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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方面20项举措!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路线图发布

3月2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

3月2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图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意见》从七大方面提出二十项具体举措。明确了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与施工图,旨在构建与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相适配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让科技保险充分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筑牢金融保障屏障。

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技创新风险分散和资金支持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科技创新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重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小型企业成长等各个环节对风险保障的需求日益迫切。

《意见》的出台,紧扣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推动科技保险实现攻坚破局、扩面提质,从“基础保障”向“精准赋能”升级,填补科技创新各环节的风险保障空白。

精准聚焦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层分类强化支持

此次《意见》精准锚定两大核心保障对象,实现国家战略需求与市场主体发展的双向支撑。

在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保障上,《意见》提出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加强政府引导,统筹各方资源,优化政府、企业、保险机构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散模式,在国家战略需要、潜在风险较大、风险分散不充分的重点科技领域,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成立专业保险共同体。

关于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及重点区域的保险服务,则主要围绕国家实验室体系实施“一室一策”专项风险保障,加强对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端科研仪器、关键科技人才及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保险保障。

同时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支持科创金融改革实验区开展特色创新实践,发挥重点领域引领示范作用。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一创新生力军,《意见》明确推广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简化条款设计,推出价格更合理、投保理赔流程更便捷的科技保险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基础风险保障,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风险防御能力。同时,重点保障核心专利商标侵权责任与维权费用,鼓励地方提高保费补贴比例,降低企业投保成本。

此外,支持各地在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区,搭建科技保险供需对接平台,为研发失败、知识产权侵权、人工智能系统责任等共性风险提供灵活保障方案,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风险抵御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保险保障,构建全方位保险保障体系

围绕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意见》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体系,实现从研发到产业化、从国内到海外的多维度覆盖。

在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障上,推广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等产品,逐步建立覆盖各环节的保险补偿和风险分担体系,畅通科技研发向市场应用的转化通道。且支持保险机构建立科技保险风险评估、鉴定标准等服务体系,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鉴证服务。

在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方面,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力度,健全海外风险观察及预警体系,开展国别风险提示,扩大安全防范、医疗救援服务范围,探索跨境理赔协作,为产品、资金、人才出海保驾护航。

在科技人才保障上,创新按岗位、家庭的投保模式,覆盖科技人才在职业责任、意外、健康、养老等方面的多元需求,为海外回国创新人才及配偶、子女同步建立保障计划,让科研人才安心攻关。

同时,加快发展知识产权组合式保险,重点覆盖高价值专利侵权诉讼等风险,布局海外知识产权侵权保险、专利海外布局费用损失保险等保险产品,为持续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围绕电信、工业、金融、能源等重点行业,鼓励开发专属产品,联动专业机构提供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技术服务,筑牢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与网络安全屏障。

深化产品服务创新,推动科技保险专业化发展

为加快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意见》从产品创新、保险理赔、专业经营、生态优化四方面提出升级要求,推动科技保险专业化、数字化发展。

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重点科技和产业发展领域,鼓励开发科技保险专属产品,探索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适度提高产品创新包容性,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备案管理。

同时,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承保理赔服务数字化、智能化,逐步实现线上办理,规范服务指引,让科技企业享受更高效的保险服务。坚持“专门政策、专属产品、专营团队、专业人才、专项考核”的“五专”导向,鼓励保险机构在科创中心设立专营机构,建立经营容错机制。鼓励再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在风险分散等方面的作用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供需对接、风险咨询、辅助承保理赔功能。

此外,支持重点区域采取政府、保险机构和高校院所联合等方式,整合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动态数据,搭建风险图谱库,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标准框架,推进风险评估、损失认定等标准制定,实现保险行业标准与各产业标准互信互认,开展跨行业的标准建设。

引导保险资金赋能,实现“保障+投资”双重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这一长期资本流向科技创新领域,实现“风险保障+资金支持”的双重赋能。

政策明确鼓励保险资金重点投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推进长期投资改革试点,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科技创新债券、科创类证券化产品配置力度,用好用足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偿付能力监管政策。

同时,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前沿科技领域创业投资机构,提升支持创业投资意愿,引导保险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孵化器等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健全国有保险机构参与创业投资的内部容错机制,为科技创新注入长期稳定的金融“活水”。

强化激励保障与风险防控,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意见》建立起多层次的激励保障与风险防控体系。国家层面将由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科技保险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科技保险政策措施、重点工作等方面的统筹协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建立协调机制,将科技保险纳入政策体系,因地制宜配套制定科技保险政策措施。

在政策引导上,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落实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政策,发挥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作用,支持重点区域开展科技保险数据归集、共享试点。同时,加强科技保险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的推广,联动高校与保险机构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

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严查骗保骗赔、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险机构需坚守保险本源,提升新型风险识别评估能力,强化偿付能力管理,平衡创新探索与发展安全,推动科技保险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此次出台的新政,为科技保险发展划定了清晰的发展方向,推动科技保险与科技发展深度融合。随着各项举措落地实施,科技保险将逐步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障体系,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持续注入源头活水。

作者:董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