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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药探讨|附子与“反药”同用

附子作为一名中药临床药师,在日常处方审核与用药指导中,常遇到附子与半夏、瓜蒌、贝母等“十八反”药物同方使用的情况。这既是
附子

作为一名中药临床药师,在日常处方审核与用药指导中,常遇到附子与半夏、瓜蒌、贝母等“十八反”药物同方使用的情况。这既是一个传统的配伍禁忌问题,也是现代临床实践中无法回避的现实。

本文基于文献研究,对附子“反药”同用的合理性与安全性进行梳理,以期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一、认识“十八反”与附子的配伍禁忌

“十八反”是中药配伍禁忌的核心内容之一,其中“半蒌贝蔹及攻乌”明确指出乌头类药物(包括附子、川乌、草乌)不宜与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子、天花粉)、贝母类(川贝母、浙贝母等)、白蔹、白及同用。《中国药典》在附子项下也标注了这些不宜同用的药物。

值得注意的是,药典措辞为“不宜”而非“禁止”,这为临床在特定情况下应用留下了空间。古今医家的实践也证明,在辨证准确、用法得当的前提下,这类配伍非但无害,反而能治疗复杂病证。

二、附子“反药”同用的古今依据

01、古代医籍记载

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创制的瓜蒌瞿麦丸,即为附子与天花粉配伍的经典范例,用于治疗“小便不利,有水气,其人苦渴”之上燥下寒证。此外,《伤寒论》中的附子粳米汤、《千金要方》中的大茯苓汤等,均为附子与半夏同用的实例。

02、现代临床研究

一项对500张含附子与半夏、贝母、天花粉同方处方的分析显示,此类配伍在现代临床中仍广泛应用,多见于内分泌科、妇科等,主治瘿病(甲状腺疾病)、消渴病(糖尿病)等,常见证型为少阳失枢、胆火内郁证及少阴阳虚寒湿证。所有处方中附子均经炮制并先煎,未见明显毒副作用报道。

三、附子“反药”同用的适用原则

01、严格辨证,有是证用是药

附子“反药”配伍主要适用于“阳虚寒盛,兼夹痰湿、水饮、瘀毒”的复杂病机。例如:

附子配半夏:用于脾胃阳虚、寒湿内阻之呕吐、腹痛、痰饮。

附子配天花粉:用于肾阳不足、津不上承之消渴、小便不利。

附子配贝母:用于寒痰凝滞之瘿瘤、痰核、咳喘。

02、规范用药,控制风险

炮制规范:使用淡附片、法半夏等炮制品。

煎煮得法:附子应先煎30-60分钟,以口尝无麻辣感为度。

配伍减毒:配伍甘草、干姜、生姜等可降低毒性

剂量控制:附子常用量3-15g,超过15g需充分评估并备案。

四、临床用药建议

医师层面

完善中医诊断与证型记录,明确使用指征。

严格掌握剂量与配伍比例,超量使用需双签名并备案。

详细交代煎服方法及可能的不良反应。

药师层面

加强处方审核,对证型与用药不符的处方及时干预。

发药时详细指导患者煎煮方法,强调附子先煎、半夏宜捣碎等要点。

做好用药教育,告知患者如出现口唇麻木、心悸、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就医。

五、结语

附子与“反药”同用是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特殊领域。现有证据表明,在辨证准确、炮制规范、煎煮得法的前提下,此类配伍可用于治疗寒热错杂、虚实夹杂的复杂病证。然而,这并非鼓励盲目使用,而是强调“有故无殒亦无殒”的辨证思想。

临床医师与药师应共同把关,确保用药安全有效,推动中药配伍理论的科学发展与合理应用。

审稿专家: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袁劲松主任

作者: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徐汉明

编排:云南文山市人民医院 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