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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事实婚姻未领证,之后和他人登记结婚能否构成重婚罪?

作者:周军律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

作者:周军律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婚姻家庭与刑事司法交叉领域,“事实婚姻能否构成重婚罪” 是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

那么,事实婚姻未领证,之后和他人登记结婚能否构成重婚罪?

《刑事审判参考》总第2集指导案例第10号《方伍峰重婚案》中明确:

行为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与他人按当地风俗举办了结婚典礼,但未领取结婚证,因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故对其行为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属于非法同居;因此,行为人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又与另一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也不构成重婚罪。

因此,并非所有涉及事实婚姻的情形都构成重婚罪,以下三类情况因不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依法不认定为犯罪:

(一)1994 年 2 月 1 日后的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1994 年 2 月 1 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同居,即使以夫妻名义,也仅认定为同居关系,不构成事实婚姻。因此,一方已有同居关系,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

例如:周某与吴某 2000 年开始同居,未办结婚登记,2018 年周某与郑某登记结婚,吴某主张周某构成重婚罪,法院以 “同居关系不构成事实婚姻” 为由驳回指控。

(二)未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仅为不正当关系

若行为人虽与他人同居,但未以夫妻名义对外交往,仅为秘密婚外情或同居关系,群众也不认为其是夫妻的,不构成事实婚姻,进而不构成重婚罪。

例如:王某与妻子登记结婚后,与刘某在外地租房同居,但对外以 “同事” 相称,无证据证明其以夫妻名义生活,法院认定不构成重婚罪。

(三)事实婚姻解除后再建立婚姻关系

若先存的事实婚姻已依法解除(如双方协议分手并实际分开,或经法院判决解除),行为人后续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的,因 “配偶” 身份已消失,不构成重婚罪。

需注意:事实婚姻的解除需满足 “实际分开” 的实质要件,仅口头分手但仍共同生活的,不视为解除。

周军律师提醒,重婚罪中“有配偶的人”,应理解为是指已经依法登记结婚的人。对于先有事实婚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和两次及两次以上均是事实婚姻的,则依法不构成重婚罪。但是,如果一方登记结婚后,该人仍然保持原来与他人的事实婚姻,则属重婚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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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1
用户10xxx01 3
2025-11-20 10:42
男女两人已登记结婚,其中一方在外又与他人以夫妻之名同居生活、周囤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则构成重婚罪;如果认识的人都懂得他们是情人关系,都不构成重婚罪。现在婚姻登记已全国联网,分别与他人登记结婚已不可能,只有前面说的这一种情形。
flinghearts
flinghearts 2
2025-11-18 00:15
女出事,事实婚姻。男出事,非法同居。
满江红
满江红 2
2025-11-18 09:19
这如果算重婚罪,那么未婚同居的那么多,全国的监狱都不够用了。

随便起个名 回复 11-19 08:44
无钱无势的人,有女人愿与你同居吗?看起来好像是公平,起实本身就是对某一方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