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格局详解:木火通明格、木火交辉格、青赤父子格
琴鹤堂国学/原创
《玉井奥诀》云:木遇学堂,火临生地,文既精华,志尤倨傲。
【李虚中注】:
凡木火文明之象。临生旺之地者,文学疏通,才能力辨。
但木火炎上之气,为人不顾细节,不屈下,待上骄傲。
【万民英注】:
木火,文明之象。居生旺之位,主文学疏通,才能雄健。
但木火炎上之气,为人不顾细节,不能屈下倨傲骄忽。
【琴鹤堂国学注】:
这段断语说的是两神成象格之木火通明格,又名木火交辉格、青赤父子格。
木生火为木火通明,木火交辉之象,主文学疏通,才能力辨。
木主仁,火主礼。但木生火,火旺炎上之气,则主礼过。主为人不顾细节,不屈下,待上骄傲。
《三命通会·卷六·杂取各格·青赤时为父子》云:青赤时为父子:此象青赤之理,父传子道也。今人只知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却不知阴生阴,阳生阳,阳产阴为父,阴产阳为母。丁与壬合生甲己,壬食甲,壬乃甲之母,丁乃甲之父,生我者母,丁食己,己以壬为父,丁以己为父,克母者水也。甲己再合,甲食丙,己食辛,日上是甲,三柱中见壬丙辛,再合丙食戊,辛食癸,日上是壬,三位中见甲顺食戊癸,周而复始。青赤时为父子者,乙木为主,时见寅午戌也。此象主有文章。
《耕寸集(子平真诠)·论用神配气候得失第十四》有云:“春木逢火,则为木为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论。秋金遇水,则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论。”
作为两神成象格,其中之木火交辉格,共有两种情况:
其一,为木生于寅卯辰春月见火;
其二,木生于夏月。
其一与其二相比,其一尤为秀贵。
何则?调候用神之缘故也。
因为春季,寒气未退,木气方生发萌芽,脱胎必要见丙火太阳。故甲木日元生于寅月,虽为建禄格。却不宜见庚金七杀裁剪,却宜见丙火调候。
故《滴天髓阐微·天干论》有云:“甲木参天,脱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炽乘龙,水荡骑虎。地润天和,植立千古。”
故此,木生于寅卯辰春月见火,四柱无金水者,为木火通明格,主富贵。
而木生于夏月,四柱无金者,仅论以木火伤官格,木火伤官官要旺,不以木火通明格称之。
以任铁樵《滴天髓阐微·形象章》所载真实案例为证:
甲午 丁卯 甲午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山阴忻造,木火各半,两气成象,取丁火伤官,秀气为用。四柱金水全无,纯粹可观。巳运丁火临官,南宫奏捷,名高翰苑;庚运官杀混局,降知县。夫南方之金,尚有不足,将来西方之水,难言无咎矣。
丁卯 乙巳 丁卯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此亦木火各半,两气成象,非前伤官之比。日主是火,长于夏令,木从火势,格成炎上,更不宜见金运。火逢生助。巡抚浙江;至辛运水年,木火皆伤。故不能免祸。所谓“二人同心,可顺而不可逆也。”
清顺治帝命造:戊寅、乙卯、甲午、甲戌。
甲木日元生于卯月,本入阳刃格。妙在地支寅午戌三合火局,四柱无金水,春木逢火,入木火通明格,故贵为天子命。辛丑年,伤官见官,命主驾崩于天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