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锋
在储户到银行存取款被反复盘问资金来源或用途,几被诟病的当下,看看新闻视频播报的一则陶女士在其父亲去世12年后,突然接到银行催债2.3万元的电话,转头突然又被取消一事,看上去事情已经过去,但仍让陶女士心里忐忑,生怕过了几年,银行又给其打电话,催要其父亲的欠款。
因为涉事的某安银行尚没有公开回应,这里也只能仅就看看新闻披露的相关情况,说上一二。
如果陶女士父亲生前真的还欠有银行信用卡的钱没有还清,银行是不是还能过了12年后,找其女儿让其替父还债?
按照普通人的理解,父债子还,似乎天经地义。
但从报道看,不要说现代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陶女士父亲生前欠的钱必须要陶女士还,仅就陶女士对看看新闻所述,陶女士父亲2014年去世后,她当时特意还清了所有信用卡欠款。也就是说,该还的债陶女士当年已经还清了。
让陶女士感到诧异的是,12年后,银行突然给其手机发短信,说其“父亲名下还有第二张信用卡,欠了2万3千元”。而陶女士称,其“当年拿着身份证去查,银行根本没提过还有这张卡!”并质疑,那么多年了,怎么能证明,这些钱确实是其父亲花的?
青锋认为,陶女士的质疑有一定道理。
一段时间以来,不管是人们诟病的银行所谓的“离柜概不负责”,还是储户到银行取自己的存款,还要储户提供证明,证明自己所取款项的用途。据此,陶女士问银行怎么能证明2万3千元是其父亲花的,也师出有名。因而,如果银行拿不出证据,其也没有十分正当的理由向陶女士讨要。
然而,更让陶女士诧异的是,其被告知欠款的“本金其实只有7000块,利息滚了十几年,翻到了2万多”,而她就此向相关律师讨教该怎样处理时,银行在没给任何解释的情况下,“转头就把欠款清零了”。
不要说银行过12年后讨已经去世12年的人所欠的债,是否已经过了追诉的时效,这种发短信向人催债,转头又莫名其妙的清零,让人不能不质疑,这家银行是一时疏忽,还是把追债和法律法规当儿戏?
青锋承认,人们到银行存取款,柜台人员询问存取款人钱的来源或用途,出发点是好的,也是照章办事。但作为银行,在要求储户依法而为的时候,自己是否更应该依法办事,而不是把规矩当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甚至木匠斧子一面砍,只要储户按银行的规矩办,银行则可以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