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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万元卖粮款被冻结,诈骗分子主责,受骗者次责,农民无责

河南新乡一农户出卖100吨小麦,得款28万元,却在资金到账后,被认定涉及诈骗,账户和资金被银行冻结,全家欲哭无泪,这一新

河南新乡一农户出卖100吨小麦,得款28万元,却在资金到账后,被认定涉及诈骗,账户和资金被银行冻结,全家欲哭无泪,这一新闻持续引发社会关切和热议。我作为一个农民,水平不高,也想出来凑凑热闹,谈谈自己对此事的看法:

首先,简单梳理一下事件的全过程:河南新乡孙先生通过网络结识一名自称粮商的买家,经过网络和电话沟通协商,对方从孙先生哥哥家收购了三车共100多吨的小麦,总价28万元,款项打到孙先生银行卡上,孙先生又将款项打到哥哥及妻子的账户,钱到账后,买家派人监装,然而两天后,孙先生和哥哥、妻子的银行卡均被冻结,警方告知他们收到的款项涉及诈骗资金。

实质上,孙先生一家遇到的是一起新型的诈骗方式和套路。电信、网络诈骗,人人喊打,而且执法部门从资金流入手,严格账户开设和资金去向监管,严防严查洗钱,过去资金打款直来直去的方式行不通,而且容易被追查到。

在这种情况下,诈骗分子(集团)另辟蹊径,开始了一种融诈骗和洗钱为一体的新型诈骗方式,先设一个局,即以购买农副产品等正当交易的名义,与农户(商家)达成购销合意,然后诱骗第三方将资金打入到农户(商家)账户,再到农户(商家)提货,通过后续变现,达到非法目的。

上面说的有点绕,举例说明:假设诈骗分子为A,农户为C,这中间还有个隐藏的受害人为B。诈骗分子A,先通过网络或者中介与有出售农产品意向的农户C联系,达成购买意向或者合同协议后,然后A诱骗指定受害者B,将资金打入农户C的账户(打到自己的账户容易被查被冻结被没收),钱到账后,A雇人到C处装车提货,受害者B,在打款后,发现自己被骗,就报警求助,警方顺着资金流向,于是就冻结了农户C的账户。

其实,这种新型的、而且似乎专门利用农产品交易名义的诈骗方式,并不是新乡孙先生一家遇到过,今年上半年,网上也公开过一起农户卖牛、资金被认定涉诈而冻结的事件:河南开封王女士,打算卖掉自家喂养的30多头肉牛,经中介联系上买家,货款50万到账后,牛被装车拉走,然而第二天,王女士的银行卡被冻结,到银行一问,说是资金是电信诈骗款。诈骗分子的套路一模一样,资金冻结的原因结果也是一模一样。

农户卖粮款28万元被冻结后,大部分人都在为孙先生母子一家同情,辛辛苦苦种田一年,盼望有个好收成,然而,无意中却因为购买方资金涉诈,账户资金被冻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也有人认为,孙先生一家,图利益和省事,没有对对方身份及资金来源进行审查、辨别,致使诈骗分子得逞,因此,账户被冻结是应当的。对此种说法,我是绝对不认可的。

前面说过,我是个农民,不会讲很多大道理,我就打个比方,就以交通事故来打比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定责任的话,一般会有主责、次责、无责之分,那么,农民卖粮款28万元被冻结事件中,要定责任的话,诈骗分子是主责,受害者是次责,农户无责。

诈骗分子是主责,是罪魁祸首,这个无可非议,骗了一大帮子人,害惨了许多家庭,如果抓到后,资金财产冻结、没收外,还要进去踩缝纫机,以解心头之恨。

受害者是次责,虽说不能凭受害者过错论,主观认定受害者有责任。但是,现实中,为防止电信网络诈骗,政府部门是用尽了苦心,多方宣传教育、提防,“不要往陌生账户打款”“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不要相信高利投资、内部股票信息”等,但个别人就是听不进去,除了诈骗分子骗术高明外,受害者自身,或者贪图小利、或者防范意识薄弱,仍然上当受骗。

此例中,我们不知诈骗者是以什么样的理由,让受害者将自己的款项打到第三者账户的,这个有待执法机关的后续调查,但不管怎么样,你受害者轻易将款项打入他人账户,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你受到的损失,要等破案后,从诈骗分子手中追回,而不能转嫁给无辜的农户第三者。

农户无责。农户出售自己种养的粮食瓜果、生猪牛羊,完全是市场正当经营行为,农户无能力,而且法律上也没有规定要求农民在出售农产品时,要对对方资质、资金来源进行辨别和审查,既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无论是传统习惯还是法律要求,农民的做法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何错之有?没过错,当然就不承担责任。

但事实上,此类案件中,农户往往在责任承担方面是首当其冲的,因为受害者一报案,资金流向清清楚楚,自然账户和资金就第一时间被冻结,别看只是冻结不是没收,长时间的冻结也是农户不能承受之重啊,像本例中,孙先生一家账户被冻结,贷款不能及时还,利息损失谁承担?全家生计靠着这卖粮款,以后生计咋安排?还有,下一季的农业生产,要购买种子化肥农药,资金取不出来,怎么搞生产?

针对农户卖粮食28万元资金被冻结一事,有律师出来支招了,称孙先生一家应该证明是善意所得、整理证明资金来源合法的材料、主动向冻结机关沟通等。

对此,我的看法是,这也有点强农民所难。要农户自己准备证明材料,去冻结机关沟通申诉,可普通农民没那么多精力和知识啊。一是要收集那些证明材料?二是向哪个机关沟通申诉,银行或者执法部门?而且现在的执法都是异地冻结,如卖小麦资金被冻结案,农户在河南,冻结的警方是贵州,是到本地执法机关还是必须去异地?如委托专业律师去做的话,律师费、差旅费是笔大开支,农民承受得起?

不过,最让我感到不解的是,虽然诈骗分子露面不现身,通过电话网络幕后操纵,但其实是迹可寻有线索可查的,那就是粮食货物。

不管是那起30多头肉牛还是本次100多吨小麦涉诈案,肉牛、小麦都是被人提车装运走了的,虽然监装人员不知情,但是完全可以从粮食、肉牛销售和车辆运输轨迹去侦查,现在是大数据时代,监控器无处不在,车辆运行应该查得到,而且,那么多的小麦、肉牛,诈骗分子总要找下家出售啊,顺着运输车辆、货物销售去向这条线,顺藤摸瓜,应该查个水落石出。

遗憾的是,从网上的反馈看,没有查找到那起肉牛事件中,肉牛到底找到了没有?希望这次小麦事件中,三车100多吨小麦不会不翼而飞,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