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拿你和你家人的生命安全相威胁,最好的应对方法是先下手为强,不要给他任何可能的下黑手的机会。因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无耻之徒什么下三滥的手段都使得出来。防不胜防,先下手才能消除隐患。
人生的困境之一,是恐惧阴影下的生存状态。那深不可测的目光中潜藏的威胁,忽明忽暗。千钧一发之际,是闪电般出击以求自保,还是犹豫迟疑被动等待命运的裁决?
答案,不言自明。
面对生命威胁时的惊涛骇浪,真正的安全之道,在于本能地率先挥拳。同时,在奋力迎敌的过程中,也要时刻保持理性的清醒与伦理定力。
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先下手为强”的冲动如本能般自然。不要相信那些伪君子编造的鬼话,说什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温良恭俭让。善良人的退让,换不来片刻的安宁,只能编织出更加巨大的危险黑洞。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人人因恐惧而率先出拳,拼命自我保全,世界上就不会再有流氓逻辑。
“先发制人”是应对恐惧的良药,使风吹草动皆化为狰狞的刀锋,那根植于人性深处、对死亡最本能的颤栗,虽然可能滑入“过度防御”的黑暗深渊,但也让赤裸裸的暴力扩张不得不收敛。
所谓物极必反。人人自危,人人皆兵,这把利剑极可能化为吞噬安全的黑暗漩涡,也可能成为勒紧每一个人咽喉的理性绞索,从此再不敢嚣张跋扈肆意欺压良善。
真正的勇者,在威胁的阴影下敢于亮剑,懂得在恐惧的惊涛骇浪中,指挥双手砸碎伪道德为自己戴上的镣铐。如果恐惧遮挡了辨识光明的眼睛,那就在黑暗的迷宫中,将自己与施暴者一同葬送。

生命权至高无上。洛克指出,自然状态中人人拥有“自我保存”的权利。当然,生命权在伦理上有双重性:保护自身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但绝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牺牲他人的生命。所以有句话说得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就教他重新做人。
人类要想摆脱恐惧驱使下的互相倾轧,除了在生存的悬崖上寻找理性的磐石,搭建沟通的桥梁,也要依靠规则的力量。规则发挥良性作用的前提是,必须让不守规矩的人看到不能承受的可能后果。

正当防卫这一原则的初衷是提供稳定的预期,将个体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丛林绝境中解放出来。但是,如果双方的力量对比过于悬殊,“先下手为强”的生存逻辑,在某些极端情境下,就是人类面对致命威胁时绝望的本能呐喊,是维系个体生存的最后一道微光。
“先下手”的利刃不是不能挥出,只是不能斩向假想的威胁。真正的伦理边界在于:防御行为必须严格限定于威胁真实存在且迫在眉睫之时,其强度也必须与所受威胁相当。理想状态是,有理,有据,有节,也有度。
有血性,不怕输,敢斗争,才能赢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