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司法界诞生了一个“奇迹”。
办案讲证据,浙江杭州警方却在没有任何证物和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仅靠审讯便破得了敲定嫌疑人罪行的“铁证”,而负责侦办此案的,恰是当时名震业内的“浙江神探”聂海芬。
此案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舆论,时隔多年后,面对媒体,被告之一的张辉绝望地感慨:像他们那样整,就是江姐也受不了啊!

我们不妨先看看这究竟是怎样一起案件。
安徽歙县张高平、张辉叔侄俩常年跑货运,受老乡委托,2003年5月18日晚,他们捎上要去杭州打工的17岁姑娘王冬,于次日凌晨1时30分许将其送至杭州天目山汽车站。眼见姑娘离开,叔侄便驾车驶通往上海的高速。
岂料仅几个小时后,王冬便陈尸杭州留下镇路边的溪沟中发,衣衫凌乱,生前遭遇侵犯,最终被活活掐死。
对王冬的社交、通话记录以及行动轨迹进行排查后,警方确定张氏叔侄就是死者最终接触到的人,遂将将嫌疑锁定在二人身上。5月23日,叔侄二人驾驶的货车在高速收费站被拦下,随后被警方逮捕。
那个年代,我国社会治安远不及今天,没有遍布城镇的摄像头,可要说这案子难办吗,实则并不:警方从王冬的8根手指指甲缝中提取到了陌生男性DNA,经鉴定不属于张辉或是张高平。
此外,无论是驾驶室、车厢还是发现遗体的现场,调查人员都未能获得半点血迹、毛发、指纹或是轮胎印等能够证明叔侄二人作案的痕迹。
也就是说,杭州警方从一开始就明白叔侄二人是清白的,可他们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讲到这儿,我们的“聂大神探”就要登场了。

据报道:自打1986年参加工作以来,聂海芬侦办大大小小案件无数,从2002年到2006年的五年内,她牵头主办重特大案件超过350起,准确率达到100%。更难得的是,“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
您要问这是什么概念,我国大名鼎鼎的“刑侦八虎”也不过如此,简直就是活着的包青天、宋提刑。而聂海芬有专属的称号:“杭州政法界女杀手”,名声也是当当响。
她一上来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张高平、张辉常年奔波在外,与年轻姑娘长时间相处难免不起异心;且经过调查,张辉早年有“劣迹”(2000年因聚众斗殴被判寻衅滋事,入狱1年6个月)。
有充分的作案条件与动机,杭州警方便先入为主地锁定了二人的嫌疑,开始编织证据链条。
有人就问了,受害者指甲缝里不是提取到了不属于叔侄俩的DNA了吗,聂海芬摆出提前想好的说辞:女孩从事的是洗头行业,平日里不少接触男性,且工作性质难免不会留下DNA,因此这一点与案件本身无关。
您瞧,足以左右调查进程的关键证据,就这么被排除掉了。

在聂海芬的指使下,杭州警方对羁押之下的张氏叔侄的折磨相当残酷。
一开始,他们打算采用“大记忆恢复术”使两名嫌犯坦白罪行。据二人多年后回忆,他们遭受了长达多日的轮番审讯,警方几乎不让他们睡觉,只给很少量的水和食物,其间不断诱导他们“交代”所谓的细节。一旦供述与预期不符,审讯者抬手就扇耳光。
而在休息间隙,警方会利用各种体罚以消磨叔侄二人的精神和意志力,例如让他们长时间扎马步;将双手一上一下铐在背后,美名曰“苏秦背剑”。据称这招不会在受刑者身上留下明显外伤,却极度折磨人,时间一久,肩背会持续传来撕裂般的剧痛,受刑者事后连手都抬不起来。
更有甚者,为防止嫌犯困晕过去,审讯者用烟头烫双臂,或是直接塞进对方鼻孔,用浓烟呛得对方涕泗横流。叔侄俩由其害怕这招,后来双臂处密密麻麻满是烫伤疤痕。
相关报道在网络上比比皆是,咱们在这就不多做赘述了。讽刺的是,为起到恐吓效果,审讯人员宣称此案得到了上级的准许:若不认罪就从严从重,直接拉出去枪毙。可对于如此处境下的张氏叔侄,这何尝不算是一种解脱呢?
审讯室里挨打,看守所里也不消停。
同监在押人员中有个叫袁连芳的,警方私下与之达成“合作”:袁连芳负责带人殴打霸凌叔侄俩,只要能让他俩乖乖认罪,袁连芳就可以获得减刑。
比起狠来,这些社会的“下三流”显然技高一筹。不久,张氏叔侄就再也撑不住了,举手投降。袁连芳拿出警方事先提供的认罪材料,要求二人对着抄写。
最终,袁连芳因“多次协助工作”并“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获得了特赦般的减刑,于2004年9月获释,而张高平、张辉就惨了,一个死刑一个死缓。然而这样的结果连浙江高院都无法接受,最终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随后二人被分别送到库尔勒、石河子监狱,似乎是在防止他们联系,图谋日后上诉。

那么,当年摆在浙江高院法官面前的是怎样一份证据链呢?不能说漏洞百出,却也是一塌糊涂。
首先,叔叔张高平和侄子张辉二人间的口供就对不上。
张辉称侵犯王冬时,三人都挤在驾驶室前排,而张辉却说叔叔在后排帮忙按着受害者,前排只有两人;张高平说过程中他们只脱了受害者裤子,张辉却说上衣也脱了。
对于杀害王冬的手法,两人所说也是天差地别:张辉称是直接掐死的,张高平却说他们事先捆住了王冬手脚。
不过正如先前所说,不管怎么折腾,调查人员始终没能在车内外发现哪怕半点指纹、毛发、皮屑等相关线索,也毫无打斗痕迹。
受害者总要挣扎吧?这明摆着违背常理。
叔侄俩还特意提到一个细节:将王冬遗体丢入溪沟时,他们听到了“噗通”的水声。然而当地村民质疑:此沟平日里根本不会有水,只有在连续下过大雨后才会短暂积水。
聂海芬声称专门调取了气象和水文记录,确认案发前后有少量降雨,沟里应当会有积水、溪流,“张高平听到水声”口供吻合现场,又一次实现了自圆其说。
总而言之,即便矛盾重重,加上叔侄俩当庭翻供,声称这一切都是逼供的结果,可一审法官全然不管不顾。
真相正如大伙所知。
2012年2月27日,浙江高院正式启动复查。
过程中,技术人员将当年提取到的DNA录入全国犯罪数据库,轻而易举地匹配到了一个名叫勾海峰的男子,而后者案发时恰在杭州开出租车,不仅在2003年5月19人凌晨对独自乘车的王冬痛下杀手,还在2005年谋害了浙大女生吴晶晶。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警方从多人口中明确得知了“王冬会乘坐出租车”的线索,可聂海芬压根就没朝这个方向查——试想,倘若杭州警方对出租车司机群体进行排查,说不定真凶当年就会落网,后来吴晶晶的惨剧便不会发生了。
可不可以这样讲:聂海芬间接害死了吴晶晶呢?
即便勾海峰已在2005年4月被枪毙,但考虑到两案细节高度相似,DNA证据确凿,法庭遂认定勾海峰为真凶,张高平、张辉被当庭宣判无罪。至此,两人被羁押近3600天。
2013年5月,浙江高院作出赔偿决定:没人赔偿110.57万元,可谓亡羊补牢。
而聂海芬本人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预审大队长职务并调离预审核心岗位,却保留了公安公职,没有开除、拘留和审判,如今仍在公安系统正常上班。而央视当年推出的她的专题片《无懈可击》也被火速下架。

笔者认为,某种角度来讲,走到这一步,“聂海芬”不再是一名政法工作者、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种象征。
毫无疑问,“邪不胜正”是每个人最纯粹的期许,谁不想生活在绝对安全的环境中呢?每当重大案件发生,民众最期望看到的就是凶犯落网,公正伸张。
当年杭州警方一上来就亮出“聂大神探”这张“王牌”,就是向公众表明他们破获案件的决心,本意没什么问题,可后者背负了来自社会与上级的诸多压力,潜意识里形成了“只许成功不准失败”的枷锁,急于求成走了极端。
现实中,社会需要英雄,人们有时也太过沉湎于英雄人物的荣光中。殊不知打造一个神话很简单,可要维持这神性,代价可能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