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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回应征收公告“黄三李四”质疑:系70年前真实登记,将优化公示

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一则旧城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公告,因其中出现了“民生街”、“黄三”、“李四”等非常规地名和人名,

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一则旧城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公告,因其中出现了“民生街”、“黄三”、“李四”等非常规地名和人名,引发了公众对于是否存在“虚构信息骗取补偿”的广泛质疑。对此,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牵头多部门进行了全面核查,并于近日作出详细回应。

争议焦点:非常规信息引质疑

争议源于2024年12月发布的一份陆居路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公告。公告中列出了“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0号”产权人“黄三”,以及“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产权人“李四”。由于“民生街”在现行民政、公安系统中无法查到,“黄三”、“李四”的姓名也极不符合常见命名习惯,因此被部分市民怀疑是虚构的补偿对象。

官方核查:信息源自历史登记,真实有效

针对上述质疑,荔湾区住建部门回应称,经核查,“民生街”及“黄三”、“李四”均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和广州市房地产档案管理系统中真实记载,是合法有效的历史登记信息。

根据公布的历史资料,“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号”和“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0号”分别于1957年和1956年完成首次登记,距今已约70年。1960年的地形图上也确实标有“民生街”,但该地名及相邻河涌在1968年的地图中已消失。这意味着,“民生街”是一个历史上真实存在、但因城市变迁而废止的老地名。

对于“李四”名下的“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官方解释称,该房屋与“黄三”的房产情况类似,均属于“房屋实体已灭失、产权人下落不明”的特殊情形。核查还厘清了另一个混淆点:系统中存在“芳村区上市路横街2号”和“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两个相似地址,但它们是两处不同的房产,产权人分别为罗某和李四,前者已完成补偿。

范围调整:地籍查勘发现遗漏权属

对于为何后期公告中出现了前期征收决定里没有的“民生街”地址,官方解释称,2018年的征收决定是基于当时现状摸查制定的,并注明“如有遗漏,以本项目用地选址红线为准”。在后续的征收与土地整备过程中,通过地籍查勘,在项目红线范围内发现了未注销的历史登记信息,从而补充了“民生街”的相关权属。相关部门强调,征收全过程合法合规,未发现弄虚作假或资金违规问题。

反思与改进:公示需加强解读,打通数据壁垒

此次事件也暴露出在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政务公开中,存在信息解读不充分的问题。暨南大学教授胡刚指出,相关部门仅照搬原始档案内容,未对历史背景、地名变迁等情况加注说明,忽视了公众的认知差异,容易引发误解。他建议推行标准化公示模板,并对非常规信息主动做好注释。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文宏认为,政府部门在不同阶段公布事实是纠偏的过程,信息公开应前置并贯穿始终。此外,“民生街”在民政系统无记录,也反映出多部门间历史数据未完全打通。专家建议依托数字政务平台,整合住建、民政、公安、档案等多方数据,建立统一的历史房产信息数据库。

对此,荔湾区住建部门表示,将在后续工作中优化公告和信息公开,在程序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主动对可能引起误解的环节提前进行说明注释,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力求让市民“既能看得见,也能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