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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省级用地批复却不算征地?阜南失地村民盼监管介入妥善处置

安徽省阜南县一村庄依托省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批复落地家具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全村农户承包耕地被全部收回用于厂房建设,村民

安徽省阜南县一村庄依托省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批复落地家具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全村农户承包耕地被全部收回用于厂房建设,村民永久失去农业收入来源,仅领取一次性货币补偿。尽管省级批复文件明确要求项目配套社会保障措施,但当地乡镇政府以“土地收回主体为村委会、不属于政府征地”为由,拒绝为失地村民办理失地养老保险。村民历经两轮信访维权,最终收到官方不予支持书面决定,失地农户长远养老保障陷入悬空,相关争议有待进一步协调厘清。

产业项目落地,农户承包地全部收回

阜南县龙王乡龙王村集北组地块纳入省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相关用地批复同意将片区农用地调整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当地招商引资家具项目落地,文件同步要求项目实施中配套农户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相关举措,保障农民权益。

(图片由村民提供)

2023年4月,村内全部涉事农户与村委会签订集体土地补偿协议,名下全部承包耕地交由村集体收回,地块统一用于厂房建设。签约后村民再无耕地耕种,彻底失去农业收入来源。

(图片由村民提供)

当年5月,村委会将土地、青苗、地上附着物一次性补偿发放至村民个人账户。短期补偿仅能支撑日常开销,失地农户缺少稳定收入,中老年群体晚年养老缺乏兜底保障,村民集体提出诉求,希望依规办理失地养老保险。

双方认定口径分歧巨大,养老保障诉求各执一词

失地村民与属地乡镇政府对占地性质认定完全对立,核心矛盾围绕能否办理失地保险展开。

村民表示,该产业项目由乡镇主导招商引资,土地调整取得省级政府用地批复,农户全部土地被占用,属于完全失地群体,符合失地农民参保标准。加之省级批复明确要求配套社保,当地理应落实养老保障政策。

龙王乡政府则称,省级批复仅调整土地规划用途,实际收地、签约的主体是村委会,属于村集体内部收回承包地,并非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的法定征地。按照市级相关政策,办理失地养老保险需认定为政府征地,该批次村民不满足参保条件,无法办理相关保险。

两轮信访维权无果,乡镇出具文书驳回社保诉求

2025年9月,失地村民前往阜南县信访局反映失地无养老保障问题,信访件转交龙王乡政府处置,乡镇启动行政调解并书面承诺限期答复。到期后乡镇未出台处置失地保险的相关方案,村民反映诉求仍待处理。

同年11月,村民再次到信访窗口反映同一诉求,乡政府启动行政给付专项核查。近两个月核查结束后,2025年12月底,当地乡政府出具书面不予给付决定书,以收地为村集体行为、不属于法定征地为由,驳回村民办理失地养老保险的全部诉求。

(图片由村民提供)

失地农户生计存隐患,政策执行公平性引村民质疑

不少失地村民长期以务农为生,缺乏其他就业技能,一次性补偿款在持续消耗后难以为继,晚年生活缺乏稳定保障。村民反映,省级用地批复已明确要求配套落实社会保障,但项目落地至今,养老保障始终未予兑现。

根据省、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政策,完全或大部分失地的农民可纳入失地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目的在于保障农民长远生计。同类增减挂钩项目大多已同步落实养老配套,而本项目兼具省级审批与政府招商双重属性,却因签约方为村委会为由未履行社保责任,村民认为此举背离保障农民权益的初衷。

增减挂钩与招商引资的核心目的在于带动乡村发展,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一次性补偿只能缓解眼前困难,唯有完善养老保障,才能真正守住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截至当前,涉事争议仍未解决。村民期盼上级部门重新核查项目用地性质,严格落实省级文件的社保要求,妥善解决失地农户们的养老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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