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古代女人没有离婚的权利。
1900年,敦煌藏经洞里出土了一批文书,其中有十几张皱巴巴的纸,写的是夫妻分开时说的话

读完这些字,你会发现,有些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先把最让人意外的那几句放在这里。
丈夫在离婚协议里写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
意思是:离婚之后,希望你好好打扮,找个更好的人嫁了。
然后是: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这是一千多年前写下的字,不是情诗,是离婚协议书。
最后一句:
"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1900年,敦煌莫高窟藏经洞被打开,出土了大批文书。1941年,日本学者仁井田升最早整理其中的离婚文书,发表了《敦煌发见唐宋时代之离婚书》。
目前已发现的放妻书共12件,分藏于英、法、俄等地。它们写于唐末至宋初之间,大约公元九世纪到十一世纪。放妻书,是那个时代协议离婚的正式凭证,相当于今天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这件事,在唐代有明文规定。
唐律《户婚律》写得清楚:若夫妇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就是说,夫妻双方自愿分开,法律认可,不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程序是:双方父母亲属在场见证,签署文书,各自按手印。离婚就这样完成了。
文书里还有一条:"三年衣粮,便献柔仪。" 丈夫需要给妻子三年的衣食花销,一次性给付,作为补偿。

放妻书的格式大体固定,先追忆婚姻里的好,再说感情破裂是前世缘分已尽,最后说分开之后各自的去路。
写分开原因那段,说得很直白,也很平等——
"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各还本道。"
你唠叨,我烦躁,猫鼠共处,各有问题,分开算了。
没有指责谁是罪人,没有列"七出之条",就是说了一句:过不下去了,各走各的。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八个字,是整篇放妻书的核心精神。分开不是仇,是放彼此一条生路。
放妻书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单独说。
已发现的12件文书里,有一件编号P.4525,题目是"放妻书",但里面的内容是:妻子、女方亲属和村中长辈共同议定,把丈夫遣离女家。
是妻子放走了丈夫。
"放妻书"在这一件里,放的是丈夫。
离婚之后的事,也和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样。
唐代离异女性再嫁,不是丢人的事,是日常的事。公主再嫁的不在少数。有一段话记在话本里:秋胡的妻子守着空房,秋胡的母亲劝她——"不可长守空房,任从改嫁他人。"婆婆主动劝儿媳再嫁,这话在唐代说得出口。
所以丈夫在放妻书里祝福妻子"选聘高官之主",不是客套,是真实可期的事。
后来这些就都没了。
宋代,程朱理学兴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成了压在女性身上的石头。离异再嫁变成了失节,协议离婚的那套温情逻辑,连同它生长的土壤,一起消失了。
再往后,明代、清代,贞节牌坊立起来了,裹脚也有了,"从一而终"成了女人应该守的规矩。那十几张纸上写的东西,藏进了洞窟,封了一千年。
直到1900年被重新找到。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后来有一对明星夫妻离婚,用了这八个字,全网才知道出处是哪里。
一千年前的人,写完这八个字,按下手印,各自走了。
不知道他们后来过得怎么样。
文献来源:敦煌藏经洞出土放妻书,英法藏本及俄藏本,共12件,年代跨越唐末至北宋初期(约9—11世纪)。唐律引文出自《唐律疏议·户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