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兰溪市一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一审落判,施先生等五名被告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获刑,其中身处处置链条末端的施先生被认定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该案源于上市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钴铜冶炼废渣在处置环节被层层转包,最终引发非法倾倒行为,造成了局部环境损害。


(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2020年2月底,施先生联系多名驾驶员,将约600吨钴铜冶炼废渣从位于兰溪的仓库转运,先暂存于某沙场,后倾倒至兰溪市一处池塘内,该池塘的承包方对倾倒废渣一事并不知情。经专业机构检测,涉案废渣含重金属有害成分,虽后续鉴定未判定其具有重金属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固废属性,但此次倾倒行为仍造成了明显的环境损害。据温州市相关司法部门鉴定,该倾倒地块受损面积约600平方米,累计清理固废1344.52吨,环境损害价值量化总金额达1525285.53元。



(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2020年6月起,涉案人员相继被执法机关刑事拘留,兰溪市司法机关以污染环境罪对施某等五人提起公诉,司法机关经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违反规定,倾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施先生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同时,施先生等人还主动退出了违法所得,司法机关结合案件事实、各被告人作用及情节作出判决,施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后续争议:及时止损仍获刑,源头企业未受罚据悉施先生对这批废弃物的具体成分、性质一无所知,只是想着靠这份简单的施工工作赚取微薄收入维持生计。在实际转运施工仅一天半的时间里,运输司机就通过检测发现这批废土含有有害物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施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施先生当即叫停了所有的转运、倾倒工作,没有再进行任何相关操作。
可即便施先生发现问题后立刻停止施工,后续该地块仍因废渣倾倒事宜被村民举报,相关执法机关随即介入调查,施先生也因此被牵涉其中。施先生作为整个处置链条最末端的施工人员,既未参与前期任何的废渣处置协商,也未参与利益分配,全程仅负责联系司机完成转运,在发现废弃物存在问题后也第一时间停止了所有操作,涉案所得仅有3000元,且该款项已依法退出并上缴国库。但即便如此,仍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刑罚,不同的是,作为这起废渣处置项目的源头负责方,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虽签订了固废综合利用协议,却未履行好资质审核、全程监管的主体责任,正是其监管的严重漏洞,才让无资质人员有机可乘,最终酿成环境损害事故,可该公司至今都未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核心诉求:希望公正追责,警醒行业规范治理施先生感到既无奈又疲惫。他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接受了法律的审判与处罚,履行了涉案人员应尽的法律义务。然而,他心头始终萦绕着一个巨大的疑问:为何在整条固废处置链条中,承受了最严厉刑事后果的,是自己这样处于末端、获利微薄的角色?他认为,这起案件折射出深刻的权责错位,希望相关方能正视这一问题,让那些真正主导决策、攫取主要利益的上游责任方,承担起与其地位相匹配的责任。
这起因上市公司固废处置层层转包而爆发的环境污染案,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工业固废处置领域长期存在的沉疴。链条的一端,是光鲜的上市公司,它签下严谨的固废综合利用协议,却在将“包袱”转手之后,对下游环节的资质审核与过程监管近乎失效。转包,再转包,无资质的个体在监管盲区中穿行,最终,一片无辜的土地成了这场失控交易的牺牲品。链条的末端,是像施先生这样的参与者,他们承担了最直接的倾倒行为,也首当其冲地面临法律的雷霆之击。他们分得的利益可能微不足道,甚至只是蝇头小利,却要为整个链条的违规行为背负最沉重的刑事责任。而那些位于链条上游、享受着最大利益、决策层层转包的主体,却在事后往往能以各种方式切割风险,置身事外。这种“权、责、利”的严重失衡,不仅让施先生这样的个人深感不公,也侵蚀着环境治理的根基。
业内人士表示,工业固废的处置需要全链条的合规监管,企业作为固废产生主体,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合作处置方的资质审核,同时对固废处置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从源头杜绝层层转包、无资质处置的情况。此外,在相关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理和后续协商中,也应兼顾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权责不对等、利益分配失衡的情况,保障每一位涉案人员的合法诉求得到合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