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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四个作战原则、方法、谋略

(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3)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

(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3)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地保守或夺取之。(4)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这样,在全体上,我们是劣势(就数量来说),但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战役上,我们是绝对的优势,这样就保证了战役的胜利。

(毛泽东.《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主席语录》.)

战争的状态,大概有三种:一是“交战”;二是“防御”;三是“进攻”。

“交战”,是双方“打起来”;“防御”,是敌方向己方进攻;“进攻”,是己方主动进攻以及反攻。

“防御”自然是防御的办法,就“交战”和“进攻”,怎样“进攻”?怎样打?先打哪个部分?

“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敌人不是集中在一个地方,而是蔓延部署在各条战线、阵地上。敌人也不是平均部署兵力,肯定有的地方兵力比较“分散”和“孤立”、力量相对小;所以,消灭这种小股敌人。

攻取城市,先攻取小城市、城镇、广大农村,然后再攻取大城市。因为敌方在小城市、城镇、农村的力量小、兵力少,即“先易后难”。

主要作战目标,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即“消灭、杀伤”敌人;而不是过于注重保守“城市”和“地方”。把敌人消灭了,国土自然就光复了。

每一次战役或战斗,集中多于被包围敌人兵力数量的“两倍、三倍、四倍、五倍、六倍”的兵力,打歼灭战;最好是“全歼”,不能让敌人“漏网”。虽然己方在总兵力、总力量上,是“劣势”、劣于敌人,但是,在“局部”、“具体战役”上,己方却占据绝对优势;就这样一仗一仗打下去,就把敌人逐渐消灭了,也自然打败了敌人、侵略者。

敌人内部,不是“铁板一块”,肯定有各种矛盾和隙缝,就利用这些“隙缝”,发现敌人的哪部分军队比较弱,就集中兵力、几倍于敌人的兵员,将其消灭。

然后,用同样的“集中兵力”的方法,逐一消灭敌人······

如果我方比敌方强大,可以直接攻击、摧毁、“霸王硬上弓”;但是,具体的作战方法,最好仍然是“先打小弱、后打强大”;这样的胜算更大,也更有效果。

如果我方和敌人力量一样大、差不多,先打“小弱”,仍然是需要的,这样才有利于胜利、战事的展开。

如果我方比敌人力量小,“先打小弱”就是绝对正确的作战方法。如果先打强大之敌,很快就被敌人消灭了,哪能“以弱胜强、以小敌大”。

不要以为先消灭了“弱小之敌”没有用,用处意义很大。“弱小之敌”,虽然弱小,却也是敌人的“一部”,将其消灭了,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连锁反应,敌人就溃败了;至少,会影响到敌人的“士气”,我方则因为打了胜仗,士气高昂。“士气”,是战争成败的决定因素之一。

这只是“反攻”、“进攻”的概要,在“军事理论”、“战争实践”中,相关的理论、论述、作战原则道理,是很多、无数。

只要“肯学习”、“勤奋刻苦”,任何人都可以成长起来;反之,整天浑浑噩噩、庸庸碌碌,就算有点“天赋”,也将是“泯然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