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由于年轻时对社保的认知不足,不重视社保的缴纳,临近退休时,才发现社保累计不足15年,没法办理退休,后悔莫及。

也有些朋友想知道,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社保没有缴满最低年限的,是不是可以一次性补缴了?
针对这类问题,我们今天来聊一下,临近退休,如果社保没有缴满最低年限,是否可以在深圳补缴?哪些人需按月补缴?哪些人可以一次性补缴?
关于社保的最低缴费年限,2025年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后,是这样规定的:
在2030年前,社保最低缴费年限还是15年;自2030年开始,每年最低缴费年限增加6个月,一直到2039年,最低缴费提高到20年。

依照此规定,2029年底前退休的,最低缴费年限都还是15年,故本文涉及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暂时就还统一写15年。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可以按月或一次性补缴的几种情况。
一、哪些情况可以继续按月延缴?
1、深户:
深圳户籍人员只要确定待遇领取地是深圳,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就可以申请继续按月延缴,并在深圳办理退休,享受深圳退休待遇。
2、广东省内非深户: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有连续缴纳职工社保满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延缴并在深圳办理退休。
3、广东省外非深户: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或广东省内累计缴纳职工社保年限满10年以上的,非临时账户人员就可以申请延交并在深圳办理退休。
温馨提醒:
不管是广东省内还是省外非深户,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深圳累计交满10年以上社保的,退休时以深圳养老金计算标准办理退休,享受深圳的养老退休待遇。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深圳累计缴纳社保不足10年,但在广东省内累计满了10年,则退休时以广东省养老金计算标准办理退休,享受省标准的退休待遇。
目前深圳标准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是11181元,广东省标准是9307元,依照往年惯例,预计年底前或明年初会公布2025年度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另外,目前符合深圳标准退休的,都会同时用深圳标准和省标准核算养老金,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哪个标准计算的结果高,就采用哪一个。
这就是为何有些朋友符合深圳的退休待遇标准,但拿到的养老金核定单是用省标准计算的原因。
二、什么情况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叫趸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广东省内(含深户)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趸缴):
1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参保的,按月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
2 、广东省内户籍人员(含深户),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职工社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的;
3、广东省内户籍(含深户),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
三、港澳台籍人员:
最后参保地是深圳,可以自愿选择深圳作为继续缴费地申请延缴。
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参照广东省内有关规定申请一次性补缴。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需要了解更多社保资讯的朋友们,欢迎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