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
一
自行车和缝纫机,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可谓是最时尚的家用设备,曾作为婚嫁的“三大件”之一,风行多年。
然而,如果这些物件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会是何等的时髦。
父亲的自行车买于何时,已无从考证,似乎在我出生时就已经有了,据说是我们那个大村子里的第一辆自行车。致于自行车的来源,我没有直接问过,但他曾给别人讲过,说是日本人留下来的,不知道辗转了多少人,他又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
在我的印象中,这辆自行车没有牌子标记显示,全身各个部件都已磨得蹭光发亮,特别是大樑和三角架,既光滑又显得十分结实。
这就是我父亲的“座骑”。他爱不释手,整天骑着走南闯北、走亲访友。我经常看到他骑车的动作和姿势,真有点像敌后武工队队员的架势。
这辆自行车跟随父亲30多年,几乎是相伴终身。后来到了自行车普遍使用、各种名牌盛行的时候,他从没考虑换过。在我的印象中,父亲经常在摆弄和维修他的自行车,有时是自己修,有时是推到镇上的自行车铺子里修。农村是土路,自行车容易颠坏,反正,什么部件坏了换什么部件。好像大梁就断过几次,但焊接上后继续用,实在不能用了,就买个二手三角梁换上。几十年中,自行车已经“脱胎换骨”了好多次,其实后来的自行车,已经完全不是原来的自行车了。
当然,这辆自行车也成为了我们兄弟们的交通工具。因有这个先天条件,我是在十来岁的时侯就学会了骑自行车。当时身高不够上不了坐,是叉腿蹬车的,也就是将右腿从大樑下伸出,一蹬一倒前行,速度尽管慢了些,但还是比步行快多了。况且也挺有乐趣,似乎又成了一种“玩具”。
二
父亲拥有和仲爱他的自行车,与他的性格和处事风格有关。
父亲名字李富德,出生于1921年,读过几年私垫。家谱上记载他是“高小毕业”。其实有点言过其实,因为他识字没有爷爷的多,只是略懂文字。从这一点也说明他学习不够踏实刻苦。

胸前还挂着钢笔的父亲
读完私垫之后,父亲就前往湖北老河口、襄阳一带学“相公”。什么是“相公”,家人和亲戚们的解释不同,有的说就是普通的学徒,有的说就是类似现在的接待、交际之类的职业。不知道父亲究竟去学了什么,反正三年之后回到家乡,却喜欢上了进茶馆喝茶,喜欢上了结交朋友。为此,人们常称他为“光棍”。这里说的“光棍”不是指单身光棍,而是指善于交际、喜欢交朋友的意思。
就是被人们称为“光棍”的父亲,在他23岁那年,与性格完全不同的母亲,成为了一家人。
三
母亲名字李明举,生于1927年,小父亲6岁。母亲是同县文渠镇聂营村人,距我们家有20多华里,在当时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算是嫁得比较远的了。

没有读过书的母亲
母亲没有读过书。小时候也缠过足,但刚缠不到一年,新文化运动的新风才吹到这个偏远的乡村,缠足的习俗才逐渐解除。加之母亲家乡那一带土地相对丰饶,生活相对富裕,这正是土匪经常光顾的地方。当土匪前来抢掠的时候,家中大人小孩都只有往外跑,叫“跑反”。所以为了“跑反”方便,母亲干脆撕掉了缠在脚上的布条,由此母亲的脚才得到了“解放”。但还是晚了一步,母亲缠过的脚指已弯曲变了形,无法恢复过来。所以我们看到母亲的脚是半缠足状,只是比三寸金莲的小脚略大了一些。
母亲曾向我们讲过她小时候胆大、命大的故事。在她三四岁的时候,一次去外婆家,站在水井台边看水中倒影,结果掉进深井中。奇怪的是,母亲掉下去后并没有沉底,而是漂在水面上。直到家人下井将她捞出,部分衣服竟然还没有湿。她一直不解,总说有神灵助她。
母亲是很有主见的人,生活精打细算,很会操持家务。所以来到婆家后,面对整天在外结交朋友而不管家的父亲,以及大大咧咧、心中无数的婆婆,很快就挑起了主持家庭事务的重担,进入到了家庭主妇的角色,也众望所归地成为了家中的主事人。
四
母亲也是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为了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母亲就决定买缝纫机做衣服来挣钱。这就是母亲缝纫机的由来。
在做衣服还主要靠手工的上世纪五十年代,缝纫机是很现代、很时髦的设备。不知母亲是如何产生的灵感、从何处得来的讯息,大约是在1957年,买回来了一台当时最好的上海产“蝴蝶”牌缝纫机。据说这是我们那个大村子里,当时最早的三台缝纫机之一。
要知道,母亲是不识字的人,对操作这样的“现代化”设备,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母亲的自信和聪明,很快就攻克了这些难关,她不仅很快学会了剪、裁、缝,而且还会自行修理,成为了行家里手。
就这样,母亲带着她的“现代化”设备,走上了她的“创业”之路。
当时是农村先后实行高级社、合作社、人民公社时期,一般不能自行经营,为此母亲就参加不同的“社”,来获得她应有的收入。我专门考证过母亲行走过的“路线图”:大概是在1957年的时候,母亲先在二十多华里外、娘家附近一个叫前屈的初级社做衣服;后来为了便于照顾到家庭,又来到离家三华里左右的李集高级社;到了人民公社时期,因母亲的手艺已小有名气,被公社缝纫社纳为工人。
母亲做工的地点,是离家二里许的赵集镇上,在主街有一个门面房,便是母亲做工的“赵集公社缝纫铺”。对于这个门店我还有印象,是在主街的东面,面西,旁边是全镇上、也是全公社唯一的照相馆,我家有一张全家福和我小时候的照片,就是在这里留下的。
五
我之所以有如此深的印象,是因为我当时就是作为“家属”,随母亲而生活在这里的。

我成了母亲的“随工家属”
母亲在镇上缝纫铺做工时,我当时才四岁左右,妹妹振秋还不到一岁。母亲为了照顾我们,只能带在身边,作为“随工家属”。母亲一边做工,一边照顾我们。妹妹那时还不会走路,把她放进坐簸(方言,就是婴儿们坐的摇篮)里,而把我放在屋子里“自由活动”。因为母亲常常照顾不到我,加上我小时候肚子里有蛔虫,经常肚子疼,所以就经常哭闹,哄又哄不好,干脆就把我关在铺子的后院里,任我哭泣。据说我的大多部分时间都是在哭声中度过的,哭声飘过了整个街区,哭累了就自己躺在地上“休息”,然后继续哭。母亲的同事们也都习惯了这种噪音的袭扰,都叫我“哭孩”。
直到三十多年后,有一次我从部队探家,路过镇上的十字路口时,正好我母亲与当年的一位同事站在那里说话,我上前与这位阿姨打招呼后,她突然惊奇地问我母亲:“这就是当年的那个’哭孩’呀!”
母亲在镇上缝纫铺做工两年左右,到自然灾害时期,缝纫铺解散,母亲回到了家。从此母亲没再出门做工,在家主持家务,并在农闲时,继续她的缝纫机“手艺”。
那台缝纫机,伴随了母亲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