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朱家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家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朱家美利用担任富源县县长、沾益县委书记,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伙同他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丽青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