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时过境迁。
人到70岁之后,手里攒下的存款,不单单是辛苦一辈子攒下的积蓄,更是晚年看病、生活的底气。很多老人习惯把所有存款全部放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里,觉得钱握在自己手里才踏实。可现实当中,不少家庭都遇到过这样的难题:老人突发重病、意识不清,躺在医院,子女想要拿出卡里的钱用来治病,却拿不到;老人离世之后,名下存款变成遗产,子女取钱流程繁琐,还要面对各种材料证明,兄弟姐妹之间还容易因为这笔钱产生矛盾。
并不是说70岁以后就不能把钱存在自己名下,而是全部存款只登记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会埋下很多现实隐患。不少有生活阅历的人,会提前做好存款方面的规划,不是为了算计谁,而是规避晚年突发状况带来的麻烦,保证急用钱的时候可以顺利支取,也减少亲属之间后续的纠纷。今天就结合现实生活当中真实会遇到的场景,把存款署名的利弊、不同存钱方式的优缺点,还有容易踩坑的地方全部讲清楚,给步入老年阶段的人群做一个实实在在的参考。
很多老年人会有一种固有想法,钱写自己名字,密码攥在自己手里,谁也动不了,就是最安全。正常身体健康、头脑清醒的时候,单人账户确实很方便,存取款、理财都由本人做主。但70岁之后,身体状态的不确定性会明显增加,风险恰恰就出在“意外情况”上。
第一种常见困境,老人丧失自主意识。比如突发脑梗、脑出血,昏迷住院,行动、认知能力受损。银行卡、存折在老人手里,密码只有老人知道。子女手里就算拿着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也没办法直接去银行把钱取出来。按照银行现行规定,账户属于个人,代办大额取款,需要本人授权,本人无法到场、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普通亲属无权直接动用账户资金。想要支取账户内的存款,要走监护认定的司法流程,到法院申请认定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指定监护人,凭法院判决书才可以到银行办理业务。整套流程耗时少则一两个月,多则更久,而医院治病是等不起的。
第二种困境,老人过世之后,单人名下存款的支取难题。很多老人离世之后,银行卡密码没人知道。账户里面有钱,但是子女拿不到。想要取出这笔存款,有两条路径,要么全部继承人到场办理继承权公证,缴纳公证相关费用;要么通过法院走遗产诉讼,拿到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如果继承人数量多,兄弟姐妹意见不合,公证办不了,只能打官司。哪怕子女之间关系和睦,跑公证、准备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档案材料,来回多个部门奔波,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部分家庭就是因为老人遗留存款的支取问题,原本和睦的亲情出现裂痕。
这里要纠正一个流传很广的错误认知:很多人以为,夫妻一方过世,配偶可以直接取走对方银行卡的全部存款。事实并不是这样。哪怕是夫妻共同积攒下来的钱,登记在过世一方名下,一半属于配偶,剩下一半属于遗产,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都享有继承份额,配偶不能单方面直接全额支取。
讲完只存自己名字会遇到的现实麻烦,接下来说一说,现实当中比较实用的几种存款处理方式,每一种都有优势,也有短板,没有万能方案,要结合家庭实际情况选择,不要盲目照搬别人的做法。
第一种方式,开设银行共同账户,增加共同存款人。
共同账户,简单讲就是账户登记两个或者以上人员名字,共同管理这笔存款。很多人分不清共同账户和单纯代办,代办只是授权别人帮忙办事,账户户主依旧只有自己;共同账户是法律层面的共有账户。
它的优势很直接,账户的共有人,可以直接凭身份证、密码办理存取业务。万一老人身体出状况,无法亲自跑银行,共同账户的另一方,可以直接支取资金用于医疗开销,不用走复杂的司法认定流程。
但这里有非常关键的坑,很多人没有搞明白就办理,后续反而出问题。
第一,共同账户不等于指定给谁。账户里面的钱,默认属于共有,一旦其中一人离世,账户里的部分资金同样算作遗产,依旧会涉及继承问题,并不是账户里的钱直接归剩下的开户人。
第二,共有人拥有直接支取权限。选定的共有人,是可以不经过老人同意,直接把账户的钱全部转走。如果家庭内部出现矛盾,老人没有办法约束对方的取钱行为。所以共同账户,不能随便找一个子女就加上名字,优先考虑信任度极高的配偶。如果添加子女作为共有人,一定要充分看清子女的人品、家庭情况,还要考虑子女自身债务风险。假如共有人背负外债,法院是可以查封冻结这个共同账户当中属于他的份额,会牵连到老人们的养老积蓄。
很多老人听别人说共同账户好用,就把全部养老钱都放进共同账户,这是不可取的。比较稳妥的操作:只把一部分应急备用金放进共同账户,用于突发看病、紧急开销;大部分养老积蓄依旧保留在自己单人账户,牢牢掌握控制权,不要把全部身家全部放进共管账户。
第二种,留存单人账户,办理正规的授权委托公证。
不少老人不愿意把存款账户加上其他人名字,担心钱财失去掌控,又怕自己突发疾病之后子女拿不到钱,这种情况下,授权委托公证是性价比很高的方案。
简单解释,本人头脑清醒,身体健康的时候,去公证处做一份金融业务的委托公证。写明委托某位亲属,在本人行动不便的情况下,代为办理银行查询、取款、转账等相关银行业务。
这个方式最大好处:账户户主依旧只有老人自己,钱的所有权完全归本人。只要老人神志正常,随时可以撤销这份委托,委托代理人没有办法私自背着老人转移存款。只有当老人行动不便,本人无法到场办理业务时,委托才发挥作用。
很多人会问,手写一张委托书行不行。大部分银行不认可私下手写的委托书,必须是公证处出具的正式公证文书,银行才受理。
需要注意两个关键点,第一,办理委托公证,必须老人本人意识清晰,能够清晰表达个人意愿,如果已经患病糊涂,就办不了。第二,部分银行对委托业务会有细节限制,大额转账未必全部支持,办理公证之前,最好提前咨询自己存款银行,确认可以受理的委托范围。这种模式,既保住老人对财产的主导权,又解决生病之后用钱难的痛点,适合大部分不愿意共享账户的老年人。
第三种,做好财产清单,提前订立遗嘱。
前面两种,解决的是活着的时候突发疾病用钱的难题,遗嘱主要解决百年之后存款分配、支取的麻烦。
不少老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就拖着不办。现实中,没有遗嘱,名下所有存款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都享有份额,需要全部继承人配合才可以完成取款,家庭子女多的家庭,很容易出现分歧。
遗嘱要写清楚自己名下在哪几家银行,每张银行卡、存折的大致存款金额,银行卡存放位置,密码可以选择单独密封保管,交给信任的人。明确自己名下存款如何分配给各个继承人。
要提醒一点:遗嘱本身,不能直接让继承人拿着遗嘱就去银行取钱。遗嘱只是确定财产分配归属,取钱依旧需要继承权相关手续。但是一份规范遗嘱,能够明确分配意愿,减少子女之间猜忌争吵,避免因为猜测存款多少,互相产生矛盾。
第四种,拆分存款,分账户存放,不要全部资金集中一张卡。
很多老年人习惯所有积蓄集中放在一张银行卡。钱全部集中,一旦账户出现冻结,或者忘记密码,全部资金都会卡住。可以把存款拆分,一部分大额定期存单人账户,自己掌控;一笔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的应急流动资金,可以用合理的共管方式。就算其中一个账户遇到问题,其余的钱还可以正常使用。
讲完可行方案,再梳理几个70岁之后,存款处理上面,千万不要踩的误区,这些都是现实家庭高频踩坑点。
误区一:图省事,直接把全部存款转到子女银行卡。
有些老人觉得年纪大了,管钱太累,干脆把几十万养老钱全部转到子女账户,自己手里不留多少。这是风险极高的做法。钱一旦转到子女名下,法律上就视作赠与。后续子女婚姻变动,这笔钱有可能被视作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子女欠债,账户资金会被执行。之后老人想要拿回这笔养老钱,举证难度很大,亲情很容易因为钱财彻底破裂。就算子女孝顺,也不建议把全部养老本金直接过户到子女卡里。
误区二:听信口头约定,嘴上说好钱以后怎么分,不留任何书面材料。
家庭内部口头说好,生病谁拿钱,过世之后存款怎么分配,没有公证,没有遗嘱。一旦发生变故,口头承诺不作数,各说各的,最后只能打官司。
误区三,盲目给多人加名字,多人共管账户。
账户添加两三个子女作为共有人,看上去公平,实际上后续每一笔业务需要多方配合。老人离世之后,多个共有人同时出现,遗产的关系会变得更加复杂,矛盾概率反而上升。共管账户,尽量控制共有人数量,不要人越多越好。
误区四,完全依赖子女记住密码,不做任何备案。
不少老人银行卡密码只口头告诉子女,存折、银行卡藏在家里某个角落,没有文字记录。一旦老人突发意外,子女找不到卡,不知道在哪家银行存钱。现在很多老人多张银行卡,时间久了,自己都记不全开户行。建议准备纸质清单,记录开户行、账号,密封妥善保管,不用写密码,方便亲属后续查找。
还要说明客观现实,不存在百分百零风险的存钱方式。共同账户怕共有人私自取钱;单人账户怕突发疾病取钱受阻;委托公证有银行业务限制;遗嘱解决身后事,解决不了活着住院急用钱的场景。
最优思路不是全盘否定自己名下存款,而是组合搭配使用。大部分养老本金保留在自己单人账户,保证自己活着的时候,钱由自己说了算。拿出一小部分资金设立共管账户,应对突发就医的紧急开销。意识清醒时,办好委托公证,同时写好财产清单,订立规范遗嘱。多重方式互相补充,兼顾资金控制权,又规避突发状况的麻烦。
对于普通的70岁以上群体,核心原则是:财产主导权牢牢握在自己手里,提前做预案,而不是提前把财产全部交出去。孝顺的子女,不需要老人提前交出存款才会尽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本身就有经济纠纷,更不适合轻易共享账户。钱财规划,不是去猜忌家人,而是提前化解未来可能出现的麻烦,保护自己晚年生活,也减少亲人之间不必要的冲突。
话题讨论: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老人存款支取受阻的真实事例?到了老年,你认为存款更适合自己保管,还是做共管安排?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觉得内容实用,可以点个关注,持续分享接地气的民生现实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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