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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变“黄昏骗”?教你护住“银发”钱袋子!

近日,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老年人网恋诈骗案件,有诈骗犯罪前科的六旬被告人叶某隐瞒真实情况,伪装成单位退休职工,与

近日,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老年人网恋诈骗案件,有诈骗犯罪前科的六旬被告人叶某隐瞒真实情况,伪装成单位退休职工,与被害人郑某恋爱、结婚后,以“工资卡解冻”“儿子房子过户”“投资生意”等理由,先后骗取郑某47万余元,钱款均被用于购买彩票和挥霍。最终,叶某因诈骗罪获刑,需退赔违法所得。

现象剖析:“黄昏骗”盯上老人?骗子专抓这些“软肋”

随着互联网普及,越来越多老年人使用网络交友,拓展社交圈、寻求情感陪伴,尤其是一些独居或退休长者,对情感需求更为迫切。而诈骗分子正是抓住这一心理,常以“找老伴”“谈恋爱”为幌子,编造退休干部、退役军人等身份获取信任。

一旦建立情感联系,诈骗分子便以家人患病、投资急需、周转困难等借口索要钱财,诱使老年人拿出积蓄甚至申请贷款,在得手后往往迅速消失,导致老年人陷入人财两空的困境。

法律底线:这些法规为老人“撑腰”

我国多部法律明确禁止并严惩此类行为,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案例中的叶某,因诈骗47万余元,属数额巨大,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7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返还给被害人郑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针对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下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作出规定,受害人可申请撤销行为并要求返还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欺骗、诱导老年人处分财产,从法律层面保障老年人的财产安全。

提前防范:5条建议远离“黄昏骗”

为避免上当受骗,无论老年人还是其子女、亲友,都可牢记这些实用建议,提前规避风险:

1.谈钱先警惕:刚认识就借钱、要钱的,务必多留个心眼,真正想跟你做朋友、谈恋爱的人,不会轻易涉及金钱往来;

2.身份多核实:不要轻信对方自称的身份、工作,必要时可通过子女、亲友多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信息;

3.财产不外露:不轻易向对方透露个人存款、房产等财产信息,不轻易答应“代买”“代付”“担保”等请求;

4.转账先商量:涉及汇款、转账等操作前,务必与子女、亲友或信任的人商量,切勿独自决定;

5.证据要留存:若涉及到转账等经济往来,要保留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转账凭证等,万一发生纠纷可作为证据。

如不幸被骗,4项措施教你及时维权

若老年人不幸陷入“黄昏骗”,别慌!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尽快维权:

1.寻求协助:告知子女或亲友,寻求支持与协助以共同维权;

2.立即报警:第一时间报警,向公安机关详细说明被骗经过,提交对方相关账号、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让警方介入调查;

3.冻结账户: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说明被骗情况,尝试冻结对方账户或申请交易延迟,减少损失;

4.合法维权:如涉案金额较大或对方身份明确,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返还钱财,也可以向社区、老年人协会、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求助,获取进一步支持。

“黄昏恋”本应是晚年的温暖陪伴,不该成为诈骗分子的“敛财工具”。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对养老诈骗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全社会也应当共同努力,为老年人营造安心、安全的养老环境。同时,子女、亲友也要多关心老人的情感需求,常沟通、多陪伴,帮助老人识别风险,提高其防范意识。

快把这些知识转给家人群,一起为老人筑起“防护墙”!

出品:天平阳光客户端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统筹:冼小堤 陶羽黛 胡淑丽 陈书航

文案:陶羽黛 张大宇 卿秀娟

插图:赵艺璇(图片由AI辅助生成)

编辑:江萍