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补偿纠纷时有所闻。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的杨某华夫妇,因其经营多年的养猪场被纳入梅州至潮汕铁路(丰顺段)项目征收范围,在经历了一系列法律程序后,认为其实际损失未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其维权过程引发关注。
养猪场因项目建设被列入征收范围
根据公开的法律文书显示,杨某华夫妇在丰顺县汤坑镇拥有一处养猪场。2009年起,他们响应当时政策从事规模化养殖,并与县政府引进的温氏集团公司合作,肉猪年出栏量超千头,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2016年,因梅州至潮汕铁路(丰顺段)项目建设的需要,该养猪场所在地块被划入征收范围。

估价与补偿过程引发争议
当事人反映,估价过程存在程序瑕疵。据其提供的材料,该估价系由当地镇政府单方面委托的估价公司进行,其本人并未参与估价机构的选定,对估价过程也一无所知。汤坑镇提供的由“国量行估价顾问”出具的估价报告,当事人认为该报告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正式评估报告,其采用的“按现状估价并扣除折旧”的估价方法,当事人亦提出异议。
估价报告结果显示,其房屋及养猪场所有建筑物估价价值约53万元,搬迁费约15.6万元,地上种植物(含桂花树)补偿约6.8万元。
杨某华对此结果提出异议:一是认为估价报告价值远低于市场价值;二是认为估价报告存在缺漏项,现场勘查不实,勘查结果也没有与当事双方签名确认,2019年6月14日丈量地上种植物时,绿化带(桂花树)没有依法丈量登记,因按补偿方案的标准补偿高;三是反映养猪场自2016年因征地被行文停业至2019年,停业时长三年,其主张的停业损失未获补偿,当事人提供了与温氏公司年利润34万元的证据;四是认为家庭农用地被占用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至今未获赔偿;五是认为违法强拆造成的重大损失至今未得到赔偿。

强拆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
由于未能在补偿上达成一致,2019年6月25日,丰顺县政府、汤坑镇政府联合多个部门对该养猪场实施了强制拆除。在强拆过程中,当事人反映,她们被挡在强拆现场外,养猪场内和家中物品损失惨重。
事后,杨某华夫妇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行终279号行政判决,确认丰顺县人民政府、丰顺县汤坑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该养殖场及附属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赔偿诉求被驳回,维权陷入循环
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后,杨某华夫妇于2021年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索赔总额5400万元。在赔偿申请被拒绝后,他们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
2022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行赔终53号行政赔偿判决,驳回了当事人的全部赔偿请求。法院认为,相关补偿款项(约76万元)已存入当事人账户,且室内物品已搬至镇政府保管,未造成其他损失。对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法院认定其依法应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于停产停业损失,法院认定搬迁就是停产停业补偿。
此后,当事人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但检察机关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当事人提出多项异议
杨某华在申诉材料中提出以下异议:
违法强拆造成损失问题:当事人称,强拆当天他们被挡在强拆现场外,家中大量物品和养猪场内全部各种配套设施及用器无法搬离被毁灭,造成重大损失,至今没得到赔偿,部分被强拆人员搬离的物品也被毁坏无法再用。
桂花树补偿问题:其称种植了263棵胸径13-16厘米的桂花树,按地方文件认为应按棵补偿,但被认定为“花圃苗圃”按亩补偿。当事人反映,庭审中又提出“多年生桂花树属于抢栽抢种”的说法,其对此不予认可。
停产停业损失问题:当事人自述自2016年被汤坑镇政府因征地行为强制停业至2019年,整整三年,其提供了与温氏集团合作的年利润34万元的证明,主张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但未得到法院支持。
土地补偿问题:其提供了村委会证明及置换协议,主张养猪场8亩土地中包含其家庭农用地。当事人认为,在行政部门未提供土地补偿安置费已发放给集体的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以“土地补偿安置费归村集体所有”为由驳回请求,与广东省梅州市征地补偿安置直发农户的地方政策不相一致。
证据采信问题:当事人称提供了强拆前视频、村委会证明、置换协议、租赁合同等证据,但反映法院未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
估价报告及告知书问题:镇政府提供的由“国量行估价顾问”出具的估价报告,当事人认为该报告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正式评估报告,且其采用的估价方法存在争议。此外,法院采纳了行政部门提供的(2019)字01号《告知书》作为定案依据,当事人认为该告知书内容与事实不符,已就此提出异议。

目前状态
当事人养猪场被征用,镇政府单方面只补偿地上建筑物的折旧和搬迁费还有部分种植物的补偿费,依法该得的多项征收补偿至今未落实,该案的行政赔偿诉讼已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败诉。
当事人呼吁:盼相关部门介入,早日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杨某华夫妇表示,他们非常支持高铁建设,并非不配合征收,但认为征地补偿和违法强拆后的赔偿,应当能够保障一个家庭的基本生存。如今补偿款连重建设施的成本都不够,养猪场被拆、家庭农用地被占后生活来源中断,应得的安置补助也始终没有着落。
他们呼吁,希望有关上级部门或监督机关能够关注本案,对估价程序、补偿项目的完整性、停产停业损失的认定等具体争议依法予以复核或指导解决,推动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早日获得应有的、合理的赔偿与安置,让合法权益不再落空。
免责声明:本稿件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