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赣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联合召开“赣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主任魏更新介绍赣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赣州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为主,构建了“求职免费一张床、稳定就业一间房、安居租购一套房”全链条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32.89万套,为赣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赣州发展保租房、棚改工作获得2021年度国务院督查激励,并连续多年获得省级激励支持,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获《住建部工作简报》刊发推广。
202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024年,赣州成功争取列入全国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扩围城市。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4243套,规模位居全省前列,走出了一条革命老区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路子。
一、坚持高位推进,形成联动合力
一是成立了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由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3个部门组成,通过定期调度、部门协商等机制,高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率先全省完善了建设、销售、管理等全流程政策制度,出台了“两方案一细则”,即《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收购存量已建成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中心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充分用好金融政策支持,率先全省获得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授信4.6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资金支持8400万元。
二、坚持以需定建,多方筹集房源
一是利用闲置地块新建。通过供需摸底,优先选取需求旺盛、配套成熟的闲置划拨地块,以区域住房需求摸底调查情况为依据,科学设定户型、建设规模与配套设施,以新建的方式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947套;二是盘活存量住房转化。在产权清晰、位置适宜、面积合适等条件下,通过盘活存量闲置安置住房、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共1008套;三是统筹市场收购。优选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手续齐全、地段好、项目成熟的房源,依法依规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288套。
三、坚持品质优先,提升宜居水平
一是着力将保障性住房率先建设成为“好房子”。如:赣县区上庙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健康”“美丽”“新生活”为主题,按绿色建筑一星标准建设,建筑风格融入客家元素,可满足工薪群体对好房子的刚性需求;二是率先全省建设了统一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实现“24小时无纸化”线上申请,精准摸清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28户家庭通过轮候资格审核,于都县、南康区共有828套房源启动销售;三是在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通力协作下,率先在全省提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个人贷款、房屋办证等服务。于都县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享受与商品房同等的首套房贷利率和额度政策,贷款审批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销售房源实现“交房即交证”。
下一步,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持续对标深圳住房服务领域规则规制,深入开展“如我在住”“如我在办”活动,继续加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服务方式,为工薪收入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提供实实在在的住房保障。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