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筱赟律师
昨天(2025年11月28日)傍晚17时,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发布了三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新版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新规”),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该新规最重要的条款,和普通老百姓、银行柜员息息相关的就是,取消了“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规定!即存取款超5万元,不再需要登记!
这就是传说中的“周筱赟律师条款”,终于落地!我终于赢了!

怪不得昨天《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反诈,别给群众徒增不便》。

根据该新规,银行不再“一刀切”地询问所有人,而是根据风险状况来决定。即所谓“当严则严,当放则放”。这既能少折腾普通储户,也少折腾银行柜员。
这就是我一直推崇,并努力身体力行的“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建设”!

永远不要嘲笑为你争取光亮的人,因为他争取的光也可能照亮你!希望本人@周筱赟律师 努力的一点点微光,能够照亮所有人!如果遇到不公时,每个人都能勇于站出来说话,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比现在更好!
央行特意选择在昨天(2025年11月28日)傍晚17时发布该新规,做过媒体工作的朋友都明白,这是有其小心思的。昨天是周五,到快下班时发布,这样既是在工作日发布,又能尽可能把影响降到最低。如果更狠一点,就选择在周五半夜或者周六凌晨发布。
我再重复一次:我不反对反诈,反诈当然非常有必要,我反对的是反诈的层层加码。天下苦过度反诈久矣!央行旧版《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规定的是取现5万元以上需要说明来源或用途,但到了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却成了1万元以上就要说明用途。甚至我听说,有些地方,取现3千元就要说明用途。
过度反诈,并不仅仅体现在取现,还有开卡、转账、限额等等。这些已经严重影响了普通老百姓和合法企业的正常经济活动,经济还怎么发展?
有人会说,为什么非要取现呢?可以转账啊。这种人如果不是无知,就是故意使坏。因为转账更是有限额啊!我的转账限额是每天2万元,超过2万元,我只能去柜台取现。而我有朋友,就因为转账3千元,就突然被定性涉诈,账户被冻结了。但明明是误伤,折腾了很久才解冻。
这就是典型的“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一人被诈,全民吃药”。正如《人民日报》批评的,这就是“懒政思维”,违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践行”。
有些人说,央行新规说风险高的多问,风险少的少问或不问,这是把风险高低的判断权交给了银行,更加会增加了银行柜员的负担。这个担忧当然是存在的。
但是,说好的“源头治理,精准防控”去哪了?不是说现在的大数据+AI多么牛吗?为什么不使用呢?为什么非要加码到1万元以上,人人过关呢?用大数据+AI分析异常交易,至少误伤率不会像现在这么高了。
另外,解放银行柜员,更重要的,就是要马上撤销对柜员的错误处罚机制。只要经办银行柜员做到了风险提醒+异常报备,哪怕银行卡涉诈,也不应当处罚柜员。但是现在很多地方,只要银行卡涉诈,哪怕经办柜员完全按照标准流程办理,也要被处罚。有银行柜员告诉我,她因为十多年前经办的银行卡现在涉诈,被罚款一千元。这就很荒唐了!如果有人用菜刀杀了人,而且这把菜刀还是十多年前买的,难道要处罚卖菜刀的?
@中国建设银行 在此事件过程中,对我使用了多种下三滥手段,我绝不原谅!
全国关注和支持我的银行柜员们,我不会暴露你们,更不会辜负你们的!我还在努力中!
感谢央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这媒体三巨头对“周筱赟律师取款被盘问并被报警事件”的关注和支持!尤其感谢人民日报一锤定音!
周筱赟律师
2025年11月29日,写于广州
关联阅读:
《》
《》
《》
《》
《》
《》
============================
周筱赟律师,原网名“落魄书生周筱赟”,原南方周末报系记者、南方都市报评论部首席编辑,后转型为专职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
周筱赟律师,贵州六盘水市“以刑化债案”中女企业家马艺珈伊的刑事辩护律师,全??15人全部无罪不予起诉。
刑事冤案,如果抗争了,还有希望;如果不抗争,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所谓“周筱赟魔咒”,是网友的总结,即:凡是得罪周筱赟的,要么免职、要么留置、要么判刑、要么家破人亡。当然,所谓“周筱赟魔咒”,全部纯属巧合。
欢迎咨询周筱赟律师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