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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彤律师精准辩护,成就诈骗案不起诉决定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诈骗失业保险金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李某在经历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后,最终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诈骗失业保险金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李某在经历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后,最终免于刑事起诉。这一结果的背后,离不开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王丽彤律师的精准辩护和策略调整。原本看似证据确凿、难以扭转的案件,在王丽彤律师的深入分析和创新思路下,找到了关键突破口,成功说服检察机关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最终实现了不起诉的决定。

案件背景:证据链下的困境

案件源于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李某被指控伙同他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金和临时价格补贴共计人民币24620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聊天记录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起初,案件形势严峻,李某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普通辩护思路难以突破证据的围堵。

转折点:律师策略的精准调整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王丽彤律师介入后,没有拘泥于传统辩护路径,而是重新审视案件细节,聚焦于法律情节的微观分析。王丽彤律师发现,李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且已全额退赔涉案款项。这些情节虽在表面看似常规,但王丽彤律师通过强化其法律意义,将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相结合,构建了“情节轻微不需刑罚”的核心论点。

此外,王丽彤律师还突出了案件的社会效果和司法经济性,强调李某的行为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且退赔行为已修复了受损法益。这一策略不仅贴合了检察机关“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更在法律框架内找到了案件的“软着陆点”,成功扭转了辩护局面。

胜利成果:不起诉决定的深远意义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王丽彤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李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免除了李某的刑事负担,更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与专业性。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王丽彤律师在此案中的表现,彰显了其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卓越能力。通过调整办案思路,聚焦情节细节,王丽彤律师将看似不利的条件转化为胜诉契机,为当事人赢得了最佳结局。这也再次证明,专业的法律辩护不仅依赖于证据,更在于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与灵活应用。

此案的成功,为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未来将继续以专业和智慧,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