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宗公职人员退休手续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引发关注。当事人李某诚(化名)反映,其退休手续的办理导致合法权益未得到法律有效保障,历经多次司法程序未获受理、立案,目前陷入维权困境。
退休手续引发争议
据材料显示,广东省英德市公务员局在办理李某诚退休手续时,被指存在滥用职权、超越法定职权等问题,侵犯其公民基本权利。李某诚认为该行政行为违法,遂依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诉讼之路屡屡受挫
清新区法院作出(2023)粤1803行初508号裁定不予立案,随后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亦驳回再审申请。李某诚向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也未获得支持。
行政赔偿再遇阻碍
李某诚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向英德市公务员局申请行政赔偿未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据其反映,清新区法院和清远中院均存在不受理、不立案、不作出裁定的行为,直接退回诉讼材料,清远检察院不受理检察监督申请。此案被指违反《行政诉讼法》关于受理案件的程序规定。
司法救济渠道待畅通
本案折射出行政诉讼实践中面临的立案难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此案的发展过程引发对依法行政和法律保障的思考。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而健全的司法救济渠道则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如何在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考验着法治建设的成色。
目前,该事件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正式回应。本案后续进展,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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