻辑就是“开阔的、可塑的高级感知状态”。总之,从最原始的感应到最复杂的感知其实是一个逐渐进行结构演变的判断过程或逻辑序列。

即是说,从最原始的感应到最复杂的感知之间其实是一个逐渐进行结构演变的判断过程或逻辑序列;

注释:从不可换位的主、客体之间触点式的感应一体到分化为主体的“感、知、应”的越来越复杂的最终以实现简一律下的模型表象实现依存(即应的实现),即物演感应发展的进程 ;所以,随着主体不断弱化,那么主体的“逻辑”会历经理化感应逻辑、知性逻辑、理性逻辑,这是整个逻辑演化的序列,同时这个从原始感应到最复杂感知进程本身就是一个逐渐进行实体结构化演变的判断进程,以及始终贯彻始于确认因果链的逻辑序列。

而因为感性逻辑、知性逻辑是不可自知的,所以造成既往哲学一系列含混模糊的逻辑认知,而在物演通论的纵向对逻辑序列的梳理下,才将感性逻辑、知性逻辑、理性逻辑有序整顿为一系列的逻辑序列。

一切人为的概念划分(如“感性”、“知性”和“理性”的划分)都会造成对这个完整序列的歪曲和误解。

注释:逻辑序列、结构形式叠加、存在性的弱化展开都是一系列连续的过程,在宏观上所看待的任何逻辑、结构、存在都是动态演变的,而不是静态的,所以一切人为对存在、逻辑、结构形式等的武断划分都会造成一系列的歪曲和误解,而唯有宏观动态的观照万物,才能有更深刻的认知。也就是说,自然界没有飞跃,逻辑序列表达的逻辑分化过程也是连续的渐进,且在“广义逻辑自洽”下一体贯通,所以,整个逻辑序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且后衍逻辑函项的代偿存续都以前衍的逻辑函项的存在为基础。

如果给出某种形式的概念分割是语言表述的必需,则应该说明:“感官感觉”意义上的“感性”无非是“理化感应”意义上的“感”的代偿渐变产物,因而可以统统归于“感性”的范畴;

注释:如感性以感应为基础,是感应的进一步代偿。比如说分子构成细胞,那么分子的“感”就会跃迁为细胞的“感”,细胞的“感”是分子“感”的代偿增益产物,所以无论是理化感应的感还是单细胞的感(着重嗅/味)都是在“感性”的范畴,是通过主体的感知属性与客体的客观属性直接耦合,其非生命的感与细胞的感的区别仅仅在于,非生命的感应是同时发生的,而细胞的感则是需要细胞发生移动才能产生“应”。

而“知性”的辨析过程其实在感性阶段早已开始(如任何感应者之“有所感”与“有所不感”),即便硬要把它从感性中分离出来,则它至少既是感性阶段的终结,亦是理性阶段的起点,所以广义的知性是囊括从直觉到推理的全部理智活动的。

注释:知性以感性为基础,是感性的进一步代偿,比如原始的嗅/味/触/视等在单细胞生物因为自身感应载体素质的差别,其都是有感知边界的,并非完全能触及一切。

而随着细胞的进一步聚合,组成由组织、器官、低级脑中枢的知性生物,其知性生物的“感”已经受到组织、器官、低级脑中枢的某种约束,从而能进行更有选择性的感;比如人类的眼睛,在眼睛早期的这个感性组织应该是能接收远超人类今天感知光波长400-700纳米之外的波长,而眼睛的演化必然要匹配主体不断的残化弱化,使得自身能够最简约高效的获得对应的依存对象,所以眼睛的“感”会逐渐受到生物个体组织、器官的约束,从而框范在对应的生物阶段,所以眼睛到了当下的人类阶段,只能看到400-700纳米波长的光波,并粗略整顿为7种简单颜色,使得人类方便认知万物。

所以说,从感性生物感的大范围,到知性生物感逐渐受到约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而这个渐变过程,也正是知性判断逐渐形成的过程。

也就是说,狭义的“理性”、“逻辑”和“思维推理”不过是高度结构化的“知性”而已。

注释:理性以知性为基础,是知性的进一步代偿,知性是直接对实物对象的判别求断,而理性则是通过纯粹抽象概念来整顿对象从而做出选择,即理性是建立在消解同一律、矛盾律等知性逻辑定律的基础上建立的简一律、消矛盾律等理性逻辑定律,使得在判断之前有一个精密逻辑的推理过程,使得产生这样一个判断,然后再去“应”,从而实现对知性的代偿,亦即打破体质直观的判断,建构虚拟概念上的统一,从而得以获得整顿更大信息量的逻辑形式。

所以,从单细胞生物着重的嗅/味,到动物着重的视听,再到人类的概念,作为其载体的逻辑可覆盖的信息量是越来越大的。也就是说,一旦当主体在某个阶段,体质性状基本演化到极致,知性逻辑则基本定型无再大幅度变化,理性也随即发生,以应对知性判断无法解决的问题;所以说广义的知性是从知性判断的“知”到推理的总过程的,即知性辨析表象的知和理性模型的知才能称为广义知性,而对于感性直观表象的“知”则是不能被称为“知”的;由此,我们也就明白,所谓的狭义“理性”、“逻辑推理”都是在知性辨析表象的“知”的逐渐结构化,简言之就是在判断之前有一个精密逻辑的推理过程,使得产生这样一个判断,然后再去“应”。

总之,感性、知性、理性彼此之间并没有截然的分段;

感性、知性、理性的概念划分只是认知和论证的需要,而任何划分都是武断,也就是无论感性也好、理性也罢,都离不开求存的先验武断,也就是所谓直观表象和抽象概念都是先验求存武断的产物或者说认知结果。也就是说,物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任何“存在”在任何时刻都是动态的,而不可能是静态的,所谓直观表象的武断和抽象概念的武断都是为了建立一个对于对应阶段的主体静态的“知”,以便主体根据这静态的“知”来判断是否为自身的依存对象;所以武断的真正本质是为了分别,建立一个感知、认知的起点,由此才能建立任何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然后才能在概念上进行逻辑推理。而随着物演的继续,旧有的静知必然破溃,新的静知必然发生。

【因此,在本卷中(尤其是前半部),我常在这种广义的概念上使用“知”字,也常在这种广义的概念上使用“感知”一词,请读者务必加以留心。】(1)

注释:知的两种内涵;其一是“知”与“在”的知,指的是感应属性代偿增益(可感属性整顿)的“知”;其二则指的是广义知性(知性逻辑)的“知”;“感知应”分离时的“知”,就是广义的“知性”,因为感性、知性、理性的不可分割与一体贯通,既往哲学中所说的“知性”事实上是广义的知性,包含了后衍的理性沉淀,而且知性载体的意向性在感性发生时已经起作用。

所以,广义知性包括了感而未应“知”、狭义的知性和理性,而所谓狭义理性只是高度结构化的知性。

凡属“结构”,都是某种关联与互动的复合体。于是,思维逻辑就呈现为在感知结构中有所关联并发生互动的序列,这“关联”就是推理的“根据”,这“互动”就是逻辑的“程序”。“关联”愈繁,“根据”愈显得无根;“互动”愈烈,“程序”愈显得失序;这就是从“局限的、僵化的”感应形态到“开阔的、可塑的”感知形态(即一般所谓的“逻辑形态”或“多向思维”)得以达成的原委。

注释:所谓结构,就是基于确认的因果链达成的对“对象”的整体横向整顿。

所谓关联既是根据,而根据是推理的起点,所以关联指的是基本确认点或感觉确认点,需要确认的点越是繁多,而确认的点越多则根据必然越显得无根;而所谓互动即为因果,此对象的因带出彼对象的果,就好比说一因导出多果,多果导出多因,因果关系越烈、因果链越长,则程序就必然显得失序。这就好比说,将一堆对象排列成一个结构化的整体,而这个结构的达成必须要求不同对象之间有着某种根据性的关联才能达成连接,而这关联就是基于对“对象”关系的基本确认,有了这种基本的确认才能建立“对象”之间的联系,同时不同对象之间有着不同的因果,好比说一因导出多果,多果导出多因,这种因果互动得越烈,就必然导致对象之间的因果链就容易失序。

【正是基于对这种“无根”和“失序”的迷惘,“逻辑”及其“逻辑函项”才有必要作为一个“梳理的对象”来处置,是乃“逻辑学”(以及研究数理逻辑的“分析哲学”)得以成为一门显学的原因;同样是基于对这种“无根”和“失序”的迷惘,“科学”及其“科学素材”才有必要借助于“数学的梳理”来处置,是乃狭义的“科学”(以及“数学”)得以在近代蓬勃兴起的原因。

注释:“结构”包括体内结构和体外结构,从单细胞生物到人类,从单细胞的初级社会到人类的晚级社会,无论是体内结构还是体外结构都是逐渐趋向于无根和失序的,最终才使得人类不得不通过逻辑学来处理思维的推理过程本身以及逻辑范式,由此才能获得一个短暂的有根和有序的主观世界或稳定结构。所谓逻辑就是推理的过程,所谓逻辑函项就可以理解为不同的逻辑范畴或范式,因为在不同的学科其逻辑方式的不同的。

至于“科学”及其“科学素材”才有必要借助于“数学的梳理”来处置,则指的是任何科学其实是纯逻辑推导和现象的匹配才有现实意义,所以科学极其科学的素材是需要数学的梳理的,数学本身也表达着一种武断的确定性。

(至于“数学”为何可以成为“梳理逻辑”的工具,请参阅本卷第一百零二章。)】(2)

注释:逻辑与数学、几何一样,都是其他学问的基础,因为数学也属于先验逻辑形式,且渊源于最原始即最早分化出的“复多属性”和广延属性,故具有原始性、稳定性和决定性,成为梳理其他学问的根据。

凡属“序列”,都是对某种结构复合体的纵观。即结构的关联与互动必与该结构纵向发生的演化过程相吻合,且由于这个连绵延展的代偿扩张过程不免造成过度复杂的前后叠加,于是一个相应的简约化处理程式也就自然而然地贯穿其间,这就是“逻辑序列”或“逻辑本体”的基本规定和构成状态。

注释:所谓序列就是横向结构复合体的纵观,而结构本身是基于确认的因果链达成的对“对象”的整体横向整顿,所以横向结构内部的关联与互动,即确认与因果的结构必然与结构纵向上的logos演化过程吻合,也就是说正是基于横向确认与因果达成的无根和失序才导致了纵向上的结构序列的整体发生。同时,在横向结构纵向化的简约序列中,必然会有一个简约化的处理程式贯穿其中,而这程式就是“基于确认的因果链”,这条因果链不仅存在于横向的结构中,也存在于整体纵向的结构序列中,而这“基于确认的因果链”就是“逻辑序列”或“逻辑本体”的基本规定和构成状态。

【换言之,从“理化感应逻辑”(亦即“应式逻辑”或“感性逻辑”)到“生物本能逻辑”(亦即“行为逻辑”或“知性逻辑”)再到“人类思维逻辑”(亦即狭义的“推理逻辑”或“理性逻辑”),这个“逻辑序列”本身就是“逻辑本体”的完整架构──所谓“逻辑学”就是把这个自然架构对象化地投射出来而已。所以,逻辑学上的“感性”概念其实与理化感应没有质的差别;而逻辑学上的“知性”概念其实与生物本能没有质的差别;也所以,在以感官感觉为基础的人类智质性状中,作为其最高结晶的意识能力和思维逻辑非但不去纠正感觉以及知觉的武断和误差,反而通过进一步简化各种感觉要素来达成愈益抽象的推理判断或曰“逻辑武断”。】(3)

注释:从“理化感应逻辑” 到“生物本能逻辑” 再到“人类思维逻辑”就是体现在“逻辑本体”的完整架构,而所谓逻辑学的本质,就是把这个逻辑本体的自然架构对象化地投射出来,也就是将不同横向结构“基于确认的因果链”和纵向整体结构的“基于确认的因果链”呈现出来,比如知性逻辑本身是“基于确认的因果链”,辩证逻辑本身“是基于确认的因果链”,理性逻辑本身是“基于确认的因果链”。

这才是逻辑学的本质所在。所以,基于这一逻辑学的本质,逻辑学上的“感性”与理化感应没有质的差别;“知性”与生物本能没有质的差别;也所以,作为其最高结晶的意识能力和思维逻辑的人类智质性中,非但不去纠正感觉以及知觉的武断和误差,反而通过进一步简化各种感觉要素来达成愈益抽象的推理判断或曰“逻辑武断”,这一系列都只在不同的横向和纵向的角度来表达“基于确认的因果链”这一逻辑学的核心法则。

从根本上讲,这个结构化的逻辑序列实在就是衍存过程或生存过程本身,因为它实在就是自然存在从无须结构的强存态势到必须结构的弱存态势的具体体现。

注释:结构化序列分为两列;

一是从粒子结构、原子结构、细胞结构、有机体结构、有机体外部结构,这样一个结构属性代偿增益过程,其二则是从粒子理化感应、感性、知性、理性,这样一个感应属性代偿增益过程。而正是基于确认的因果链而达成的结构化逻辑序列,其本质也就是对应着实体结构的演化进程,就好比说细胞弱化后,必须基于确认连接其他细胞,于是大量的细胞开始形成整体性结构,而整体性的结构必然又需要新的对应确认,从而形成更大的整体结构;所以就可以说结构化的逻辑序列就衍存过程或者说生存过程本身,逻辑序列的结构化进程即自然存在的结构化进程。

换言之,在物质实体中体现为自然衍存法则的逻各斯(logos)就是在物质虚体中体现为自然精神法则的逻辑(logic),二者同属一体,如影随形,由此构成非物理性“质能同源”和“质能转换”的另外一番景象。【形象地看,在logos上具有“强质”(指“大质量、长时度、强稳态”)的存在者,在logic上必然具有对应的“弱能”(指“低感性、弱应激、被动态”);反之,在logos上具有“弱质”(指“小质量、短时度、失稳态”)的存在者,在logic上必然具有对应的“强能”(指“高知性、强应激、主动态”)。于是,在整个宇宙中占据着最大质量、最长时度和最稳定存态的理化粒子及分子,却显示出最微弱的相互作用力或感应力;反之,在整个宇宙中占据着最小质量、最短时度和最失稳存态的灵长之王人类,却显示出最强大的精神能力或感知力。

注释:逻辑序列中前衍的理化感应逻辑对应高存在度的前衍无机存在,逻辑序列后衍的感性、知性、理性对应着低存在度的后衍生物存在。作为感应属性代偿增益产物的理性逻辑正是自然存在本身逻各斯流变的产物,也就是说在前衍阶段,基于确认的因果链直接表达在实体结构的结构化进程上,而在后衍阶段,这种基于确认的因果链需要表达在主体的感应属性中才能使得后衍主体得以稳定存在;所以说,存在度高时,即逻各斯(logos)代表的存在度高时,存在者质量大、存续时间长、稳定性高,相对应的感应属性必然很弱(即低感性、弱应激、被动态),但是基于确认的因果链很容易达成稳定结构。

存在度低时,即逻各斯(logos)代表的存在度低时,存在者质量小、存续时间短、稳定性差,相对应的感应属性或逻辑功能必然很强(即高知性、强应激、主动态),正是因为很难达成稳定结构, 才需要异常复杂的基于确认的因果链来达成稳定结构。两者一脉相承、如影随形,就好比是质能守恒定律中,质量逐渐转化为能量一般,但本质都是一样的,自身以实体结构本身的方式表达还是以感性属性的产物来表达。

总之,在物质实体中体现为自然衍存法则的逻各斯在物质虚体中体现为自然精神法则的逻辑,两者都是基于确认的因果链的逻辑序列在不同的演化阶段而展开的。

再看一下中间过程:在动物行为中,捕获“结果”总得要对“原因”有所体察,猴子若想吃上桃子,最好对远远就能看见的桃树有所知识,至于这作为“因”的桃树何以就会结“果”,对于猴子来说并不十分重要;雌蚊嗅到人味就会趋“因”而来,来后到底是挨了一巴掌还是吸了一肚子的营养液,其“结果”的迥异都丝毫无须对“前因”的判定加以修正,它如此不理智反而使之绵延不绝,无论你用灭蚊剂怎样荼毒都无济于事,假如蚊子们果真透彻地搞清了逻辑因果律,则它们只能背负着理性去饿瘪自己(在这里,无知好像表现为一种保护机制,而实际上,无知所体现的是强存载体无需保护的机制)。

注释:前衍的存在不可能出现后衍存在的感应属性,而后衍存在也不可能有前衍存在的高存在度、高稳定性,这是被递弱代偿自然法则所深刻规定的;因为任何的“知”一定都是对“在”弱化程度的补偿,“在”越是稳定,其“知”越是简单、弱小,而“在”越是残弱,则“知”必定越是复杂、强大,所以“知”的程度和“在”的程度一定是预定和谐、对应匹配的,任何一方不可能有大幅度的逾越。所以,无论是认知桃树为何有果的“因”,还是蚊子奋不顾身、不加判断的吸取你的血都是他们存在度高于人类的表现,因为他们不需要知道桃树产生果的因,也不需要事先推理判断成功吸取血液与被拍死的概率。

是故,古今的哲学家们把人类的思维逻辑翻来覆去地加以研究,发现它总不外乎是在简单的感觉确认(A=A.A≠B等)和因果链环(从A中求B,即A→B;再从B中求C,即B→C等)上演动,而不管这种推论常常显得何其荒诞或贫乏。实际上,更为复杂的逻辑程式如等量转换或累积差额转换(如果A=B,B=C,那么A=C;或者,如果A<B,B<C,那么A<C等);

注释:所有的逻辑代偿都是为了达成依存实现;所以,“感、知、应”分离以后,无论感知的过程多复杂,其目的都是为了达成对依存对象的确认;如形式逻辑中的同一律达成多中选一、理性逻辑中的简一律化多为一,都是为了实现如理化感应一般的感与应的一一对应。

而任何的逻辑的基本形式无非是确认与推理,也就是A=A和A->B,B->C,然后以此作为基本在上面不断的叠加、重组和变异,任何复杂逻辑基本格式都是如此,其不同的只是其中的基本确认概念和基本因果形式“确认与推理”的数量多少,但无论怎样变化都是始于确认的因果链,进而去达成依存;比如说,在理性逻辑阶段,把纷繁的对象化多为一需要通过层层的概念归纳及演绎去层层消除矛盾和排序,这是一个通过逻辑形式表达的纵向上的因果链,越后衍的存在者依存条件越多、越复杂,其化繁为简的因果链条就越长,导致任何事情都是多因素交织的结果,单一的因果几乎都是不成立的。

也就是说,万物的依存或耦合展现为横向的相关性和偶然性,唯有纵向追溯其衍存关系才能挖掘出万物衍存进程中纵向上的决定性和必然性。

以及其他种种逻辑运算和推导,都是建立在上述感觉确认和因果链环基础上的抽象延展或本体演动。

注释:无论感性的不自觉认真,还是理性的公理,都是感性逻辑、理性逻辑下的武断,它们通常会作为逻辑推导的逻辑极点。而逻辑极点也会随着感知主体信息量的拓展而前移,逻辑本体(即精神本体、“能知”、逻辑序列、逻辑形式)同样也随着逻辑极点的移动而演动,然后以这个逻辑奇点为开端展开一系列因果链上的逻辑运算和推导。

这里暗含着生物学上的适应性规定(也就是前述的“自然预定和谐系统”之规定),所谓“适应”,在此就是指认识主体本身的客体衍生关系,以及主体被结构化在客体系统中的自然存在状态。换句话说,作为认识主体的生物自身本来即是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客体的流变产物,因此它的logic代偿(即“感应属性代偿”或“感知代偿”)必与它的logos本性(即“存在性”或“存在度”的位相规定)相一致,亦即它的逻辑程式禀赋在具体的逻辑操作发生之前就已在某种程度上注定了与自身物性以及自然客体的对应性衔接关系(即递弱代偿之演运规定和存在阈的限度规定)。】(4)

注释:始于确认的因果链贯穿在整个物演横向、纵向的演化中,在前衍阶段直接表达在实体结构自身的耦合中,在后衍阶段表达在软态结构的感应属性中,而前衍实体和后衍感应属性载体本身就是一系演化。也就是说,后衍主体是最末端的客体,也就是说无论主体的实存结构还是感应属性都是客体的实存结构与感应属性的代偿增益产物,是客体的衍生。

所以,人类的思维逻辑总是在感觉确认和因果链环上演动的本质在于主客体一系演化,而其他的万物也早在发生之前,其逻辑程式禀赋也早都被存在度决定,都是以始于确认的因果链为核心,呈现为不同程度上的横向逻辑(理化感应逻辑、知性逻辑、理性逻辑)。

故,在此机制上建立起来的逻辑表达式或“表达序列”,必然同样是一条始于“确认”的“因果链”。【哪怕那“确认”其实是一个并不知道如何被确认的“武断形式”;以及,哪怕那“因果链”终归是一个穷究不尽、于是只好将其简化为“循环往复”的“辩证方法”也罢。】(5)

注释:基于主客体一系演化的机制,逻辑序列整体都是始于“确认”的“因果链”。也就是说物演是一系演化的,所以作为其核心的逻辑序列必然是贯穿整个演化横纵向阶段,以始于确认的因果链在不同阶段的不同呈现,但无论是以何种具体的横向逻辑呈现,其本质都是始于确认的因果链贯穿其中。而所谓确认指的是简约武断下的先验被规定的逻辑形式对信息的整顿,从而达成的确认,是以达成求存为其核心原则,而所谓因果链指的是信息扩大后,其横向对象的错综复杂,要么依靠知性逻辑、辩证逻辑,要么依靠理性逻辑将其统一化或一系化整理;而辩证方法是人类最原初的理性逻辑的起点,所以这显化的逻辑必然是首先从“循环往复”的“辩证方法”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