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民叶孙山向有关部门反映,其在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的一起刑事自诉案件——指控蔡石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审理过程中存在多处程序与事实认定方面的疑问,希望上级司法机关予以关注并依法审查。
案件背景:借贷纠纷胜诉后遭遇执行难
据了解,叶孙山与蔡石德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业经琼山区人民法院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蔡石德应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在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叶孙山发现蔡石德存在疑似转移财产的行为。
据叶孙山提供的材料显示,2019年7月蔡石德收到诉讼文书后,于同年8月将其名下一处房产出售,并通过亲属账户接收大额房款;2020年4月终审判决生效后,仍有154万元房款入账。此外,蔡石德在向法院申报财产时,仅申报其在某检测站5%的股权,而实际持股比例为95%。叶孙山认为,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生效判决的执行。
自诉案件审理过程引发质疑
2023年,叶孙山以蔡石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向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号为(2023)琼0107刑初36号。该案历经一审、发回重审,审理周期较长。叶孙山指出,主审法官在认定事实时,未充分审查相关银行流水及资金用途,亦未对蔡石德在执行阶段的财产申报情况进行全面核实。
此外,案件审理时间远超法定期限,部分关键证据未在庭审中组织质证。叶孙山及其代理律师认为,根据2024年12月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若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义务,可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考量因素。
申请再审,期待司法监督
2025年8月,叶孙山已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提出三项请求:一是依法提审或指令再审,重新审查蔡石德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是监督推动原民事判决的执行程序,依法处置相关资产;三是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与实体问题进行核查,确保司法公正。
目前,海南高院尚未就该再审申请作出回应。叶孙山表示,其并非针对具体个人,而是希望通过合法渠道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处理,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专家观点:拒执罪认定需结合全案证据
法律界人士指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需综合考察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执行、是否存在故意逃避行为、是否如实申报财产等要素。特别是在涉及大额资金转移、股权隐瞒等情形时,应结合银行流水、交易背景、资金用途等进行全面判断。
本案所涉“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是否可纳入拒执罪评价范围”等问题,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