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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水仙当百合配送致祖孙二人中毒,盒马被罚198元,当事人家属称要诉讼到底

今年1月,北京市民邹女士在盒马APP下单了一份兰州鲜百合。货物送到家,由家中71岁的母亲签收。老人看着眼前有些陌生的“百

今年1月,北京市民邹女士在盒马APP下单了一份兰州鲜百合。货物送到家,由家中71岁的母亲签收。老人看着眼前有些陌生的“百合瓣”,没多想,下锅煮了。结果,自己和12岁的外孙双双中毒送医。邹女士和丈夫因为外出,侥幸躲过一劫。

吃下去的当然不是百合,而是水仙种球。

那个被误煮的包装盒,侧面其实印着“水仙种球养护”的字样,可惜盒盖太大,把字挡得严严实实。老人没看到,分拣员似乎也没看到。

事发后,邹女士第一时间通过APP上传了中毒情况和图片,当天没有收到回应。家里人起初以为是百合变质,先去了社区医院,直到验血指标异常才警觉起来。最后从垃圾桶里翻出煮过的种球瓣,拍照识别确认是水仙。这时距离误食已经过去6个多小时。

随后,12岁的孩子被转送北京儿童医院,71岁的老人被送到解放军307医院急诊。307医院的医生说,超过5小时,毒素已被部分吸收,只能尝试排毒。

母亲出院后胃伤严重,只能靠小米粥度日,体重掉了十几斤,肾功能需要定期复查。孩子摄入量少,目前状况稳定,但医生说,水仙中毒可能带来长期影响,只能持续观察。

1月26日,盒马方面回应媒体:百合和水仙包装相似,分拣员操作失误。分拣员“已承受较大压力”,公司暂未做处理,相关责任由盒马承担。同时,盒马表示事发当天已经启动全国范围的复盘整改,会持续关心邹女士家人的身体状况和后续治疗。

第二天下午,在市场监管部门协调下,邹女士与盒马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邹女士随后表示,将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三个月后的5月8日,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寺分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罚单显示,邹女士在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间,三次在该店购买兰州鲜百合,从未购买过水仙。问题出在2026年1月2日那笔订单:邹女士下单了苹果和兰州鲜百合,实付49.7元,其中百合售价19.8元。最终送到她手里的,是一盒漳州水仙种球。

市场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还原了两个商品的真实面貌,也击破了“包装相似”的说法。

盒马黄寺店销售的兰州鲜百合,是预包装食品,蓝白相间的塑封包装,显著位置清晰印着“鲜百合片”,瓣状,80克,有完整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而水仙种球属于鲜花类商品,黄色盆状包装,保鲜膜缠绕,正面贴着“水仙种球”标签,侧边有完整商品信息,外形是不规则球体,顶端有显眼的根茎。

结论很清楚,两者在商品类别、包装、外观形态和标识信息上均有区别。

那为什么会装错?

处罚决定书里的一段描述很具体:分拣员当时接到两单任务,为节省时间,把两个订单放在一起分拣,再拿到打包区分别打包。一单买了水仙,一单买了百合。打包时,分拣员把百合和水仙“看反了”,直接装错。

根据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平台记载,水仙鳞茎多液汁,有毒,含石蒜碱、多花水仙碱等多种生物碱。一盒看反了的水仙种球,货值19.8元。因为消费者不要求退款,这19.8元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最终的处罚是: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9.8元;罚款198元。

同时,盒马还因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被责令改正。执法部门调取的后台打包视频证实,分拣员未认真辨别货品就误装。而盒马在立案前已经采取了整改措施:食材与非食材分区管理,制定水仙产品清单和图示表,提高标签识别度,升级系统核验机制,并在2026年1月17日整改完毕。

针对上述结果,盒马提出两条申辩意见:第一,本案性质属于“员工操作失误”,而非“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第二,公司已全面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本案属于流程执行中的偶发漏洞,不等同于企业“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但市监局对上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据闪电新闻报道,当事人家属邹女士表示“钱无所谓了,我要的就是一个有诚意的道歉,现在我们证据完整,律师已准备就绪,一定会坚持诉讼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