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遂宁公职人员孙先生利用业余时间送外卖的事儿,在网上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
孙先生所在单位下发了公职人员能做副业的通知后,他马上提交申请,得到批准就开启了送外卖的兼职生活。
每天下班后跑 3 小时,能赚 100 多块,他自己觉得挺乐呵,还说 “没觉得掉面子,都是服务行业” 。
其实,公职人员下班后搞兼职,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前几年,就有扬州公务员咨询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当地纪委回复得很明确:经组织批准,不影响本职工作,不利用权力,家庭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做。
还有安徽歙县的副镇长因开滴滴被调查,后来发现是因为经济压力大才兼职,这事儿也引发了大家对公职人员兼职界限的思考 。
如今,孙先生的事又把这个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公务员下班后能不能送外卖、开网约车?
这个问题像投入湖面的石子,荡开的涟漪远比想象中复杂。
支持者觉得这没什么不妥。
“凭劳动赚钱不寒碜”,一位基层公务员在匿名论坛说,他周末开网约车时,听乘客吐槽办事流程,反而更清楚群众的痛点。
这种 “接地气” 的兼职,甚至被看作是打破 “铁饭碗” 刻板印象的方式 —— 公务员不再是坐在办公室里的符号,也是要为柴米油盐奔波的普通人。
但质疑声也很尖锐。
“白天审文件,晚上开网约车,精力能跟上吗?” 这是最常见的担忧。
有人担心兼职会让公务员分心,影响政策执行效率;
更敏感的讨论集中在 “权力边界” 上 —— 如果某位交警下班后开网约车,会不会在违章处理时被特殊对待?
尽管这种猜想缺乏实证,却戳中了公众对 “权力寻租” 的天然警惕。
其实争议的核心,藏在 “职业身份” 与 “个体需求” 的碰撞里。
公务员的特殊性在于,他们手中握着公共权力,职业形象与社会信任深度绑定。
当 “公” 与 “私” 的边界在黄昏时分变得模糊,人们难免会追问:脱下制服后,职业伦理是否也该 “下班”?
值得注意的是,对公务员兼职的规定早有细化。
比如《公务员法》明确禁止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但送外卖、开网约车这类纯劳务性兼职,大多不在禁止之列。
浙江、广东等地近年还鼓励公务员 “深入基层实践”,只是没人想到,实践的方式会如此 “硬核”。
更深层的讨论,或许关乎 “职业价值的多元坐标系”。
过去我们习惯用 “稳定”“体面” 定义公务员职业,却忽略了从业者作为个体的多样性需求。
就像那位送披萨的老李,他说兼职时遇到过凌晨还在加班的程序员、独自带娃的单亲妈妈,“这些故事比报表更鲜活,让我知道政策该往哪处使劲”。
当然,也有人用了“食禄之家,不与百姓争利” 这句古训来说明公务员不应与体力劳动者抢饭碗。
在农耕文明语境下,“食禄者” 的俸禄来自朝廷,而朝廷俸禄的根基是百姓赋税,因此 “不与民争利” 既是伦理要求,更是权力存续的智慧 —— 避免手握资源者利用优势挤压普通民众的生存空间。
放到今天,这句话的内核依然成立:公务员的薪资来自公共财政,其职业属性决定了必须对 “利益” 二字保持格外审慎。
毕竟你是下班后的兼职,赚多赚少都行,而很多外卖员、网约车司机指着这个糊口,兼职的公务员多了,那么这些劳动者的收入必定会受到影响。
当外卖员、网约车司机这些职业里,有相当比例是为生计奔波的普通人时,公众担心的 “争利”,本质上是怕掌握公权力者凭借隐性优势,哪怕只是身份带来的潜在便利,破坏本就脆弱的市场公平。
你怎么看公务员下班后的
兼职?来评论区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