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合法经营企业向相关渠道反映,A股上市公司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16,下称“淳中科技”),在承接某园区信息化建设相关工程期间,涉嫌无资质违法承接工程、非法转包牟利,涉案相关金额达141万余元。更为引人关注的是,作为属地监管部门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北京住建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其履职情况引发质疑,公众对相关监管环节是否存在缺位问题高度关注。

据反映情况的企业(下称“投诉人”)介绍,其此前承接了淳中科技转包的该园区信息化建设工程,经详细核查确认,淳中科技在该项目中存在两项明确的违规违法情形,违规事实清晰、证据齐全。
其一,无资质违法承接工程。据悉,案涉工程属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范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承接此类工程必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该资质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工程业绩等均有明确要求,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承包范围。但投诉人核查发现,淳中科技并未取得任何相关建筑业资质,却擅自承接该工程,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典型的违法承揽工程行为,与建筑行业资质管理的基本要求相悖。
其二,非法转包牟取暴利。投诉人表示,淳中科技在承接该工程后,未投入任何人员、资金和设备,未履行任何施工管理义务,全程未派人参与项目现场相关工作,而是将工程整体非法转包给投诉人。淳中科技仅以“管理费”名义,就非法占有投诉人工程款1419573.42元,属于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式违法牟利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中关于禁止转包的相关规定,已构成严重违法转包——根据该办法,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义务,将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施工,即认定为转包。
投诉人进一步说明,淳中科技的所有核心违规环节,包括违法承接工程的决策、转包合同的签订、工程款的收取以及违法所得的留存,均发生在其注册地北京,相关证据(含合同、转账流水等)已全部留存,违规事实清晰可查。作为一家注册于北京的上市公司,淳中科技的上述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同时也涉嫌违反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定,与上市公司应承担的合规经营责任不符。值得注意的是,淳中科技此前就曾被质疑存在“借标”投标、招股书虚假陈述等问题,相关情况未得到明确回应。

在发现淳中科技的违规违法行为后,投诉人依法向北京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相关线索随后转至北京住建委处理;同时,针对淳中科技作为上市公司涉嫌违法经营、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投诉人也向北京证监局进行了反映。但截至目前,相关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两大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让投诉人深感不满。
针对北京住建委,投诉人指出,该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举报线索时,反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但片面将“违法行为发生地”曲解为“项目施工地”,无视淳中科技核心违规环节均发生在北京的事实,明确拒绝开展核查、立案工作。根据相关法律适用指引,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开始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法人住所地也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范畴,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对本地企业的建筑业违法行为负有首要监管责任。即便投诉人多次明确指出其法律理解存在偏差,告知相关监管职责归属,北京住建委工作人员仍敷衍塞责,甚至出现强行挂断电话的情况,拒不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存在明显的推诿扯皮行为。
而对于北京证监局,投诉人表示,淳中科技作为上市公司,无资质违法承接工程、非法转包牟利,属于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且未依法披露相关信息,涉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要求,也违背了北京证监局对辖区内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法定职责。但投诉人向北京证监局反映相关问题后,该部门未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监管及核查职责,未对淳中科技的违法经营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开展核查,也未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存在明显的监管缺位现象。
投诉人诉求明确,恳请各方监督监管履职针对上述情况,投诉人提出明确诉求,恳请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秉公处理:
一是严查淳中科技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返还非法占有投诉人的1419573.42元款项及逾期利息,依法对其处以罚款、记入建筑市场信用不良记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向社会公示处罚结果,以儆效尤,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二是督促相关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责令北京住建委立即纠正推诿扯皮行为,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相关敷衍履职、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依规问责;督促北京证监局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监管职责,对淳中科技的违法经营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守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
三是恳请上级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此事,发挥监督作用,督促相关部门秉公执法,依法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法治公平,推动相关违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投诉人郑重承诺,本次反映的所有情况均真实有效,相关证据已全部留存,自愿对反映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目前,投诉人仍在持续依法维权,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彰显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