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山阳县,一场因禁食野生动物政策引发的补偿纠纷,不仅让养殖户曹立宝陷入长达五年的维权困境,更暴露出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失信行为、资金监管漏洞、选择性执法乃至司法程序失范等一系列问题。曹立宝的专业合作社,本应是地方特色养殖的典范,却因一纸补偿协议陷入“数据蒸发”“资金黑洞”“司法不公”的泥潭。
一、省、市文件三令五申“专款专用”,640万补偿资金为何被截留?陕西省与商洛市多次明确要求,禁食野生动物补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然而,根据商洛市相关补偿意见函,山阳县的补偿专项资金共计1492.4万元,而该县实际向全县养殖户兑付的总额仅为852.0825万元,另有省补助款278万元也未明确去向。仅从账面看,一共高达640万元的补偿资金被截留或挪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与政策规定。



2020年8月27日,山阳县林业局、镇政府、村委会与曹立宝共同签署《清点核实确认表》,确认其合作社王锦蛇总量为19,403公斤。然而,在2020年9月9日,政府单方面在无通知、无称重记录、无录像、无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将核定数量骤减至1885条(约2827公斤),降幅超过85%。
值得关注的是,山阳县其余29家养殖户的补偿数据与初次核查误差均控制在3%以内,唯有曹立宝一家遭遇“数据蒸发”。政府始终未能说明为何唯独其数量发生巨变,也未提供疫病、盗抢等合法核减依据,涉嫌选择性执法与恶意核减。




政府声称2020年9月9日重新核查后数量为1885条,却始终未能提供:
当日逐袋称重的原始记录或发票;
无害化处置现场的全程录音录像;
第三方见证材料或台账记录
任何能证明数量骤减的合法事证。
相反,曹立宝提供的:
驯养许可证副本数据
2020年4月21日登记表
2020年8月27日四方签字确认的核查表
同日签订的处置协议书
全县野生动物统计表
所有证据链条完整、相互印证,均指向19403公斤这一双方曾共同确认的数量。
纪委已要求公开信息,林业局拒不执行暴露心虚
山阳县纪委监委已于2021年出具《核查报告》,明确要求县林业局公开曹立宝合作社2020年1月至9月的所有处置信息,尤其是9月9日的称重原始记录。然而,林业局至今拒不公开,在行政诉讼中也未提交相关证据。如此逃避监督、隐匿信息的行为,不仅涉嫌行政违法,更暴露其核减行为缺乏事实依据、程序严重违规。


在曹立宝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三级法院均未对政府核减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实质审查,也未责令其举证说明核减依据,明显违背《行政诉讼法》中“被告对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规定。更令人不解的是,陕西省高院在(2024)陕行终86号判决书中,竟篡改原告诉讼请求,将“判令支付补偿差额331.51万元”错误表述为“上诉人主张388万余元”。事实认定错误、程序回避审查、判决逻辑失据,令人对司法公正产生深切忧虑。
六、治理乱象必须整治,民生权益必须捍卫曹立宝的遭遇并非个案,而是基层治理中权力任性、程序空转、监管缺失、司法弱化的缩影。国家惠农资金与补偿政策,是维护民生、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任何截留、挪用、克扣行为,都是对政府公信力与法治底线的严重侵蚀。
我们呼吁:
上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林业、检察等部门立即介入,彻查640万元专项资金去向;
依法追究数据核减无依据、程序违法、拒不公开信息的相关责任;
对司法判决中的事实错误与程序问题启动审查监督;
还权益受损的养殖户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曹立宝的坚持,不仅是为自己讨回公道,更是为所有可能遭遇不公的群众呼唤制度的严肃、政府的诚信与司法的公正。此案的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基层治理、国家政策与法治建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