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武义县,一对经营小吃店的丁姓夫妇三年间借给表哥17万元:5万元用于其女儿生日宴,10万元填补其矿石生意亏损(丁父为此贷款),另有2万元用途不明。然而,表哥在最后一笔借款后突发心梗去世,债务落空。表嫂梅女士起初承诺还款,后以“丈夫出轨且未见过借款”为由拒还。丁家积蓄耗尽、贷款压身,梅女士却接管亡夫小吃店并坚持“走法律程序”,两家亲情彻底撕裂。

情感背叛与债务切割梅女士在丈夫去世后发现其长期出轨,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其一年内向情人转款数万元。她认为丈夫的借款既未告知也未用于家庭,自己作为受害者不应承担“背叛者的债务”,情感抵触强烈。
法律定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
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
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本案中:
5万元女儿宴开支可能被认定为家庭消费,妻子或需分担;
10万元生意亏损若属丈夫个人投资且妻子未参与经营、未获益,则属个人债务;
债权人需举证资金流向,否则难追责。
遗产继承的关键选择若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梅女士作为继承人面临两难:
继承遗产:需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如小吃店折价10万,则只需还10万);
放弃继承:可彻底规避债务,但丧失财产权。目前梅女士声称“不继承遗产”,法律上或可脱责。

债权人困境:丁家出于亲情借款未留借条,现面临积蓄归零、贷款逾期的经济绝境,提出“每月还1000元直至终老”的妥协方案被拒。
法律优先于道德:丈夫出轨属道德过错,但不影响债务划分;而梅女士若恶意转移遗产(如小吃店收益),则需赔偿债权人损失。
社会启示:
亲缘借贷需“留痕” :借条、共签、资金用途凭证缺一不可;
婚姻财产协议:明确债务归属,防范“被负债”风险;
遗产管理规范:继承人若处置遗产需优先偿债,否则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