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施工方及购房者向媒体爆料,绍兴荣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荣杭地产")以 "以房抵工程款" 名义签订协议后,所涉房产因公司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导致施工方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无法发放,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甚至有人因债务压力引发悲剧。这起涉及多方权益的纠纷,已牵扯出荣杭地产关联企业债务转移、抵押违规等多重争议。
抵账房变 "查封房",产权登记成泡影2023 年 5 月,建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七方与荣杭地产签订《以房抵工程款协议》,约定荣杭地产以绍兴汝悦璟园 3 号楼 102 室房屋及车位,抵付常州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付的 247 万余元工程款。同日,实际施工人指定的周法华与荣杭地产签订认购协议,确认房屋总价 219 万余元,车位 28 万元,工程款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全额冲抵购房款。2023 年 10 月,荣杭地产向周法华交付房屋,但未办理网签及产权登记。
然而,2023 年 9 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荣杭地产拖欠广发银行 2.2 亿元贷款,查封了汝悦璟园 60 套不动产,周法华所购房屋在列。此后,周法华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排除执行,但法院以 "周法华系以房抵债,非商品房消费者,且长期居住生活在江苏,无绍兴居住需求" 为由驳回异议。
类似遭遇并非个例。上海继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荣杭地产签订的《以房抵工程款协议》显示,荣杭地产以汝悦璟园 3 号楼 201 室及车位抵付 308 万余元工程款,指定购房者万春华签署认购协议后,同样因房屋查封无法办理产权。此外,蒋容、陆素琴、白义平、吴心勇等多名购房者,均通过 "以房抵款" 方式获得汝悦璟园房产,至今均因房屋被查封或未网签陷入产权悬空困境。

"320 万的工程款,甲方只付了 1 万,我拿什么给工人发工资?" 实际施工人蒋德士向媒体哭诉。他透露,自己挂靠建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常州璞悦湾项目雨污水工程,荣杭地产承诺以房抵款后,不仅房屋被查封,且常州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对应债权被破产管理人剔除,工程款追偿无门。
更令人痛心的是,另一名实际施工人指定的购房者周法华,因长期被工人追讨工资,加之房屋无法过户的精神压力,于 2025 年 4 月遭遇车祸去世。"工人天天上门要工资,他房子没拿到,钱也要不回,最终没能扛过去。" 蒋德士表示,目前仍有很多名工人的工资被拖欠,生活陷入困境。
媒体梳理发现,仅公开的以房抵款协议涉及金额已超千万元,涉及的施工项目包括消防工程、雨污水工程、地砖工程等多个类别。施工方普遍反映,荣杭地产以 "关联企业债务转移" 为由,将其他公司的工程款债务转移至自身,再以房产抵付,但未如实告知房产已抵押的事实,导致施工方和工人权益受损。
关联企业操作引质疑,法律争议难解媒体了解到,荣杭地产与常州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东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均为关联企业。荣杭地产于 2021 年 1 月将汝悦璟园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新增建筑抵押给广发银行,却在 2023 年仍与施工方签订以房抵款协议,未向施工方及购房者披露抵押信息。
广发银行在诉讼中辩称,荣杭地产未将房屋销售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违反贷款合同约定,其对案涉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施工方及购房者则认为,荣杭地产明知房产已抵押仍签订抵款协议,存在欺诈嫌疑,且以房抵款协议合法有效,应优先保障实际施工人和购房者的权益。
法律界人士表示,此类纠纷的核心争议在于 "以房抵债的购房者是否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消费者需满足 "查封前签订合法合同、用于居住且无其他住房、已支付过半房款" 三个条件,而以房抵债的施工方或指定购房者往往因 "非消费性购房" 难以满足该条件,导致执行异议难以获得支持。但荣杭地产未披露抵押信息、违规转移债务的行为,已涉嫌侵害施工方和购房者的知情权与财产权。
多方诉求盼解决,呼吁监管介入目前,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但因涉及企业债务纠纷和司法查封,问题迟迟未能解决。施工方和购房者共同提出三点诉求:一是荣杭地产如实披露资产状况,优先用可处置资产支付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二是协调法院解封用于抵款的房产,协助办理网签和产权登记;三是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荣杭地产关联企业债务转移及抵押合规性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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