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乐门到司令府,我由舞厅头牌变成了下贱侍妾。
他以羞辱我为乐,整日把我踩在脚底折磨。
我呢,只是尽情享受着他的蹂躏、作践。
他以为我天生就是个该受折磨的贱种。
可惜,其实——
我是一根蓄谋已久,要深深扎进他心脏的刺......
(一)
宋司令宋挽风用枪顶着唐老板头的时候,我还拿着倒有红酒的玻璃杯,和我的老主顾推杯换盏。
没办法,像我这种天生的宠儿,留过洋,会唱英文、法文、俄文歌,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吹萨克斯……
走到哪,都是受人欢迎。
“不不不,这都不重要!”
“我只要她!”
宋挽风指着我,眼里写着势在必得四个大字。
老板抽着烟,吐了一口气,冷笑了一声:“宋司令,这样的话,在百乐门,我一天都不晓得听多少回。”
宋挽风一个箭步,言辞狠厉。
“我们这些个粗人,除了手里头有杆枪,就是喜欢女人了,对于唐老板来说,区区一个茉莉……”
难不成还想闹起来?
作为当事人的我凑上去,装作什么都不晓得的样子。
“老板?这是怎么了?”
挽着老板,用手轻轻地拍打宋司令的枪口。“哟,这不是宋司令吗?少年英才,久仰久仰,这可是百乐门,想必宋司令也不想闹大吧?”
宋挽风将我搂在他的怀里,在我身上摸索,玩味十足。
他的眼里没有半分喜欢,可只有几分冷意。

(二)
很可笑,我为唐老板赚得盆满钵满。
他为了苟活,区区三万块就出卖了我。
让我和宋挽风相处半个月,到时候再回来,继续为他赚钱。
妙啊!
真你妈是个混蛋!
(三)
上车之前,我还是百乐门的头牌茉莉,宋挽风对我礼遇有加,用他仅有的词汇,夸我天生丽质。
可一入了他的院子,宋挽风手底下的人连拖带拽,将我关入地下室。
暗无天日的日子,让我从清晰到迷茫,寒冷快速入侵到我的身子里,不知怎么的,竟昏睡过去。
睡梦中,我还是那个骄纵跋扈的苏家的二小姐苏西,
有段时日,因为所谓的贵族圈子里盛行什么狗屁留学,我那个讨人厌的父亲为了融入其中,装作思念子女的样子,把我一会扔到法国,一会扔到日本。
圈子里盛行什么,我就在哪念书。
父亲还说什么,我们这一代人,发的是国、难、财,此前数千年,商人委实没有什么地位,就连清政府开十三行的时候,最终获益的也不是商人。
他倒也不是因为钱财,也是因为商人在这之前自始至终,社会地位都没得到提升。
之后,时局动荡,父亲带着我们来到上海,一夕之间,翻身做主,可刻在骨子里的低人一等,让父亲始终都抬不起头,他花了很多的银钱,让我和哥哥出国留学。
(四)
宋挽风的人将一盆冷水倒在我脸上,一脚狠狠地踹向我的腹部,眼里满是对舞女的鄙夷。
我靠着墙,脏乱的旗袍不知什么时候往上开了几分,白溪的大腿露在外头,按照往日的习惯,展露自己的风情。
可我想错了。
宋挽风就是个活阎王,眼里只有枪口、子弹、权力,没有女人。
“苏家都没了,你居然还能过得那么好!”
他的眼里满是不屑。
我看着宋挽风掏出怀表,里边放着一个十二三岁姑娘的照片,我觉得有些面熟,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
“苏二小姐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他将怀表撰在自己的手上,眼里透着一丝杀意,若是往日,我定会贴上去,倒上一壶酒,劝来人不要气恼。
可,宋挽风根本就不吃这一套。
很麻烦。
“唐老板,半月后会来接我的。”应该吧。
“谁不晓得,苏家二小姐,是我宋挽风的姨娘。”
他将一份报纸丢在我面上,上面的头版头条,就是宋挽风散尽家产,迎娶百乐门头牌茉莉为妾。
我和唐老板都被他摆了一刀。
他将我的生路完全堵死了。
(五)
宋挽风根本就不喜欢我,基本的欣赏、爱慕都没有,他只想把我囚禁在地下室,让我和鼠蚁为伴,活活将我逼死。
他想过碰我,将我压在身下,可我对他的厌恶已经到了反胃的地步,昔日对男人的那一套,根本施展不开。
“苏二小姐,你可别装什么贞洁烈女,你除了待在我身下,哄我开心,你觉得自己还有别的选择?”
他不顾我的反抗,对我残暴、无情,完全没有一丝爱意。
宋挽风喜欢我咬着牙,一脸不甘的样子。
他说待在百乐门对我而言,只是活下去的法子,可待在地下室,与老鼠为伴,还要讨好他。
才是将我的颜面踩在地上。
把他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

可宋挽风也输了,他来的越发的勤快,开始贪恋我的身子,时常缩在我的怀里,随后又侵略的身子。
(六)
宋挽风对我的厌恶,来自于一个叫陈曦的姑娘,那是宋挽风在路上捡来的一个小姑娘,因为眼眸像我,被人认错,让我遭人耻笑,被管家活活打死了。
这事,我不知晓。
有点可笑。
竟然有人为了三分薄面,枉顾人命。
宋挽风说,祸事是因我而起,就应当算在我头上,若不是苏家的人,对他拳打脚踢,不把人命当回事,他也不至如此。
他还说,为了将陈曦的尸身接回去,他的母亲没了双腿,父亲被车子活活撞死。
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而这个仇,注定是算在我脑袋上的,
我看着他,笑着说:“真巧,我也是。”
他说我下贱,是个天生的贱人胚子。
我挽着他的肩膀,在他耳边婆娑,勾他的魂,原以为宋挽风会将我压在身下,哪怕再恨我,也会沉沦于此。
“苏西!你是不是想死?”
他用枪顶着我的头,我松开他,委屈巴巴的坐在一旁,将旗袍拉到最高处,无视他的枪,也不把我的命放在心里。
“你说,我是不是很惨?”
宋挽风愣了一下,并不知晓我是何意。
“多好的一条腿啊,来了宋司令这,倒是多了一条鲜红的疤。”
啧啧两声,倒在地上,装作困乏的样子。
(七)
我待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屋子里,细数光阴,都不晓得过了几日,闭上眼,在恍惚间好像见到了幼时的宋挽风。
我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有一个面容姣好、肤色蜡黄的男孩子,跪在府门口,他在祈求父兄能过给他的父亲与陈曦一个归处,最好有一口棺材。
我待在院门口,拉着兄长的手:“哥,要不我们给几块银元吧?几十块?”
我不晓得棺材到底多少钱,也不晓得死了两个人到底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好在兄长任由我掏出钱袋,给了宋挽风。
我听说,他的父亲之前是个教书先生,之后因为社会动荡,遭人针对,才落入这样的下场。
不免觉得惋惜。
可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宋挽风,那个满眼恨意,却不得不对我家低头的宋挽风。
(八)
宋挽风把我接触来了,我看到唐老板,他说我时日无多,若是不能博得宋司令的欢心,这百乐门是回不去的。
我陪着笑,凑在宋挽风身边,开始睁眼说瞎话。“哪会呢,我如今可是宋司令的姨太太,他最馋的就是我这副身子。”
宋挽风有些动容,用手勾着我的下巴。
“你还真是个小妖精,今晚可得让本司令快活快活。”
宋挽风和大多数当兵的一样,此前的家世背景都不是很好,但远比其他人要懂得如何拼命、自保,是通过不懈努力才混到今天这份上的。
我努力的用身子贴近宋挽风,无视他眼里对我的厌恶,甚至还有几分鄙夷。
等舞会开场,就到了我最擅长的地方。
我多番尝试下,终勾得宋挽风回首,他说我就是一碗美味的毒药,浅尝一口就上瘾了,可若是喝多了,那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