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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官等为什么要认干娘?有什么照看的,倒把钱给人,值得吗?

还真需要照看。这不是你想的那样,生活工作完全自理,只把月钱给干娘。事实是干娘们收钱,也干活,包括收钱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为

还真需要照看。这不是你想的那样,生活工作完全自理,只把月钱给干娘。事实是干娘们收钱,也干活,包括收钱也是工作的一部分。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从时间来判断。

贾府的丫鬟不是终身制,到年纪就要“发配”的。这一点,从七十回可以看出来:“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女孩子不会像小厮一样等到二十五岁,但,“虽有几个应该发配的,奈各人皆有原故”,也是到一定年纪就要成婚,除非生病或像鸳鸯一样“发誓不去”。

所以,老太妃死后国孝期间,十二个小戏子“分散在园中使唤”,这时她们的年纪还不算很大。如果到了“应该发配”的年龄,就不会留着“使唤”,而是直接“配人”了。

小戏子是元春省亲时从南方买来的,那是好几年以前了。那时她们年纪更小,应该还不到十岁。

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就能登台唱戏了吗?当然可以。第二十二回时宝钗生日,贾母喜欢的两个小戏子,“那小旦才十一岁,小丑才九岁”。这还不是贾府家养的戏子,因为“就贾母内院中搭了家常小戏台,定了一班新出小戏,昆弋两腔皆有”,是跑码头卖艺的戏班子。她们都可以,芳官等是卖到贾府,居住有定所,当然更可以选年幼的女孩子。

几岁的小姑娘,离乡千里,又深处内宅,和一群同样年幼的女孩子做伴。说句私密的话,她们连生理变化与处理方法都不懂。当然贾府是管吃管穿,可万一有点特殊需要,得外出购物呢?丫鬟们是没权力上街买东西的,翠墨要买糕也得使唤小幺儿或老婆子。如果不安排几个成年妇女照看,这些小戏子们怎么应对生活中的各种不便?

至于说钱,她们虽有月钱,但是几岁的小女孩会花钱用钱吗?别说小戏子了,就是迎春这样的主子小姐和她的贴身大丫鬟,“那一位姑娘的钱不是由着奶奶、妈妈们使,连我们也不知道怎样是算账,不过是要东西只得说一声儿”。只有早熟而敏慧的探春,才会自己管钱,“这几个月我又攒下十来吊钱了”。

这些干娘们领着芳官等人的月钱,也负责她们的生活起居,当然免不了仗着年纪优势和职务便利,中饱私囊,占小女孩的便宜。而小女孩们渐渐长大,需要的照顾越来越少,就不甘心继续被占便宜。于是矛盾就越来越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