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能否推动派出所走出履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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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制度最初源于经济领域,通过明确禁止或限制事项以扩大市场主体自由。在公安领域,2022年公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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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制度最初源于经济领域,通过明确禁止或限制事项以扩大市场主体自由。在公安领域,2022年公安改革深化推进大会提出要以此理念为借鉴,进一步明确派出所职能边界,完善不同层级权责清单,推进派出所警务规范化,确立“派出所主防”的职能定位。然而,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方式,“负面清单”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不足,如顶层设计缺乏全局性,未能从根本上梳理权力运行逻辑,制度合法性基础相对薄弱;制度整合更多依赖经验性做法或行政指令,缺乏成熟的理论支撑,对深层结构性问题关注不足,进而引发派出所职责边界不清、服务保障乏力和制度引导功能不足等现实困境。
《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虽在总则中明确列举了派出所的九项核心职责,但在具体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上并未形成严格对应,尤其是治安案件处理与纠纷调解职能被分散至多个部门,造成职责交叉与执行模糊。同时,在“有困难找110”理念影响下,公众对警务职责产生泛化期待,派出所被动承担大量本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的非警务事项。非警务活动在基层民警工作中占比较高,严重挤压了警力资源,削弱了应急处置与核心职能履行能力。部分群众甚至通过人为升级矛盾迫使警方介入,进一步加重派出所负担。在地方治理与考核压力叠加下,派出所长期处于非警务事务与本职工作之间的两难境地。
制度实施主体观念相对滞后。对外而言,部分民警仍受传统管控思维影响,服务理念与公共利益导向不足,实践中依赖非正式渠道、人情关系处理事务,削弱了制度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并诱发权责随意扩张或服务压缩等问题。同时,警力紧张背景下大量事务由辅警承担,而辅警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差异较大,导致服务质量不均。对内而言,派出所与业务警种在案件移交中处于结构性弱势,考核与权责不对等使派出所移交案件面临阻力;加之专业能力差距,尤其在经济类案件定性方面易生争议,影响工作衔接。权责清单未真正落地,多头指挥、多头考核问题仍存,制约了派出所主防职能的有效发挥。
制度配套机制有所欠缺,尤其是警力保障滞后。随着“负面清单”实施,部分办案职能上收至机关,警力随之向业务大队集中,基层派出所警力持续减少,但其承担的综合性、前沿性任务并未同步压缩,工作量反而呈现上升趋势。不少基层民警认为派出所总体负担加重,现实中警力紧张导致部分工作流于台账化,难以取得实效。基层派出所人员结构老化、轮班密集,年长民警体能受限却缺乏明确的制度性保障安排,客观上加重了年轻民警的值班与备勤压力。在高频接警、连续作战和突击性任务叠加下,基层警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配套保障不足严重影响了派出所履职能力与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负面清单”在实践中引导力不足,制约了派出所职能转型及效能提升。相关规定条款较为原则,实务中案件边界仍难把握,而派出所与业务大队之间缺乏稳定、有效的指导与协作机制,业务部门更侧重完成考核任务,对派出所缺少针对性业务反馈与支持。同时,信息资源和专业侦查手段集中于业务警种,受限于权限、技术和专业能力,派出所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易出现衔接不畅。部分派出所仍延续“以打为主”的工作惯性,对“主防”理念理解不足,信息化应用能力参差不齐,群众工作与专业能力短板明显。人员结构未与多元职能相匹配,复合型、数字化人才持续流失,进一步削弱了制度实施的引导效果。
作为执行法律与维护秩序的关键部门,公安机关的管理与执法行为必须以宪法和组织法授权为依据,否则将背离法治原则。为防范越权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对公安机关法定职权进行系统梳理与科学界定,通过明确权限范围、执行主体、运行流程及责任归属,将执法行为严格限定在法律授权框架内,维护执法公信力与合法性。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应牢固树立依法用警理念,避免随意向派出所附加职责,保障公安队伍在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上履职。通过健全制度体系,有助于强化派出所核心职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减轻民警负担,增强基层队伍的职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