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江碧水,共建生态家园。在全国“放鱼日”到来之际,我市南江县、平昌县分别开展2026年全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累计向天然水域投放44万余尾优质鱼苗,为修复水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注入“新生力量”。
近日,南江县在南江河沙河段举行增殖放流活动。活动邀请南江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严格核验苗种品质、数量。本次共投放鱼苗20余万尾,其中岩原鲤7万尾、中华倒刺鲃6.5万尾、鲢鱼2万尾、华鲮5万尾,品种贴合本土水域生长环境。伴着阵阵水花,一尾尾鱼苗顺着水流游向河道深处。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沙河人,看到这么多鱼苗被放到河里,我们很高兴,今后也要主动参与到爱鱼护鱼、保护生态环境的活动中来,给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环境。”活动现场群众代表谭兴盛说。南江河沙河段渔政协助巡护员包江说:“今后将加强巡护,加强非法捕捞劝阻,守护‘家门口’的水环境。”
南江县水产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选用本地鱼种及鲢鱼、岩原鲤、华鲮等珍稀品种,旨在补齐水生种群短板,结合长江10年禁渔工作,持续改善河道水体环境。放流后,将加大巡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放流成效。
同一天,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平昌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共同进行增殖放流活动。在200余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媒体、护渔员及周边群众代表的见证监督下,24万余尾鱼苗被有序放流至王家咀码头、云台镇红洞河码头增殖放流点,放流品种包括华鲮、岩原鲤、花鲢、白鲢、草鱼、鳙鱼等。

活动现场还同步开展了禁用渔具集中销毁行动,对过去一年执法收缴的电鱼工具、绝户网、违规钓具等300余套禁用渔具全部依法集中销毁。
近年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落实长江10年禁渔政策,构建“刑事追诉+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联合巡河护渔”全链条保护模式,常态化开展禁渔执法监督、增殖放流、法治宣传等工作,以检察履职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
增殖放流,放的是希望,流的是生机。巴中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保护理念,共同守护每一条河流,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生态环境。
来源:巴中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