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的一天,江西某地的一间酒店房间里,办案人员破门而入,房间的大床上,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正赤身裸体地与两名年轻情妇纠缠在一起,办案人员当场从吴志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搜出了若干进口避孕套和进口壮阳药。
可这一幕,还只是吴志明腐化生活的一小部分。

真正让所有办案人员都感到震惊的,是随后在他办公室保险柜里发现的两本日记。
就是这两本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笔记本,彻底撕开了吴志明道貌岸然的面具,把一个极度贪婪、荒淫无度的人,完完全全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吴志明是江西南昌本地人,早年读过法律专业,毕业之后还在学校当过老师。
刚参加工作那会,他戴着眼镜,说话文气,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个规矩本分的读书人。
谁也想不到,这样一个人,进入官场之后会一步步越走越偏,最后变成了人人唾弃的腐败分子。

后来,吴志明先后担任南昌市西湖区区长、青山湖区区委书记,之后又升任南昌市政府市长助理、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最后坐到了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的位置。
随着职位越来越高,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他心里的贪念和私欲也跟着膨胀起来。
其实,从一开始进入官场,他的想法就不端正,他追求的从来不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而是“当官就要发财”。
抱着这样的想法,吴志明手里的权力,慢慢就变成了他捞钱的工具。

他利用自己担任不同职务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包、人事调动、资质审批、企业经营这些事情上,给请托人开绿灯、行方便,转头就向对方索取或者收受财物。
十年间,吴志明一共41次收受贿赂,所有财物加起来折合人民币共计4732万余元。
这个数字放在当时,创下了江西反腐的两个纪录: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查处的个人受贿金额最高、单笔受贿金额最大的腐败案件。

他收过的单笔最高贿赂,金额超过1129万元,平日里几十万、上百万元的受贿,对他来说更是家常便饭。
算下来,他平均每年就要敛财近五百万元,所以当时也有人称他是“江西第一贪”。
疯狂捞钱的同时,吴志明的私生活也彻底放纵了起来,而揭露这一切的就是那两本日记。

这两本日记被吴志明自己叫做“快乐日记”,里面没有工作记录,没有人生感悟,全是他和女性不正当交往的龌龊内容。
这两本日记里,详细记录了他和136名女性的交往细节。
每个人的基本情况、怎么认识的、第一次见面的地点、交往的过程,还有他自己的感受和满意度,都写得明明白白。

更荒唐的是,他还在日记里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离谱的目标:要在2015年之前,和一千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其中还要有一定比例的良家妇女。
一个拿着国家俸禄、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不想着怎么履职尽责,反而把这种伤风败俗的事当成人生目标,实在是突破了所有人的底线。


很多人都会有疑问,他维持这么多不正当关系,全是他靠受贿贪来的钱。
他手里握着权力,能帮人解决别人解决不了的事,自然有源源不断的人给他送钱。这些赃款除了他自己日常挥霍,很大一部分都花在了这些情妇身上。
甚至还有不少想求他办事的人,专门投其所好,给他介绍女性,用权色交易换项目、换职位。
在吴志明这里,权、钱、色早就纠缠在一起,成了他日常打交道的全部内容。

这种不受约束的权力,不仅让他自己越贪越狠,也带坏了当地的风气,滋生出了行贿买官的歪风邪气。
他手下一共有12名干部,靠给他行贿来买官升职。
可以说,吴志明自己贪腐的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

好在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早晚都会暴露。2011年,江西省纪委对吴志明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立案检查,很快就掌握了他大量的犯罪证据。
被调查之后,他的受贿事实一笔笔被核实清楚,那些藏在保险柜里的日记,也成了他生活腐化的铁证。
没过多久,他就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的问题也被移送到了司法机关。

2012年12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志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考虑到他被调查之后,主动坦白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还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查机关顺利破获了其他犯罪案件,有立功表现,加上涉案的全部赃款赃物最终都被追回,挽回了国家的经济损失。
法院最终依法判处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结果公布之后,当地很多老百姓都拍手称快。
谁能想到,当年那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最后会变成贪财好色的服刑人员。
吴志明的人生,本来有很好的起点,也有难得的发展机会,可他从一开始就走歪了路,把当官当成了捞钱和享乐的途径,最后亲手毁了自己的前途。

吴志明的案子,直到今天也有很强的警示意义,它清清楚楚地告诉所有人,权力从来不是谋私的工具,职位也不是享乐的资本。
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一条不能碰的红线。要是手握权力却忘了初心,只想着满足自己的贪念和私欲,不管藏得多深、职位多高,最后都逃不过党纪国法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