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总监:鲍安常LJ007
2026年5月28日整理

为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安静、和谐、有序的备考及应考环境,切实保障中、高考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26年中、高考期间(5月29日至6月18日)环境噪声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建筑领域施工噪声扰民
除抢修、抢险等紧急作业外,禁止各类建筑领域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中考期间(6月14日—6月18日),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渣土运输和装饰装修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全天停止一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严禁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扰民
城区沿街商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应主动落实降噪管控措施,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及其他高噪声方式开展宣传促销、招揽顾客等经营行为;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周边进行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作业,切实减轻各类噪声污染。
三、严禁城区公共场所噪声扰民
城区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暂停广场舞、露天娱乐等易产生噪声干扰的活动。请广大市民在开展露天健身娱乐活动时,自觉远离居民区、学校周边等噪声敏感区域,避免因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考试期间,尽量选择无噪声、低干扰的锻炼方式。
四、强化监管,严处噪声扰民行为
阜南县城市管理局将强化城区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管控,对居民区、考场周边等区域的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监控,加大建筑施工、商业经营、餐饮门店等领域巡查监管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十年寒窗磨一剑,今朝试锋展宏图。当广大考生为梦想奋力拼搏、挥洒汗水之际,让我们为备考学子送上一份安静与关怀。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响应,以实际行动减少噪声污染,共同营造安静、舒适、有序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最后,衷心祝愿全县广大考生不负韶华,金榜题名;不负努力,梦想成真!
阜南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
| 编辑:刘梦晨 | 责编:李琼
| 审核:董振乾、朱华宝
| 来源:阜南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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