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地》落地,对电动自行车的“10罚”新规处罚明确。非机动车指的是48V电动自行车,该车型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不需要驾驶证、应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侧行驶。福建省对该车型推出的“10罚”新规是为了提高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其他省份驾驶电动自行车、电轻摩和电动摩托车的朋友同样应该引起重视,应该把安全放在首位。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新规的具体措施:。
1.未佩戴头盔罚20元
驾驶电动车佩戴头盔,就像驾驶汽车需要系上安全带一样,头盔在关键时候能够救命。但市面上存在很多劣质头盔,轻轻撞击就会碎掉,关键时根本发挥不了保护作用,相反破碎的塑料片还有可能刺伤面部或头部皮肤。

一定要购买大品牌,带有3C认证的 B类头盔,推荐品牌有左拉、帝克盾、瑞狮ZEUS、野马YEMA、永恒YOHE。这些品牌生产的头盔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采用优质工程塑料抗冲性能好,内部缓冲层在关键时候能够分散冲击力,对头部提供更好的保护作用,关键时候能救命。
2.违规载人罚20元
48V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福建省将可载儿童年龄上升到16周岁,其他省份还是允许只能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超载否则就是违规,年满16周岁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

3.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罚50元
48V电动自行车应该悬挂非机动车绿牌,车子买回来以后可带上身份证、购车发票、3C认证证书、车辆合格证、到车管所上电动自行车绿牌。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因为车辆只有悬挂牌照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同时也便于交警更好地管理车辆,也能约束车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逆向行驶罚20元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侧行驶,如果逆向行驶会破坏道路通行秩序极易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还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要逆向行驶。

5.占用机动车道罚20元
48V属于非机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果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属于占用机动车道,不仅违反交通规则,还存在安全隐患,简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由于该车型最高速度仅有25Km/h,机动车道上的汽车速度非常快,一旦被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6.骑行时浏览电子设备罚50元
电子设备指的是手机,现在是一人一手机,几乎机不离手。有些人驾驶电动车还总是盯着屏幕看手机,这样很容易只关注手机内容,而忽视了骑行的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非常严重。所以,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家人的幸福驾驶电动车时不要看手机,更不要心存侥幸,电动车坏了可以修,而人没了是没有来世的。

7.骑车拨打或接听电话罚50元
骑车时接听或拨打电话会严重分散注意力,比如在打电话的时候,只顾盯着屏幕拨号而忽视了观察路面的情况,在拨号时车辆处于盲骑状态,低头一秒钟按电动车最快速度25公里计算就是7秒的距离,遇到突发情况根本反应不过来。还有在接听或者拨打电话的时候是单手驾车,如果遇到凹凸不平的路面,单手驾车极易出现摇晃偏跑的情况,导致车辆侧翻驾驶人受伤。所以为了安全起见,驾驶电动车不要接听或拨打电话。
8.故意遮挡非机动车号牌罚50元
故意遮挡电动车牌照本身就是想逃避法律的追责,在经过路口电子眼无法抓拍到车辆的牌照,因为被故意遮挡了,这不仅违法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遇到事故遮挡号牌还将给追责取证带来困难。一旦后续被追查到肯定处罚更加严厉,所以驾驶电动车不要遮挡号牌。

9.违规加装车棚罚50
电动自行车属于360度全景天窗,加装车棚具有一定的遮风、遮阳、挡雨作用。但缺点也是有的,那就是风阻系数增大,遇到大风车棚受风面积增大,车辆行驶稳定性差,极易摇晃或侧翻,驾驶人可能会因此受伤。
10.载物未捆扎牢固罚20元
电动车可以载人、也可以载物,但装载物品一定要用绳子或者专用的松紧带将被载物品固定牢固。如果装载物品没有捆扎牢固,容易因松动脱落,在路面上电动自行车特别多,特别是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一辆接着一辆,掉落的物品极易让后方车辆躲避不及,可能会造成车辆侧翻,雨天路滑紧急刹车也会导致车辆侧翻。而前车需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所以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一定要固定牢固。

总结
电动车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便捷,如果驾驶电动车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做什么,比如驾车接听或拨打电话、故意遮挡号牌、骑车时看手机等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较为严重。处罚不是目的,希望能够引起驾驶者的重视,驾车时不会再做出危极驾驶安全的行为,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对路上其他行人和车辆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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