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祸起萧墙:拒绝诊所私有化,遭遇不公对待被迫离岗
王某银系湖北咸宁某职教集团前身工交技校校医、医务所负责人,1970年参加工作,1980年入校,1993年获评中级主治医师,为首批注册执业医师,44年工龄、事业单位干部编制,是校内关键专业技术人员。2000年起周某源主政该校,因监管缺位涉贪污受贿于2010年获刑八年,其任职末期违规推进36名教职工强制内养事件,埋下长期权益争议隐患。
周某源掌权后先将学校食堂交由自家兄弟承包牟利,并执意将公益校诊所私有化外包。王某银坚守底线,坚决反对把公共医疗服务变为盈利工具,反对校诊所参照其他经营实体进行承包,这番坚守彻底触怒周某源,二人交恶数年形同陌路。周某源不仅在非典期间对诊所防疫工作漠不关心,更因利益冲突视王某银为阻碍,既怀疑其举报贪腐行为,又认定诊所是“是非之地”,意图通过人事调整将其调离岗位,以便推行诊所的承包计划。
2005年,周某源违规印发红头文件,未充分报备即推行“一刀切”安置,明示教师除外却将紧缺岗位医务人员王某银列入名单,强行安排36名教职工离岗。此举名为精简,实则为后续亲属补员腾位,程序公正性存疑。王某银未满50岁、健康在岗,不符国家内养条件,在校方“后果自负”施压下被迫签“同意内养”协议,两日内离校。作为校内仅有的两名医务人员之一,其被针对性清退后,校诊所转包董某,致师生看病难、贵。校方更在系统将其标注为“病休”,混淆强制离岗与因病休养性质,掩盖真相。
二、待遇受损:职称核定存疑,工资逆向调整,权益保障不到位
2005年被迫离岗后,王某银待遇严重受损,2013年退休时校方违规核定更是雪上加霜。根据《复查申请书》及档案馆存档工资表,其1993年取得中级职称,2005年已晋至中级8级、岗位工资700元,中级在岗12年考核均合格。按政策,中级满5年可申报副高,即便按中级核定,也应不低于8级标准。
然而咸宁市某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承接原工交技校人员后,未纠正历史错误,反而沿用周某源制定的非法条款,2013年为王某银办理退休时,违背档案事实,将其中级职称核定为10级——中级岗位最低档次,还把2005年700元的岗位工资恶意改为680元,出现工作数十年工资不升反降的荒谬局面,此类违规操作在当地极为罕见。校方这一做法与国家关于内养人员待遇的政策要求明显不符,合法内养人员除奖金外应享受与在岗职工同等的工资晋升与档案工资保留待遇,王某银因被迫离岗,导致无法满足在职晋升的条件,却最终由个人承担待遇损失,这种做法在合理性上存在明显争议。
校方还刻意混淆2005年与2008年事业单位岗位改革的等级体系,片面强调王某银的8级与退休核定的10级无关,回避档案证据。同期内退中级职称人员的任职年限、岗位贡献均无法与王某银相提并论,校方却以此为由简单处理,未充分考虑政策适用的公平性。王某银的退休待遇每月比中级8级标准少近两千元,比副高标准少近三千元,半生奉献换来待遇被肆意克扣,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失,这不仅是对其职业贡献的忽视,也与现行人事政策及劳动法规的精神相违背。
三、维权绝境:三年诉求久拖未决,校方回应矛盾重重
2023年6月王某银发现待遇异常后维权,三年间两次赴京上访,近二十次向各级信访部门投诉,但处理进展不顺。据材料记载,2024年1月正式信访以来,校方先后十余次回复,先是提出“同意内养”、称文件已报备,后又以“无政策依据”回应;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连续七次仅回复“出具存”,未对诉求作实质性说明,严重影响问题及时解决。
维权过程中,校方的回应存在多处矛盾。分管人事的相关领导当面承诺协调解决,要求其停止上访,事后却出尔反尔,加剧了双方分歧。2025年6月协商时,校方提出的解决方案被指出不符合政策,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明确要求校方协商解决并提出补偿思路,校方却拒不执行。此外,校方未按约定公开相关材料,反而向各级信访部门发文诽谤,称王某银反映的问题“缺乏依据”“单方面陈述”,暗示其精神异常,阻碍了诉求的正常办理。
面对确凿证据,校方仍固守原立场,为周某源违法做法辩护,拒不承认内养程序违规,也无法提供人社部门备案证明;拒不纠正职称核定错误,无视档案工资记录与政策要求;拒绝承担历史责任,反而甩锅人社部门,回避学校是职称申报主体的基本事实。王某银四项诉求均有档案与政策依据,合理合法,却被校方长期漠视搁置,一桩本可快速处理的诉求,因校方不作为乱作为拖延三年未决,令奉献半生的老职工饱受委屈。
四、公道何在:半生坚守蒙冤二十年,只求一份公平与尊严
一位坚守校园医疗岗位数十年的老校医,因拒绝同流合污、坚守公益底线,被时任领导安排被迫离岗,本该享有的职称待遇被恶意压低至最低档,三年信访二十余次,只换来七次“出具存”的简略回复。王某银的遭遇,是基层事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的缩影,反映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暴露出个别单位在履职尽责、监督落实方面的不足。
他不求额外照顾,只求应得的合法待遇与公正说法。44年工龄、20年中职资历、档案明载中级8级,皆为既定事实。“内养”程序依据不足,职称核定存偏,信访解释不清,三重问题叠加加重老人负担。公平不应迟到,权益不应被忽略。半生守护师生健康,晚年当享应有待遇与尊重。望正视事实、纠正偏差,让坚守不被辜负,奉献得到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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