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始,在广东生活的夫妻,可能会发现一件不太一样的事。
根据刚刚通过的《广东省实施办法》,从2026年1月1日起,夫妻一方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而相关单位是需要受理这个请求,并提供书面材料的。

这个变化出自《办法》的第四十八条。它没有用情绪化的表述,只是清晰地说明了操作的方式和单位的义务。
除了夫妻财产查询,这次的规定还特别关注了妇女在农村的权益保护。
比如,女性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身份确认、土地承包、收益分配、征地补偿和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权益,都明确受到保护。规定指出,不能因为女性去上学、当兵、打工、做生意,或者因为未婚、结婚、离婚、丧偶、家里没有男性成员这些原因,就去侵害她们在这些方面的权益。
同样地,也不能因为这些原因,就阻挠或强迫女性迁移户口。
另外,对于因为分户或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承包地的情况,发包方应当与她们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协助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变更。
规定还提到,如果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没有拿到承包地,原居住地是不能收回她原来的承包地的;离婚或丧偶的妇女,如果还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在新居住地没取得承包地,原来的承包地同样应当保留。
这些条款看起来具体,实际上指向的是同一个方向:在涉及财产和土地权益的关键环节,为个体——特别是女性——提供更清晰的法律保障。
或许,这才是新规背后,更值得我们去留意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